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故事,不列颠两千年文明历史》
第13节

作者: 曹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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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们中间最为出名的人物,是传统上德国的守护者,圣波尼法爵Saint Boniface,他另一个常见的名字是,日耳曼人的使徒。在他的带领下,今天德国境内的日耳曼蛮族开始大批皈依基督教。
  圣波尼法爵在今天德国北部被土匪杀害,据说他临死的时候告诉他的护卫停止战斗,放下武器,他说,经上说,不可为恶所胜,当要以善胜恶。
  在英国传教士的努力下,从今天的法国北部到丹麦德国境内,大批的高卢人和日耳曼蛮族皈依了基督教。
  历史的发展,总是这么出人意料,有时候让人觉得啼笑皆非,有时候让人感慨万千。
  不列颠城镇化和工商业的复兴
  不列颠岛基督化之后,产生了一系列的连锁的反应,整个社会形态开始发生了变化。
  国王,伯爵和武士们都信了基督教,他们的价值观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国王们扫盲之后,教士们接下来就会进一步地科普三观啊,正义战争啦,社会正义啦,怜悯啦,恩赐啦,巴拉巴拉,一套不同于日耳曼蛮族的价值观开始进入盎格鲁萨克森贵族们的世界。
  国王虽然并没有就此完全停止了战争,但是战争是需要正当理由的,国王的责任主要是维持国内的公义,这些价值观进入社会各界之后,国王之间的战争频率明显减少了。
  此前的勇士们,基本就像亚瑟王传奇里歌唱的那样,成天和国王生活在一起,喝酒吃肉练武术,同时随时准备着打别国,或者被别国打。
  日期:2014-01-10 21:21:02

  正文12
  这里出现了勇士这个词,这个词在古英文中写作Thegn,到了莎士比亚写作的时代,莎士比亚文学作品中,这个词写成了Thane,到后世的现代英文中,一般用“队长”captain这个单词。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勇士,申Thegn是盎格鲁萨克森时代英格兰地区的一个阶层,他们有些类似于后来的骑士。
  根据7世纪时候英格兰地区各王国的法律,一个勇士的生命,一般都是定在1200先令,这相当于一个自由民,也就是普通的农夫的六倍。
  当战争爆发的时候,大批的农夫必需追随国王作战,而这些勇士们就成为最基层的指挥官,因此现代英文会把他们翻译作“队长”。
  国王们不再打仗之后,勇士们也就没有必要成天和国王们吃住在一起啦,他们有自己的家庭,国王每天养着他们,花费也不小呢。
  就这样,从7世纪开始,随着战争频率的大幅度降低,国王和勇士们分开了,这又产生了一系列的后续变化。
  国王们皈依基督教之后,也许他们还是文盲,但是他们拥有了教会的知识份子作为自己的顾问,国王们开始了“以法治国”的事业,在这个年代,各个国王先后开始了编订成文的法律。
  很有喜感的是,此时各个王国编订的法律,都会出现这样的字眼,“根据罗马的规矩”。比德告诉我们,这些异教徒的子孙们,非常希望表现出自己是文明社会的国王,而罗马,则是文明的代表。

  客观地说,这些国王制定颁布法律这个作法本身,的确是符合“罗马的规矩”,他们是王者,是法律的制定者。法律是统治者的意志,这的确是欧洲古典时代的法理逻辑。
  7世纪后期先后出现的这一批盎格鲁萨克森各王国的法律条文,混杂了日耳曼蛮族的习俗法和罗马法,而且都表现出一个明显的倾向,国王们都在加强王权的权威。
  可以说到这个时候,盎格鲁萨克森的诸王们,开始走出蛮族酋长国王时代,开始渐渐进入角色,要成为文明时代的国王啦。
  当然,我们有努力怀疑这些国王们的努力,他们所制定的法律,是否真的能够统治臣民,能够使得自己的王权,以及子孙们的王权继承得到保障,从历史的发展结果来看,英格兰地区的各国国王王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加强,蛮族时代形成的各项传统,依旧固执地保留在这里,其中就包括王位的继承制度。
  这些异教徒的子孙们,此时出任国王的仪式也开始出现了变化,由主教或者大主教们主持庄严而带有神圣感的加冕仪式,成为了国王就任的标准仪式,发展到后来,一个没有主教加冕的国王,就会被人们认为是“伪王”。山寨版的啦,主教都没加冕嘛。
  贵族和教会相互依附在这个历史阶段逐步发展起来,赞助一个教会,成为了社会的时尚。所谓资助一个教会,包括在武力上提供保卫,在金钱上给予资助。在农业社会里,直接将大批的土地奉献给教会,也是一种令许多人仰慕颂赞的赞助行为。

  宪章Charter这个词,因为“大宪章”而闻名时间。这个词进入英文,是根据拉丁文“纸”的音译而来,其最初的意思,是写在纸上的法律文件。
  现存最早的宪章,都是8世纪流传下来的,而所有这些宪章的内容,都是国王们将土地奉献给教会的法律文书。
  贵族们帮助教会,教会也在帮助贵族。在人口绝大多数是文盲的那个年代,作为文化知识阶层,教士们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
  英格兰的贵族们并没有古典时代的官僚文员体系可以依赖,教会人士就成为了贵族们统治管理领地的得力助手。
  在这个时候的英文里,大家开始把教会人士,称作“教牧者”Minister。这个英文单词来源于拉丁文,其拉丁文的本意是“仆人”,“服务者”。根据基督教的传统,领袖者必须是服务者,因此在教会传统里,那些管理教会事务的人,会被称作“教牧者”(仆人)。
  离开国王回家过日子的勇士们,这时候开始把精力放在了建设自己家园的事业上,乡下勇士们的房子也开始变得讲究起来了。

  战争减少之后,国王们开始把注意力转向了修建城堡要塞。
  到8世纪的时候,宪章里规定的农夫的义务开始增加了,农夫要参加修桥,修要塞和修路的工作。
  此时的城堡要塞规模都很小,主要都是作为国王贵族老爷们的居所。随着城堡在英格兰土地上出现,道路和桥梁的修建,英格兰的地貌开始了变化,商业活动的交通条件开始改善啦。
  7世纪后再次在不列颠岛上出现的城镇,都是围绕着两个中心发展起来的,一个是城堡,另一个则是教堂。而绝大多数的城镇,是依附着教堂发展起来的。这种现象,或许是因为教堂是一个重要的消费主顾,同时也是社会各项活动的中心吧。
  手工匠人,商人,仆人,各种的城镇居民开始围绕着教堂建起了自己的居所,城镇开始慢慢出现了。发展到730年的时候,伦敦已经成为陆路和海路商人往来频繁的城镇。
  日后的维京人大举来袭,他们熟悉不列颠岛的海域和航路,其实毫不奇怪,从7世纪开始,诺曼人就开始乘船来不列颠作买卖啦。

  城镇起源于教堂门口的历史轨迹,我们不仅可以从考古挖掘中看到明晰的发展线索,甚至当时的英文,都在向我们传递着这个信息。
  9世纪的时候,拉丁文的城镇urbana loca,没有被翻译成towns,而是直接就翻译成了“教牧者们的地方”Minster-places。或许在9世纪的翻译者看来,urbana loca,那就是教堂边上那块地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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