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鉴红楼——刘心武秦学发现铁证》
第32节

作者: 东安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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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氏装病一装就装到了丧事结束,反正她就是不想再为秦可卿打工了。贾珍没法子,只好请来凤姐打理宁国府内务,这才给了凤姐施展其理家才能的机会。
  日期:2012-09-19 20: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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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贾珍尤氏夫妻二人外,宁国府的主子还有贾蓉。作为秦可卿的老公,贾蓉在可卿丧仪中的表现真是耐人寻味,他几乎没怎么出现过,整件事似乎与他无关。当然这是他一贯作风,读者想必也知道,想当初他听到焦大说老婆偷人时也是这么淡定的(当然他又能怎样,又敢怎样),现在闪到一边,如同路人围观,也属正常。

  其实最令人惊异的还是秦可卿的两个贴身丫环——瑞珠和宝珠。她们听到秦可卿的死讯后,一个触柱而亡;一个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捧丧驾灵之任。合族人也都称叹,贾珍便以孙女之礼殓殡瑞珠,以孙女的礼节对待宝珠。瑞珠宝珠二人,平日贴身服侍秦可卿,如果在下人中有谁知道可卿秘密的话,那定是她俩无疑。身为贾府首席红人秦可卿的丫鬟,自然养尊处优,处处高人一等,如果说少爷小姐身边的丫鬟是副小姐的话,在瑞珠宝珠这定是小姐待遇。自古义仆殉主的故事并不少见,这瑞珠宝珠二人,贴身服侍可卿也有些年头了,可卿一死,她俩感念其恩,同时也心怀恐惧,怎么说这也算是知情况不报吧,于是便做出如此举动。而贾珍则顺理成章地认了她们作孙女,从此有了小姐名份。这可是正式的编制,登记入册的正牌贾府家族成员,工资福利尊号仆人该有的样样不落!不象那几个赶着凤姐叫妈的丫头仆妇,该是谁还是谁。

  有人说是瑞珠宝珠无意中看到了不应该看到的事听到了不应该听到的话,于是瑞珠生怕贾珍一不做二不休杀人灭口所以趁他动手之前抢先去死给你看,宝珠为了表明自己不会乱说话的态度就申请成为公府小姐并且立即就获得通过,贾珍认宝珠为孙女其实有阴谋先稳住她最终目的是为了杀她灭口。哗,这个观点可是够雷人的,搞不懂大小不过一死,瑞珠干嘛还要抢着去,看看宝珠,弄个正版公府小姐当当,也能过上一把瘾,就算是死也体面一点;还有那个贾珍,真要杀人灭口的话,让个丫鬟消失总比杀个小姐省事吧!认了孙女成了小姐再干掉,变态!显然,这种弱智论调只能贻笑大方。

  日期:2012-09-20 1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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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死的光荣
  儒家提倡事死如事生,丧事的规格与个人生前身份地位的高低相符,古代六部之一的礼部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管这种事的。丧事被称为“凶礼”,算得上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礼仪了,上至帝王,下至庶民,按等级不同,每个人的丧仪规格用什么标准,可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条条框框定得很死,逾制是重罪。有些人说可卿丧事隆重,是因为宁国府有权有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简直就是一派胡言,他们也不想想,越是豪门,越讲究长幼尊卑,而且还有礼部盯着,那敢胡来。随便一个低辈份的小媳妇,就敢这么铺张,那以后大家长死了,规格一定更高,否则会被人认为不敬的。但比这次可卿丧礼更隆重的话,那场面恐怕要赶上皇帝丧仪了。这有可能吗?

  秦可卿的丧仪,办的是十分的惊天动地,《红楼梦》一书中用很长篇幅描写。很多细节非经历过的人是无法想象的,有相当多的写实成分。择几条明显的说明一下:
  皇帝致祭。清制,重要王公大臣到了一定级别,并有特殊贡献才够条件享受皇帝致祭丧。如果是女眷,则必为皇亲国戚。按规定,贵族女眷中,公主、郡主、县主享受皇帝致祭,给祭文,郡君、县君只致祭,无祭文。书上所记,秦可卿之丧首七第四日,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先备了祭礼遣人来,次后坐了大轿,打伞鸣锣,亲来上祭。大明宫是唐朝主宫,戴权谐音大权,他即是皇帝的代言人。他坐轿打伞鸣锣而来,是很正式的代表皇帝来致祭。这很符合秦可卿的郡主身份,对照一下《红楼梦》六十三回贾敬之丧,皇帝仅批示“光禄寺按上例赐祭”,并没有享受到皇帝致祭的待遇,作为孙媳的秦可卿丧仪标准竟远在家主贾敬之上。

  郡王上祭路祭。清制,郡主丧仪规格等同郡王福晋(即北静王妃级别,远高于贾母),按规定,丧仪上亲王不用来,亲王世子、郡王、贝勒、贝子、公侯伯子男等要出席。秦可卿之丧,忠顺亲王未到,北静郡王曾亲去上祭,后来出殡,东南西北四郡王都设棚路祭;八公除缮国公有要事须请假外也都到齐,至于侯伯子男更是不少,这与可卿身份相符。《红楼梦》也写了宁国府家主贾敬之丧仪,一比之下,这两人的地位谁高谁低立见分晓。以贾敬的级别,仅是“王公以下准其祭吊”,也就是说,贾敬丧仪照例是不够资格请四王八公的,皇帝批准来祭吊的最高官员仅是侯爵而已,饶是如此他能得到这种待遇已是皇帝额外开恩的了。看看秦可卿丧仪之上的现任郡王北静王坐大轿鸣锣张伞而来的情景,就知道秦可卿的身份远远凌驾于宁国府之上了。

  日期:2012-09-20 1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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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引。清制,王爷贝勒等超品官丧仪,用八十人抬棺,一品官用六十四人,以下依次为四十八人、三十二人、十六人。秦可卿之丧,用六十四名青衣请灵,也基本符合其身份。
  棺木。棺椁是凶礼中最有象征意义的物品了,也最能彰显其等级森严。查清史文件,有关于此的法规是极细极严格,亲王千年不坏的棺木是皇室垄断了的,普通人绝对不敢拿来用,这个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应该清楚。义忠亲王的樯木棺材,本来是按照他的标准来打造的,因他坏了事爵位被削,以后纵死了也没资格享用了,最后是让给了他女儿。虽然秦可卿级别也不够,相差也不是太远,此樯木棺材又是半成品,再加上皇帝释放善意,这样修改一下就可以通过了。

  在《红楼梦》中,这是唯一一处正式提到义忠亲王的地方,在本文开头介绍义忠亲王时,直接就说他和秦可卿是父女关系,当时没给出推理过程,其实通过这短短几句话,就基本上能得出答案。
  在中国文化中,棺材对于每个人的意义都是很特殊的。义忠亲王的棺木,秦可卿第一能用,这可知秦的出身不凡,这点在书中有非常多的证据;第二敢用,虽然义忠亲王坏了事,但毕竟是仅在皇帝一人之下的豪强人物,残余势力仍不可小视,贾府敢拿来就用,最大的可能性是两人之间是有关系的,义忠亲王不会因此怪罪下来,这样秦是义忠亲王女儿的结论就呼之欲出了;第三愿用,义忠亲王毕竟是倒了大霉了,他的东西别人看来应该是不太吉利的,特别是棺材这种特别敏感的东西,而秦可卿毫不忌讳就用了,除了是亲属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呢?这三个理由凑一起,再加上第一回的情节,就可以确定地说秦可卿就是义忠亲王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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