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摩者说:精灵寻找替身,白领寻找爱情》
第1节

作者: 云南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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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10-25 18:55:00
  爱,是世间永恒的主题!
  《毕摩者说》
  我想我已经死了,或许我还活着。
  我到底是谁?
  1.我
  先说说我吧。
  我叫伍倮,今年六百岁。生龄三天,准确地说我在人间活了三天。那是备受折磨的三天,那是丰富多彩的三天。那是不堪回首的三天,那是引出这个故事的三天。
  故事有点长,你也许有耐心听我讲完,也许不会。那没关系。反正故事讲的不是我,讲的是那三天里,那个把我往死里折磨,那个把我往活里拯救的老毕摩的故事。
  因为那三天,我恨他,这个无所不能的老头,因为那三天,我爱他,这个脆弱困惑的老头。我跟定了他。我要报复他,这个该死的老头!我要报答他,这个善良的老头!
  伍倮手记

  1.我
  我是谁?傅出你喝醉了吗?我们共事了一年,你还问我是谁?
  我是钱多多,那个公司从北京派来楚雄工作的白领啊。
  叫你不要喝这么多酒,你偏要喝。
  醉就醉了,还说你爱我。
  爱是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Rose 手记

  2.德江城
  这是村庄?还是古镇?
  如梦似幻。西街男子羽扇纶巾,东街女子黛眉如画。南街名士云集,北街市井人家。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第一眼,我就迷上了这里。
  难道,是我误入画卷?
  老头说。这不是画,这里是德江城。

  德江城?
  对。这是大理国乃至大理属国众所瞩目的城堡,是方圆百里最豪华的小城。当然,它的迷人之处在于,这里充满了文化氛围。
  我鼓掌欢呼。一个有文化底蕴的地方,人们的素养和行为普遍比较文明。而且,这个地方会比较好玩。
  走,我们入城?我准备下马。
  入城?我们明明已经住了八十多年。老头辩解。
  八十多年,这老头活糊涂了。我今天才三十岁,何来八十多年?
  我回头找他,四周空无人影。

  城墙头,蹲着一只雄鹰,眼神略带忧郁。像读遍了人间百态,看够了世间沧桑。
  鹰神,天上的王,你看到了什么?你记住了什么?你要讲述什么?
  伍倮手记
  2.大人物
  我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钱多多。我今年三十岁,单身,经济学博士学历,目前在北京一家跨国公司上班,上班是文绉绉的说法,说白了就是一个高级打工仔。我每年为老板赚的钱,够我每天躺在阳光明媚、树影婆娑的夏威夷海滩,吃着鱼翅鲍鱼,悠闲地晒着日光浴不工作大半辈子,当然,这些都只是我的白日梦。事实上,我每天依然被闹铃催着起床,算着时间挤地铁,总是被工作追得屁滚尿流。补充一下,我有一张国产车,一张白色的北京现代,它虽然不贵,但都是我的血汗钱挣来的,我十分珍惜它。自从此款车成为出租车款后,再加上北京是个世界有名的堵城,我便加入了地铁一族。乘坐地铁也没啥不好,不过懒觉少睡一点,起床早一点。时间就像女人的『乳』沟,只要使劲挤,总是能挤出来的。唯一不足的是,我包里得多背一双鞋。公司有严格的规定,女同志进公司之前,不管你穿的是夹脚拖,还是耐克跑鞋,统统都得换成超过十公分的高跟鞋。你可以说这是男女不平等,你也可以说这是万恶的资本主义管理制度。可是每年招聘会上,数不清的大师兄小师妹海归派名校族依然挤破脑袋往里面钻。不过是换一双鞋子,又不是要你三陪别人,换就换呗,哪个职场丽人的肚子里,没有满腔的苦水,无处言说。

  言归正传,按照外籍同事的称呼习惯,请叫我rose。
  每个有故事的人,都有波澜不惊的表情。

  这些年,因为工作关系,我接触过不少“高大上”、“高富帅”的角。
  张三,长相温润如玉,一身阿曼尼西服穿得无比妥帖。第一眼看见他,我就惊为天人。我使出浑身解数,用无懈可击的英式英语跟他交谈,花费巨资购买了一身簇新的行头,甚至放下那个叫面子的东西,四处打听他的简历他的家庭他小鸡鸡的尺寸。谈判结束,合同签完,我们的交往也就走到了尽头。也许他早就看出来了,我只是一个暴发户一样的花痴。总是穿一身新衣的女人,内心大多是不自信的。我这样的女人,他邂逅的太多了。他需要的是穷凶恶极的母夜叉,而我,却乔装打扮成了温顺的小绵羊。

  李四,差一点我就成为他的新娘。那是我们同学少年都不贱的大学时光。彼时男生青春四溢,女生青葱活泼。我俩是在报名处认识的,老乡?看到彼此的身份证时,我们同时喊了对方一声。都是初次出远门的大孩子,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一瞬间,彼此心里顿生好感。我们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校园里的一对金童玉女。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世间所有美好的成语,似乎都是为我俩准备的。可惜造化弄人,毕业前,我们说好一起去北京,加入“北漂族”。可他临时变卦了。他捏着我俩一起购买的火车票,却登上了开往反方向的列车。三个月后,我听说他结婚的消息。他没有请我参加婚礼。听说婚礼举办得空前热烈,身为市长的岳父,一开始,就给了他一个金碧辉煌的表演舞台。顺便提一下,他的妻子是我们的校友。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一点都不知道。现在想来,我还得感谢当年他不动声色的脚踩两只船,因为他的高明,我像一个被注射了全麻的患者,以至于手术的过程中,丝毫未曾感觉到痛苦。虽然,这个正在跟我做『爱』的男子,也许刚从另一个女子身上爬下来。我开始再次求学生涯中,听说他官运亨通,如今已经是一方父母官。关于他,我已经没有更多的印象。唯一记得的是他爱穿红短裤,有一次,我俩做『爱』完后,怎样都找不到他穿来的那条红短裤,只好把我本命年时母亲买给我的红短裤借给他穿走。要说他欠我什么,那条红短裤可算其一。我一直觉得是他把我今生大富大贵的福气都穿走了。

  王五,谁说他不是富豪,都会有一打人跟你急。王五是改革开放后率先富起来的少数人之一。喝到半醉时,有人问,王五你到底有多少钱?不知道。王五你每天有多少进账?算不清。王五你有几个老婆?他伸出一只手掌,又伸出一只,过了一会,把先伸出那只手掌翻了两翻。问话的人也晕了,说你这到底是多少?谁还算得清。也许王五自己也算不清。王五曾经在大庭广众之下单膝下跪正式追求过我,而且是两次,王五每次都说,丫头,俗话说得好,再一再二不再三再四,过了此山无鸟叫,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你可别后悔。我说你能说点更加有诱惑力的条件吗?比如买个海岛、造艘航母,搬去火星啥的,王五同志,你不知道吗?国人的吃喝问题早就得到圆满解决了。征服不了我,刚开始王五挺沮丧的,慢慢地便也想通了。那些个女人,还不是看上我的钱,她们就不愿意给我个真心。还是你好,知冷知热的,唯一的不好之处就是不愿意跟我上床。我说你倒想明白了,记住,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丫头,你说的对呀,她们都不懂我,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你看到的眼前风光,都是背后付出过成倍的辛酸。这些年,我接触过数不清的大人物,什么眼界高、精神领袖,什么有涵养、气度和魄力,什么受人重视受人仰慕的人,那些都是瞎扯淡,大人物,不过是自以为比别人大一些的高等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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