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中三国——历史的真实还是现实的化相》
第6节

作者: 曾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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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石是最高品秩,一般是三公的标准,月薪三百五十斛谷。中二千石稍次,一般是卿和尹的标准,中即满的意思,就是一年实实在在有二千石的俸禄,月薪一百八十斛谷。真二千石,月薪一百五十斛谷。二千石月薪一百二十斛谷,这通常是郡守一级地方长官的俸禄标准。所以,后世也经常以两千石来代指郡守级别的官员。
  这里特别提一下这个“石”字的读音。在作为重量单位时,今人大多将其读为“担”,而听到有人读作“shí”的时候反而将其视作文盲一般。其实读“担”和读“shí”都是可以的。
  唐人诗中就有以“shí”音押韵的例子。如白居易的《咏怀》:“昔为凤阁郎,今为二千石。自觉不如今,人言不如昔……”还有李白的《猛虎行》:“昨日方为宣城客,掣铃交通二千石。有时六博快壮心,绕床三匝呼一掷。”
  日本幕府时代有一种表示土地生产力的标准,叫“石高”,单位为“石”,是以土地的标准预估产量“石盛”乘以面积所得。而《汉书·蒯通传》有“守儋石之禄”,陶渊明《劝农》诗中也有“儋石不储,饥寒交至”的句子。如果将这里的“石”都读作“担”,那“石高”岂不成了“蛋糕”,“石盛”就是“蛋剩”,而“儋石”不也就成了“蛋蛋”?那听着是不是隐隐觉得有些蛋疼?
  唐代李贤《后汉书注》注引三国韦昭《汉书音义》说:“今江淮人谓一石为一担”可见,“担”的读音本身来自古时候江淮地区的方言,因为一石的重量与当时一担的重量几近相等,后来逐渐将“石”读成了“担”。所以千万不要因为将“石”读成了“shí”就嘲笑于人,其实两种读法均可。
  日期:2013-01-22 01:19:42
  接下来开始说中央官制。

  汉承秦制,在中央,仍然沿用三公九卿制。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相当于国务院总理兼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总揽全国军政要务。太尉相当于中央军委第二副主席兼国防部长,主管军事相关事务。御史大夫相当于国务院常务副总理并兼中央纪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
  丞相一职有时为了显示其地位超群,亦设相国,如董卓和后来的司马昭,其名目不同,但司职相近,均是百官首领。
  东汉时,削弱相权,不设丞相和御史大夫,将三公改为,太尉,司徒,司空。以太尉为首,仍然主管军事并兼管部分民政。东汉末及三国时亦设大司马,位同三公,司职与太尉相近。
  原来的丞相改为司徒,主管民政和文化事业。(比之丞相什么都可以管确实权力削弱了不少)
  原有的御史大夫则改为司空,主管土木建设。而原属御史大夫的具有监察和弹劾权力的御史中丞则独立出来,掌管御史台,成为专门的监察弹劾部门。
  三公之上有三上公,不常设,为太傅,太师,太保,这三个职位地位最为崇高,但不负责具体事务,一般是重臣辅摄朝政之时,为了显示其地位崇高而加授的职位。
  西汉时一般只设其中一个或不设。东汉仅设太傅一人,一般在皇帝新立之时,以其录尚书事,总揽朝政,相当于为新皇摄政,但此人一旦死去,本朝便不再设。
  如果不授予管理朝政的权力,上公一般都只是一个荣誉职位,不具实权。比如后来一度被曹爽架空的太傅司马懿。
  九卿则相当于专门为天子服务的九个部门。
  分别是:
  为皇帝家烧香上坟的——太常(掌礼仪祭祀)
  管理皇帝家打手保镖的——光禄勋(掌管宫殿宿卫)
  管理皇帝家门卫大爷和看门保安的——卫尉(掌宫门卫士)
  管理司机马夫以及本身就是皇帝御用司机的——太仆(掌车马)
  给皇帝家犯了错误的人打手心打屁股的——廷尉(掌刑狱)
  陪皇帝家在外地开公司的侄子外甥喝酒洗澡的——大鸿胪(掌诸侯及四方蛮夷的各项礼仪)
  管理皇帝家远近亲戚的——宗正(掌皇族宗室的各项事务)
  管账本的——大司农(掌全国财政)
  管理皇帝家裁缝和厨子的——少府(掌衣物膳食)。
  两汉均设九卿,只是名称略有差异。其中大司农权力面向全国,廷尉有执法权,光禄勋和卫尉有禁宫兵权,所以这几个职位权力较大,一般也是权力斗争中的核心人物。

  在三公九卿之外,东汉其实另有一套行政班子——尚书台,这才是东汉真正的权力中心。
  光武帝为了架空公卿的权力,将主要行政事务均交由品秩较低(千石),但都在自己身边工作的尚书手中。由此,尚书台的权力日益加重。尚书台的长官是尚书令,在东汉,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总理,副官尚书仆射(后来分为左右仆射)相当于常务副总理。
  尚书令下的六曹尚书,则相当于国务院下的各部部长,这六曹分别管理选举、辞讼、修缮、朝贺、考察地方官等等。后来曹操为了将国家权力转移到自己身上,便将尚书令改为了丞相的属官,堂而皇之地将皇帝的行政权力转移到了自己所担任的丞相手中。
  日期:2013-01-22 01:21:04
  在地方上两汉也沿用了秦的郡县制,郡一级分郡和国(王国,王的封地),这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郡的长官称为郡守或太守,国的长官称为国相或相。
  还有一个特别的郡长官称呼,叫做“尹”,这是京都洛阳所属的河南郡的行政长官,类似今天的直辖市市长,故名称不同,而且品秩较太守高,为中两千石(卿的水平)。
  郡下面辖县,县一级分县和国(侯国,县侯的封地),国的长官称为相,县的长官的叫县令或县长,万户以上的县为县令,秩千石,万户以下的小县为县长,有四百石和三百石之分。
  两汉时也有州(相当于省)的概念,但之前一直不是专门的行政级别。东汉全国分为十三部(州),其中京都洛阳所属的司隶部设司隶校尉一人,秩比两千石(略低于太守),负责该部的监察工作,而且可以弹劾朝中百官,并拥有京师一定的兵权。
  所以此职虽品秩不高,但权力甚大。东汉时为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这三个品秩不高,但权力极大的职位单独设有专席,在朝会上可居席而坐,称为“三独坐”,或“三独”。
  曹操的父亲曹嵩就曾担任过此职。所以曹操这个比市长品级还低的官员的儿子才可以和袁绍这些总理级别官员的儿子们整天腻在一起。
  除司隶部之外,其余十二部州每个州均设刺史一人,负责该州各郡县官吏的监察工作,没有任何其他的权力。刺史秩六百石,属于中低级官员,而且一般都选较为年轻,官场经验较浅的人担任。
  这样的设置其实是有相当道理的。做监察工作的人如果官场经验丰富,官场习气浓厚,那必然不愿意得罪人,难以将各种不良现象向朝廷禀报。而年轻人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干这种得罪人的工作是再适合不过了。
  这样的地方官制在东汉末年黄巾之乱之后发生了重大改变。本来受汉末各种叛乱和少数民族活动的影响,为方便当地能够灵活处理这些棘手的事务,州一级官员的权力就开始有了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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