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该不该有梦想》
第14节

作者: 文学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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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正准备回家算了,想起酱油壶还在里面,只好硬着头皮进去。那妇人非常恼火:“以后不准再找小然了。我们小然是国家户口,学习成绩又那么好,你不能耽误她的前程。”汤一凡讪讪笑道:“阿姨,您不要误会。我不是来找小然的,我们是在街上碰到的。”那妇人冷冷一笑:“你不要再装了,那点小把戏瞒不了我。”他自然不敢辩解,只朝朱小然望了一眼,便转身逃了出去。
  日期:2014-09-04 15:19:32
  第八章 最浪漫的往往最庸俗
  常玉高的到来使订亲规格急剧升高,当那辆白色“伏尔加”往门口一停,顿时拉直了所有目光。乡镇书记的坐驾大多是军用吉普,而常玉高是第一个配备轿车的。司机小胡并没有多坐,擦擦鞋梳梳头便走了。这是去接花成秀一行,说是礼遇,其实是示威。常玉高的用意很明显,那就是他对这个外甥非常看重,让花家人不要鼠目寸光。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他的外甥肯定前途无量。
  路上小胡不停地打听,好像见者有份似的。小胡是胡玉虎的远房兄弟,初二就忙着追女孩了。为此还背过几首诗,装得好像很文艺。那时他老穿一件黄军褂,说是小对象送的。小胡也读过几天高中,因为把小对象肚子搞大了,只好退学回家。婚后他去学了驾照,然后便在镇里谋了事。驾驶员属于紧缺人才,不苛求什么户口。加上他爸爸是镇里政法书记,所以才有今天的四处逢源。
  花家人觉得很意外,也觉得很有面子。他们找了一辆手扶车,此时正往车厢填草呢。花成秀终于有了笑脸,有这样一个大靠山,自己还愁没班上吗?农民对于上班族的崇拜,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她爸爸有点“二五”,因为是酒厂工人,便娶了村里最美的姑娘。从小到大,她最爱听的一句话就是:您上班了?那感觉就像夸她自己。这看似平常的一句问候,包含了多少羡慕嫉妒恨。

  日期:2014-09-04 16:04:05
  她家住在城郊,对城乡差别体会尤其深刻。因为是农村户口,只能在村里上学。而在不远处的城市户口,却能到县实验小学读书。能冠以“实验”二字,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小学升初中还是这样,城市户口不管好坏都可以上“二中”,而她只能去乡下就读。教学质量差就不说了,还要多跑几里路。毕业后差距更加明显,眼看着城市户口都分了工作,而她却像游魂一样无着无落。
  花成秀换好衣服,主动上了轿车。那一脸的明媚,看着特别动人。此前她之所以不肯换,是因为手扶车太脏。那身明黄缎旗袍,只有轿车才般配。这衣服自然是汤家买的,包括腕上的手表,脚下的皮鞋。别以为村姑都土得掉渣,有的女孩美得让人心悸。只是这份美丽有点辛酸,为了这一刻的美丽动人,她不得不厚着脸皮讨价还价。其斤斤计较的庸俗嘴脸,哪里还有什么美感可言。
  花成秀一个人坐在前面,让他和她父母挤在后面。她这样不是因为讨厌,而是不愿放弃机会。轿车刷刷地往前飞驰,不时出现的颠簸,让她很惬意也很遗憾。要是和常家做亲就好了,那就可以经常享受了。可惜啊,常家少爷才十来岁,实在不方便勾引。即使和她年龄相仿,也未必能看上。常家少爷是国家户口,那是标准的贵族血统。仅此一点就不可能,更别说还有个书记老子了。
