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暗面 第二十一部 寻找吃人狂魔》
第4节

作者: 零点九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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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3-30 23:33:00
  是我埋进去的!”
  “什么!?”
  “刚才放的那段录音里面那个工人说勒破了手,我问绳子还在么?然后就把一定带着他皮屑和血迹的绳子要走了,很长的一段,我分成几个部分。”
  “你要做伪证么?上面的勒痕你勒的是谁?”
  刘廷把自己衬衣袖子挽起来,小臂上明显的一圈紫色的痕迹……。
  “勒的是我自己……。
  那个狗的痕迹,是我在动物收容所垃圾站找到的一条死了很多天的狗的尸体……。”
  检控官愤怒喊道:“你简直丧心病狂……。”
  “我在三天前见我当事人时,询问他手里是不是还有类似绳索?他说他绝对没有……。
  就是你们当成凶器的那条绳子,他也完全不知道来源(刘廷在这里撒谎,嫌犯明确告诉刘廷,他是在后面垃圾堆捡的绳子,并用绳子勒死的受害人),
  我弄到后来这几条绳子后,在和我代理人见面时,借用你们不可以有人在现场,不可以录像的规定,让他用手拼命拉扯这几段绳子留下痕迹,
  然后我再用两天时间在40度高温下天台暴晒,让上面血迹加速老化,
  然后趁着前夜台风突发暴雨,在暴雨中把绳索埋入花园,
  实际上我的做法是有破绽的,你们只要使用氯硝酸银测定法测定血液中氯向血液基质的渗透率,就能发现血液是新鲜的,或者更仔细的分析埋入地周围土地,

  虽然有暴晒和暴雨冲刷的双重掩护,分析起来十分有难度,但也应该能发现蛛丝马迹,
  但我估计你们已经预先做了假设,就是绳索一定是真实的,是我当事人早就留下的,
  因此在即将开庭时间压力巨大的情况下,
  你们对土地分析这个需要大量时间精力,而且结果未必有价值的分析,
  你们可能就不会那么仔细分析掩埋时间,
  包括血液,你们可能只是在显微镜下观察血红细胞的死亡情况,然后想当然按照绳索沾染上血迹后立即就埋入土地的情况进行推算,
  因此你们的结论可能是绳索来自于几周前,
  你们最注重的是,绳索上面是否有我当事人的血迹和皮肤组织……。
  别的都不重要,

  匆匆分析得出的结论正好符合你们之前的预期,
  那还有什么需要怀疑的呢?
  于是这份报告就出炉了!
  而那个工人手上的痕迹呢?
  你们通篇报告完全没有提到!
  报告上面你们确实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
  你们没有撒谎……。
  但你们却没有把所有你们的发现全部公开……。
  虽然说的都是真话,
  但只要故意隐瞒一部分,就能从根本上误导法庭……。
  我现在做的事情……。就是要从根本上,证明你们误导的存在!”

  检控官:“我反对!辩护律师这是在制造假证据,在制造陷阱!
  我请求法庭准许宣布后来花园中发现绳索证据无效,并且在法庭记录中将有关内容完全删除,
  并且要求陪审团在决定最终结果时,不得考虑这些证据及其推论!
  另外我请求法庭立即宣布终止嫌犯辩护律师辩护资格,直至绳索伪证事情调查清楚!”
  “法官大人!”刘廷,“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所谓‘证据’的法律定义,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刚才我和检控官的辩论中检控官明确提到了,就算我现在合理怀疑他们对绳索检验结果可能有问题,但他们也可以合理使用法律拒绝我进一步检验的请求……。
  所以我提供这份新的我人为制造出来的证据,证明他们确实可能有所隐瞒,
  这正是为了‘证明案件真实情况’,所以这个绳索符合证据的一切元素……。是绝对合法的证据!”
  “可是这个证据是你伪造的!”

  “请注意你的措辞!我从最一开始,就只是说嫌犯知道可能在一个地点中藏有其他的几段绳索,
  我从来没有明确说是嫌犯掩埋的,从来没有说这几段绳索是凶器……。
  更从来没有说过这几段绳索不是这几天才埋入的。
  我从来没有对法庭,对你们说过一句假话,

  何来伪证的说法?!”
  “你这明显是误导!”
  “不……。我只是在描述事实,
  就和你们一样……。
  只是你们智商不够……。听了绳子就想当然认为是凶手早就埋下的其他凶器……。
  如果我是你们,听了同样的陈述……。我就会立即发现……。这个绳子可能是我这个辩护律师埋下的。
  你们被误导,是因为你们自己错误分析我所说的话……。
  不是我故意骗你们……。
  但是你们报告上的不完整陈述,则是你们为了更方便直接控告我当事人,采用的卑劣手段!
  法官大人……。鉴于之前对凶器绳索的分析结果极不可靠,而警方鉴证分析科和检控官具有明显的利益关系,因此具有构陷我当事人的利益动机,
  我要求法庭立即宣布封存这个唯一的直接关键证据,

  同时请求双方一致认可的第三方公平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同时我请求法庭成立调查组,立即调查警方科学鉴定机构的利益输送问题……。
  以保证所有类似于我当事人的嫌犯,不会在这个人人都最相信的,所谓的最科学、最客观环节,
  不受到不公平待遇!”
  法官沉默了一阵后,宣布暂时休庭……。

  刘廷和检控官怒火冲天对视,
  记者在走廊里疯狂拍照,
  新闻当时出街,在网络上迅速流传。
  后来刘廷最喜欢的一个新闻标题是:《刘廷挑战司法鉴定制度》。

  这就是刘廷渴望的名声,渴望的成功。
  十五分钟后,
  法官宣读决定:“本席决定采纳辩护律师刘廷先生意见,对警方在这件案件上科学鉴定环节是否有徇私舞弊现象,将成立独立调查机构展开调查,调查机构构成稍后宣布,
  另外本席要求警方立即封存10233b号证物(绳索),提请相关单位重新鉴定。”
  刘廷握紧了拳头,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
  膨胀的权势感。
  法官看了看刘廷和检控官,继续说道:“同时本席亦将立即联系律师公会,责成律师公会立即就辩护律师刘廷制造证据一事展开调查,以确定是否违反律师行业相关规定。
  如果违反规定,我将要求律师公会提供相关报告及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刘廷律师是否适合继续给本案提供辩护,刘廷律师是否适合继续从事律师工作,
  同时如果最终结论可以确定辩护律师行为为制造伪证,
  我将责成律师公会展开相关诉讼……。
  本案押后,留待相关事宜确定后择期继续开庭……。
  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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