《夜上浓妆》
第11节

作者: 采薇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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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住。
  他没有听见,出了门。
  她跟着跑上来,你真的没有事吗?要不要我送你?
  你真是太友好了。给你。他把车钥匙交给她。
  你家住在哪里?她问。

  望京。
  还记得自己家住哪里,不错。你等我一会儿,我去换衣服。这是工作服。
  OK。我先上车睡一觉。头真晕。谢谢你,烟熏小姐。
  柏惠要知道我这么关照她老公,会感动得哭的。她转身跑回酒吧里去。

  再出来的时候,是十五分钟以后。她换了件宽宽大大的棉布衬衫,将衣角在面条打了个结,高高地挽起袖子。趿着木屐。挎只大大的包,像旅行包一样大的包。走路吧嗒吧嗒响。她朝他飞奔过来。然后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位上。
  对了,你为什么要在这里唱歌?他突然问。
  我没有工作啊,为了生计。
  对不起,我太忙了。我会尽快帮你找一份工作的。
  我放点音乐给你听?
  好吧。
  想听什么歌?
  随便。
  我嗅到了,你身上有危险的气息。
  除了酒味,还有什么?

  倦气。你很累吧?
  是。居然被你嗅出来了。就连我妻子,她也感觉不到,其实我很累。
  她将车子开得飞快,把他颠得四处摇晃的,他一把抓住她,你要干什么?她瞪他一眼,然后粗暴地用安全带捆住他,坐好,别乱动。
  半夜的风潮湿清凉,她咬着一只烟,告诉他:
  我遇到一个奇怪的男人。穿干净的纯棉布衬衫。眼神清凉。是干净得超凡脱俗的男人。他让我心潮起伏,思绪不定。他的手指苍白而瘦长。他叫我baby。他是个画画儿的,画过一些画,但是没有一副能卖出去。但是他依旧画啊画的,每天都缩在楼上画。画凌晨的光。画黄昏的大海。画摸不到的未来。
  “多么抽象。”他啮一句,睡着了。

  日期:2007-10-12 09:57:05
  第三章 「一见钟情」
  1.
  女人和女人,也会一见钟情。
  是在六七个月前,她们在蛋糕店遇见了。那时候柏惠刚刚和文重结婚,蔷薇才从上海来到北京没有多久。她是一个人。
  初春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空气里还有余冬的寒瑟,但蛋糕店里的空气很暖,玻璃橱窗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蛋糕,草莓香芋和着奶油香,透出丰盛而温暖的味道。服务生穿着墨绿色的围裙笑眯眯地同客人说话,师傅在厨房里精心做她们的蛋糕。
  她们坐在干净宽敞的外厅里等蛋糕,离得并不远。柏惠在打电话。蔷薇专心致志地喝奶茶,使劲吸沉在杯子底下的珍珠。
  蔷薇穿粉紫色的丝棉印花上衣,和缀了钻石的牛仔裤,有几分街头少女的味道。她细长的脖子上面挂着一张精致而迷人的脸。精致的是五官,迷人的是眼神。而柏惠是从公司溜出来的,还是一身职业套妆,内敛优雅。黑色呢绒大衣搭在椅子靠背上。本是北极和南极的,却因彼此身上缺失的迷人气质而相互吸引了。

  是蔷薇先同她搭讪:
  “你的风衣掉地上了。”
  柏惠向后一转,没见风衣,又低头,果然看见衣服在地上,于是她赶紧捡起来,拍一拍灰尘,笑着跟对面的蔷薇说:
  “谢谢你。”

  蔷薇索性端着自己的奶茶,饶过一张桌子,坐到了她的面前来。她说:
  “我们聊聊吧,我在等蛋糕,很无聊。”
  柏惠以为她是做推销的。因为只有做推销的人才会在公共场合主动去和别人搭讪,不管是异性还是同性。紧接着她发现她的一身上下都是名牌,没有一个推销员有她那么阔绰,于是她渐渐打消了这个念头,同她说起话来。
  从彼此的着装谈起,很快便合拍。因为找到了购物的伴侣而相互喜欢,有共同喜好的人总是容易走到一起。周末的时候,又常常相伴去君悦酒店喝咖啡,逛北京最高级的商城购买化妆品,置身人海中,感觉是天生的一对。柏惠刚好三十岁,她常常自嘲说,安娜•苏的设计能满足她所有的理想:装嫩。

  蔷薇小一些,二十五,是个穿chanel的魔鬼,总是试图让自己变得很妖艳。脚下鞋子的跟至少有八公分,但是chanel的高跟鞋设计一向流线完美,并穿着舒适,所以她的脸上从来没有露出任何因穿高跟鞋而带来的苦相。
  都是热爱物质的女人。购物狂。略略神经质。心底有漏洞,需要用物质来填满。没事的时候,总是相互欣赏。欣赏彼此的衣服,首饰,化妆品,欣赏一件件从高级商场里带回来的战利品。欣赏对方,欣赏对方的脸和神情。蔷薇总是单手托着下巴,“色迷迷”地望着柏惠:“我敢打赌,你是全北京城最有气质的女人。”
  柏惠摸摸自己脖子上的白金项链,脸上飞来两块红晕。
  没有一个女人,不喜欢别人夸奖自己。女人喜欢把别人的夸赞当勋章。
  阳光懒懒地照在蔷薇的脸上,柏惠看见她白皙的皮肤上细细的金灿灿的绒毛。她的睫毛长长的,像扇子,她像她心目中的安娜•苏。那个有着大大的眼睛和卷卷的长睫毛的娃娃头像。
  她问她:

  “蔷薇,为什么要来北京?”
  她想一下,回答:
  “中国还有比上海更大的城市吗?我只喜欢大城市。”
  她和她在一起玩,发现她的生活里似乎全是阳光。她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毫无牵挂。她和一条小狗住在一起。它是她从上海带来的。一只很小很小的吉娃娃,每天喂她吃火腿和牛奶,那小东西很能吃,她去看她的时候,总是给她的吉娃娃买吃的。
  有一天小家伙跑丢了,她坐在广场上伤心哭泣。诺大的北京,她没有一个朋友,只好打了电话给柏惠。柏惠出去见她,她因为和文重吵架心里正拧巴,于是俩人抱着在电影院里大哭了一场。哭完以后她们大街小巷的去贴“寻狗启事”,蔷薇把吉娃娃的照片打印在启事上面,也许是经历了这掏心掏肝在对方面前哭泣这一小番,似乎感情又加深了一层。

  蔷薇永远是那么的放纵和自由,她从蔷薇身上看到了自己被禁忌的欲望,所以她是喜欢她的。每个女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它一旦纵情燃烧,便会产生背叛的刺激感。
  柏惠问蔷薇:
  “什么叫爱得轰轰烈烈?”
  她漫不经心地搅拌着咖啡,然后突然绷紧了脸,反问她:
  “你没有爱过?”
  她摇头,不知道算不算。她说:
  “对于我从未尝试过的,我都感觉到无限的新鲜和好奇。”
  已经习惯于穿宝姿的成熟套装和黑色的漆皮高跟单鞋,坚持配黑或深灰色的长腿丝袜,孤芳自赏,独影自怜。从不化糖果妆,棕色的眼影只打在双眼皮上,除非有公司聚会,否则从不尝试化一个烟熏look去见朋友,更不会在颧骨上涂抹亮粉。有对应着自己年龄的端庄,和长期以来被压抑的渴望。内心像是一颗不幸陨落到地球上的星星,孤独,无助。有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思考和作选择,而非与人交往。所以她总是在自己的世界里转圈子。怎么转,也转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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