  日期:2014-09-04 16:53:05
  有一点她始终不明白,汤一凡好像还有敌意。自己不就是要点东西吗?谁家找媳妇不是大把大把地花钱。再说了,她要钱也不是给娘家,那是为婚后着想。无论给她多少礼金,到时候都会一分不少地带过去。偏偏这东西是死脑筋,一点不理解自己的苦心。要不是看他长得好,自己才不会委曲求全呢。就在她愤愤不平时,有个身影一闪而过。她心里猛地一沉,脸上的光彩立即没了。
  汤家长辈全来了,挤了满满三间屋。男的在堂屋聆听常玉高讲话,女的围着赵翠莲贡献殷勤,就连常宽、常容也被一群小孩哄着。这对双胞胎一点不像,一个干瘦如柴,一个肥胖如猪,完全是父母的翻版。即使这样,还是享受了王子般的待遇。人难看衣服好看啊!身为姑姑更得表现,她又抓果子又拿条酥,表情极其谄媚。常宽竟然不领情:“谁吃这个啊,我们只吃‘嘉士利’。”
  常玉花讪讪笑道:“‘嘉士利’是什么?”常宽大声嘲笑:“饼干啊!连这个都不懂。老土。”赵翠莲连忙制止:“不想吃就不吃!一点规矩没有。”常宽根本不予理会,拖着常容扬长而去。其他孩子不敢挑剔,大人有多风光孩子就有多傲慢!汤家这边来得比较少,这可能与长辈没有借钱有关。常家长辈都做了贡献,孩子自然大受礼遇。而他们纯属白吃白喝,不好成群结队过来。
  日期:2014-09-05 13:32:59
  开始大家都不以为然,认为花钱太多了。等见到了花成秀本人,却不约而同地表示理解。花成秀确实非常出众,也比别人会打扮。那身明黄缎高腰旗袍,把曲线勾勒得玲珑毕现。头上戴的黄色发箍,使她显得性感十足。汤一凡始终耷着脸,连正眼都不瞧一下。那身白肉实在太贵了,每一处都价值连城。而这场闹哄哄的订亲仪式,不但终结了他的大学梦,也把他的爱情梦撕得粉碎。
  想到这个他就堵得慌!感觉遇上了白虎星。那天他陪花成秀进城,人家全挑贵的买。那件旗袍是绸缎的,标价一百三十八,她套上就没有脱下。像这种价格他想都不敢想,他身上没有超过十块的。本来他建议买块“上海”牌手表,可花成秀非要“日历”的,还说国产的质量太差。至于那双“万里”皮鞋,也是当时最火的品牌。就这一身简简单单的行头,便花去了他家的一年收入。
  今天花成秀非常友好,进门就挨着他坐下了:“一凡,你怎么不换衣服?不会有意见吧?”汤一凡咬着后槽牙解释:“不是,等会儿再换。”花成秀连忙起身:“衣服放哪儿了?我帮你换。”说着便弯下了腰,屁股瓣绷得溜圆。汤一凡咽了咽口水,心里多少有点乱。他的衣服很简单,一件白色条纹短袖衫,一条天蓝色牛仔裤,一双灰色丝袜,一双白色球鞋,全身上下不到三十块。
  现在看来,这完全是中学生装扮,但在当时却很出位。那年头,只有流氓无赖才穿牛仔,好青年应该艰苦朴素。花成秀说他腿长,穿牛仔绝对好看,还说配皮鞋才时髦。汤一凡拗不过她,只好顺水推舟了。当他们一前一后步出屋子,顿时把众人惊得目瞪口呆。大家在欣喜之余,多少还有点嫉妒。单就身高长相而言,他们两个非常般配。只是汤一凡稍显青涩,不像花成秀那么冶艳。
  日期:2014-09-05 18:13:15
  汤国梁都笑得合不拢嘴了,觉得今天特有面子。让他大感意外的是,宋玉林突然宣布把房子让出来,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这真是雪中送碳了,他正愁没钱盖呢。房子是盖给宋大成的,当时有个女孩怀孕了。全家急得没办法,只好盖房子结婚。没想到宋大成死活不肯,还说花钱就能摆平。现在已经考上大学了,这房子也用不上了。卖给别人会有闲话,卖给亲戚才算两全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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