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10 23:19:25
回到家的时候我还是不能做到想像中的豁达。我原以为已经放开,却还是在各种言行中拔不出来。家人的关爱,我总觉得是责怪。无心的玩笑,我总觉得是刻意的嘲讽。习惯了外面的漂泊和自由,回到家让我很不适应。我确确实实每天都很安静,或者应该说,我越来越自闭。她家离我其实不到一公里的距离,我却再也没有走过那个篮球场附近。只是每个夜晚我依旧会想起,从来都是那样挥之不去。多少次梦里看到她迷人的笑靥,忍不住想拥抱,脑海里都会有一个冷冷的声音提醒,说我不配。那一段失意,让我仿佛陷入无尽的轮回。
快过年的时候,我居住南方的小城下起了不常见的大雪。我穿着厚厚的棉袄,走到那个已经完全废弃游乐场,皑皑白雪覆盖了那些斑驳的旧机器。我就站在那里一直看着,直到白雪融化,直到那些锈迹斑斑的木马开始旋转,直到那一天的清晨我坐在上面欢快的旋转,边上还是有人打着太极,售票员大妈还是织着毛衣。所有的一切从未忘记,却在同一个场景感叹唏嘘。
电话突然响起,扰乱我的思绪。打太极的老人和织毛衣的大妈都已消失,游乐场还是茫茫白雪,一片死寂。看看来电屏显的未知号码,我特别讨厌陌生的来电,我轻轻的应了一声,传来的却是一个无比高亢的男声,对方说,老陆,你丫在哪呢?我他妈回来了!
他的语气和我的心境确实格格不入。可我还是露出笑容。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他的声音霎时让我感到温暖。我说快三年了,他妈的你才回来,快,我在游乐场这边,马上过来。
他本姓周,和我同年。父辈在九十年代经营着我们县城最豪华的酒店,因为从小兜里没缺过零花钱,于是当年的小伙伴给他安上一个响亮的名号叫做“钱王”,延用这么些年,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本名。这个二货身上有四个显著的特点,邋遢,木讷,小气和缺心眼。却唯独于我从不分彼此。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长大,穿着同一条裤子,喝着同一瓶水。我们从幼儿园一路同窗到高中,基本每天形影不离,看在所有人眼里都是基情四射。其实我们的兄弟情在小学以下除了贪图他的零花钱之外可能还有一丝纯粹,初中以上就只有一个原因,他长得比我还丑。毕业之后,我去了省城他去了英国。还记得别离的那天他哭的梨花带雨,我望着他挤成一团的五官强忍着吐意抱着他说着珍重。没想到这小子乐不思蜀,一去居然快三年,终于回来了,想死我了。
我仿佛已经看到了他那矮矬的邋遢身影,光着膀子穿着一条松紧带的超高腰灯芯绒,脚下踩着一双蓝色碎花的高跟毛线拖鞋,宽大的脸庞配着豌豆大小的眼睛,一脸胡渣基本延伸到那招牌的朝天鼻。我又想起那年高中我们在花果山的桃园结义。都知道天龙八部吧,我们也是三兄弟。我最大,妄称一声哥,他是老二,形象应该比虚竹更丑。还有三弟项小宝,凭借酷似古天乐的硬汉外形总是差点辣手摧花,总是差一点的原因是因为他的言行举止实在太娘们。当年我们仨带着两瓶二锅头跪在学校边上的小亭,说着同年生同年死的壮志云云,喝血酒的时候,我拿出匕首,钱王掏出家里偷出的菜刀,小宝则哆哆嗦嗦摸出不知哪里找来的针线包。后来只有钱王傻乎乎的剁了一刀,猩红溅了一身,我们喝的酒里只有他一个人的血,他还一个劲的灿笑,让我们多喝一些。最终大家都进了医院,钱王因为失血过多晕厥,小宝晕血。我们的结义一度成为当年的热门谈资,虚竹缝了四针,段誉挂了两天盐水。而老大乔峰更是奇葩,直接喝醉了。虽然毕业之后天各一方,但无论我有多少至死不渝的兄弟,他们都是唯一。
没过几分钟,果然广场边上有个难看的身影小跑着靠近,我朝他使劲挥手,我看见他笑了,豌豆大小的眼睛在他宽阔的脸庞上连成一片,咧着嘴一口参差不齐的黑黄牙齿若隐若现,真是难为钱王了,连倒胃口都倒的那么亲切。很快我就被他拦腰熊抱住了,两个大男人穿成包子一样在一座废弃的游乐场边迎着飞雪热情拥抱,我想身边的路人一定会有许多赞扬的目光。他退开一步再看了看我,他的眼睛实在太小,以至于我总是分不清他是眯着眼还是瞪着眼,他说,你丫的一点没变,那么难看。我望着他脸上又新生出的几颗麻子,快乐的笑了。
我们在柔弱的阳光下说着流逝的过去,冬天突然变的不再寒冷。许久不见但所有的东西似乎都还在。先前有些激动我还没注意,他大爷的,这么多年了,他果然还是穿着那条高腰的灯芯绒,宽大的裤脚被他塞进了一双暗黑色的短靴,我不好意思说,他的腿实在太短,那双短靴的鞋口居然没过他的膝盖,我不知道怎么表述,按现在的话说,他算是潮的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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