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上卿:晋国诸卿家族史(下)》
第11节作者:
虎公 向戌承担此次重任,其目的,史家说的很明白,就是“为名”。当时宋国的执政大臣是子罕,与向戌同样名重于诸侯。现在,向戌也就获得了某种心里平衡,拿着平公赏赐的简书来给子罕看,似乎是在炫耀,也许是领赏的法律手续,——也许两者都有。不料子罕很不以为然:“天下的诸侯小国,只有在晋、楚两国的武力威慑下才有所畏惧,有所畏惧才能上下慈爱和睦,上下慈爱和睦国家才能团结安定,团结安定才能好好事奉大国,才能顺利生存下去。没有威慑就会骄横,骄横就会发生动乱,发生动乱就会灭亡。上天生出金木水火土五材,都为民众所必不可少的,缺一不可,兵器(金),是任谁能随意消除的吗?兵器的出现由来已久了,是用来威慑不法和章显文德的工具。圣人因它而兴起,坏人因它而灭亡,废兴、存亡、昏明之间的演绎,都要靠它来进行,而你却说要消除它,这不是欺世盗名吗?用欺罔的手段来蒙蔽诸侯,再没有比这更大的罪了!你这么干,没有大的报应已经是万幸了,还去要求赏赐,真是太贪得无厌了!”说罢,子罕把简书上刻的字削平,扔了。
族人愤恨不已,纷纷要求攻打子罕家族,向戌阻止:“我们将要灭亡了,是这个人拯救了我们,没有比这更大的恩赐了,怎么能恩将仇报呢?”——不管是真的被说服了还是漂亮话,向戌还真是表现出了政治家的气度。《左传》引用君子的话诗赞二人:“‘彼己之子,邦之司直’(这样的人,国家正义的化身),说的就是子罕吧?
‘何以恤我,我其收之’(拿什么体恤我,我好好收藏),说的就是向戌吧?”
子罕的话译成白话显得有些别扭,因为当时的用法,“兵”既是兵器,又泛指武备,还可以是战争,三层意思相互递进又相互替代,一个词。所以原文看起来倒是更加顺畅,意思也更加深切。毫无疑问,《左传》的作者是赞同子罕的观点的,正因为弭兵,敌国外患的威胁减弱,大约20年后,各个诸侯国纷纷掀起了内部动荡的波澜,此起彼伏不可终日。正如孟子所谓的“内无法家弼士,外无敌国外患者,国恒忘。”况且,人类乃至动物社会,战争根本就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不但有其优胜劣汰的正面意义,而且根本不可能彻底消除。和平固然美好而珍贵,以和平的美好的名义发出声音,谁都不惮于正面回绝。向戌的作为,确实可以说是一种以美好名义外衣的“软威胁”,天下诸侯各怀打算但也不得不予以配合。因此,向戌弭兵,“为名”的指责也是难以推托干净的。
但是,这次弭兵,又实实在在是维持了很长一段的国际和平,从此,晋楚双方的武斗基本宣告结束,还有人统计过,此后,宋、鲁、郑、卫等中小国家,真的是几十年再没有遭受过武力征伐。弭兵的另一重意义,在于它对社会演变的积极意义。春秋战国是中华几千年历史中社会变革最激烈的时期之一,更始中华文明定型、中华民族形成的伟大时代。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有利于各个诸侯国各自产生出不同的经济、政治管理方式,产生出绚烂多彩的百家学说。战争固然是不同制度优胜劣汰的途径,要在不同的社会管理方式的比拼,需要在它们基本形成的时候——也即战国时代再去轰轰烈烈地进行,当下,战争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机械的重复。最后,以一人之力而成功促成天下诸侯相聚而盟,仅仅从技术层面,难度也是非同小可的,在这个意义上看,弭兵至少章显了向戌杰出的甚至伟大的外交才干,他付出的辛苦操劳更是实实在在,不容否认的。
日期:2007-05-23 09:24:07
第二节 诸侯交见
弭兵仪式完成了,晋楚两国都是诸侯盟主,地位如一,双方也结束了热战时代,但这并不能理解为双方的争霸活动已经结束。只要天下有这么两个超级大国并立,双方的利益冲突就不可能消亡,双方夺取国家利益的动机和争取优势的雄心也不会泯灭。然而,弭兵条约毕竟确立了新的游戏规则,这也就决定了今后晋楚的新竞争必然以一种新的形式表现出来,一切要都在和平的外衣下运作,排斥了捷激烈的武力方式,双方要运用各自的外交战略相比拼,以赢得诸侯的归附,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对于天下诸侯,该强梁地去逼迫还是该澹静地怀柔?该争取其好感还是攫取其财富?其间的优劣得失,还要两家盟主去试验和琢磨。
这些中小国家的政治生活方式也将发生改变,它们不必再频繁出动军队跟随本方盟主去战场上厮杀,或者频繁面对对方集团的征伐而支撑和求助,却要同时准备好两分贡赋,仆仆奔波于侍奉两个霸主的道路上。其间的优劣得失,也还要天下诸侯去劳碌与感受。
这次弭兵条约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原来属于晋、楚两边的各诸侯国要“交相见”,国君要去朝见另一家盟主。楚国人提出这样的内容,其一是在形式上确认,晋楚双方是平等的霸主,两家如一;其二,也丰厚了霸主的收益。国君来朝见,按照当时的礼制与习惯,所携贡品必定规格更高;更重要的,是增强对于中小诸侯的影响力和控制权,国君亲自朝见,则国家自然要在更大程度上听从霸主的号令。弭兵大会与盟的中小国家有八,其中宋、鲁、郑、卫、曹五国原来属于晋国集团,蔡、陈、许三国原属楚国阵营,可见两边的与国并不平衡,无论是数量还是国力,都是晋国方面占优,而现在强调大家事奉晋楚如一,表面上上方平等,实际上是等于本来家产不等的两家将“家产”合并后再平分,所以楚国人得利而晋国人吃亏,这也是楚康王强烈要求“交相见”的本质原因。“交相见”条款自然使楚国人得以获益,但实施起来也颇费气力,弄得楚国方面很有些恼火。
日期:2007-05-23 09:25:06
一、诸侯朝晋
前545年夏,齐、陈、蔡、北燕、杞、胡、沈、白狄八国国君来晋国朝见,履行宋之盟的“交相见”条款。其中,陈、蔡、胡、沈四国原是楚国的盟国,是真正意义上的交相见。而宋、鲁、郑、卫、曹五国原来就是晋国盟国,也正式参加了宋国的盟誓,不必再专门赶来朝见。齐、北燕、杞、白狄四国虽然原属于晋国阵营,但是没有参与弭兵大会,这次前来,既是表明接受盟约约束,也算表达对晋国的忠诚。
这次诸侯来晋国朝见进行得基本圆满,晋国人也表现出对本方诸侯的宽爱,如没有再要求宋、鲁、郑、卫、曹五国国君前来。只是齐景公出发前,国内曾经出现一次争论。崔杼已于去年身死,现在的齐国是庆封执政,庆封不大情愿再为朝见晋国而破费:“我国并不是正式缔约国,何必对晋国履行朝见的法律义务?”还是陈文子比较理智:“先考虑国家大事再考虑省钱,才合乎礼仪。小国事奉大国,虽然没有正式结盟,但还是要遵从大国的意志,才合乎礼仪。虽然我们没有结盟,现在敢背叛晋国吗?切不可忘记重丘之盟的教训啊,您还是劝国君前往吧!”最终,齐景公还是去了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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