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故事(讲述一大堆最接地气的传奇故事)》
第12节作者:
李幺傻 铁头三喝住了他手下的人,老头手上没有了弹弓,他也胆壮了。
干巴老头说:“你们来了这么多人,打打杀杀的,地方太小了,我清理一下场地。”干巴老头走到了四周,把几个大石头踢走了。
那几块石头少说也有上百斤,而干巴老头随便一脚,就踢出了几丈远。关强看得惊讶不已,铁头三他们看得心颤不已。
日期:2015-12-24 20:07:00
《这就是生活》
李幺傻
我小时候,父亲和村子里两个人一起扎耱条,卖耱条。西北沟壑间到处野生枣刺,用?头将半人高的枣刺砍下来,用斫刀砍去斜枝,剩下的主干部分,就是耱条。耱条是用来编耱的,耱是西北农村一种生产工具,用来平整土地。犁耧耙耱耩子铧,铁锨笼担和木叉,耱排第四位。
父亲和那两个人都不会算账,当时我上小学二年级,他们就带上我,我带上铅笔和本子,跟着他们一起去集市。有人想买三捆耱条,一捆耱条八角钱,我就在本子上写8+8=16,16+8=24,父亲就收2.4元。那时候农村文盲很多,每次我算账的时候,身边都围了很多人,他们夸奖我:”这么小个娃,都会算账。“父亲就满脸得意。
我跟着父亲卖耱条卖到小学六年级,后来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能够吃饱饭,父亲他们也不再卖耱条了。
在这卖耱条的五年日子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刘向华的女孩。
我已经记不清是哪一次,我跟着父亲在集市卖耱条的时候,看到墙角躺着一本书。那时候家里穷,没钱给我买书,而我又极喜欢读书,看到每一张印刷的纸片都会拿起来看,何况今天是一本书。我欣喜若狂地捡起那本书,看到是《安徒生童话选》,扉页还有名字,写着“刘向华”。这本书的主人叫刘向华。
我拿着书本回到父亲身边,一翻开就入迷了,我至今记得那天看到的是《野天鹅》,我看得如痴如醉,连父亲叫我算账的声音都没有听见。
我看完了《野天鹅》后,父亲问:”这本书好看?“
我说:”太好看了,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好看的书。“
父亲说:”既然是一本好书,丢书的人肯定很着急,你到前面十字路口问问,看谁丢了书。“
我站在十字路口的台阶上,背靠墙壁,举着这本书阅读,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能够看到这本书的封面。那个名叫刘向华的人看到我,一定就能够认出他的书。
可是,那天直到集市散了,我也没有看到刘向华的身影。
我们那里的集市是十天一次,阴历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过集。在下一次集市到来的时候,我已经把这本书看了好几遍。那时候,老师不让在学校阅读课外书,一看到就没收,所以,每天一放学,我就狂奔回家,一回家,顾不上吃饭,就捧起这本书看。夜晚睡觉前,我担心把这本书弄皱了,就把它压在两块砖头的下面。
十天过去了,我又跟着父亲卖耱条,布袋里装着这本书。
到了集市上,我又站在十字路口,等着那个名叫刘向华的人来。父亲尽管是一个不识字的农民,但是他从小接受的是极为严格的家庭教育。非己所有,一毫莫取。我的爷爷是山西灵石王家大院的后代,奶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解放前夕,爷爷和奶奶才搬迁到了陕西关中,后来有了父亲。父亲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却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捧着那本书站在十字路口,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走到我的跟前,她皮肤白皙,个头很高,比我足足高一个头。她从我手中拿走那本书,翻看扉页,然后问:”你是谁?你为什么拿着我的书?“
我说了捡到这本书,和我父亲让我在这里等候失主的过程。那个女孩笑着说:”我就是刘向华。“她的声音很动听,她的牙齿很洁白。
女孩子拿着书离开了,她走路一蹦一跳,两个辫子也在她的肩膀后欢欢喜喜地跳跃着。她穿着皮鞋,衣服是洋布做的;而我穿着妈妈做的布鞋,衣服也是妈妈纺线手织的粗布。我感到这个名叫刘向华的女孩,和我生活在不同的世界。
那天,集市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和父亲把卖剩的耱条搬到架子车上,刘向华带着一个人来了,那个人戴着眼镜,穿着有四个兜的中山装。我听见他和父亲交谈,父亲叫他主任。
刘向华对我说:”这是我爸。“
在我们那里,有工作有钱人家的孩子,把父亲叫爸;农村孩子都把父亲叫大。
我听见刘向华的爸对我的大说:”我家里有很多书,以后孩子想看的时候,就到我家来看。“
我父亲满脸笑容,我激动不已。
在回去的路上,父亲架着车辕,我在前面拉着绳索。我听见父亲在身后对另外两个卖耱条的人说:”今天那个是供销社的刘主任,我娃以后有书看了。“
在商品短缺的年代,供销社是一个极为炙手可热的单位,比今天的电力局牛气多了。
又过了十天,在下一个集市来到的时候,父亲把我带到了供销社刘主任家中,我看到他家有满满一书架图书。那个名叫刘向华的漂亮女孩对我的到来很开心,她又是给我端凳子,又是给我冲麦乳精喝,可是我很拘谨,我看着她家光洁的地面,不敢踩;看着她家涂了一层红漆的凳子,不敢坐。我在她的面前自惭形秽,她冲好的麦乳精我一口也没有喝。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麦乳精这种东西。
她比我高一个头,其实我们同岁。那时候家里穷,我总是吃不饱,严重影响了身体发育。
此后,每次赶集的时候,我都会从刘向华家借一本书阅读,我至今记得从她家借过《格林童话》、《中国民间故事》、《宝岛》、《神秘岛》……
然后,我上了初中。
上初中的第一天,我惊讶地发现刘向华居然和我是一个班的。她坐在最后一排,我坐在第一排。
那时候我的学习成绩很好,而她的成绩一般,遇到不会做的习题,她总会问我。我至今还能记得她的辨稍轻抚着我的手背,让我手背和心里都感到一阵奇痒。
那时候,我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
那个年代农村初中的男女生都不说话,谁要说话,会被所有人嘲笑。可是,她丝毫也不顾忌这些,她每次走到我的面前,和我说话的时候都大大方方地,丝毫也不理会别人的眼光。
于是,班上就有人故意说我们谈恋爱。
其实我知道,她根本就不会爱上我,所有人都知道她不会爱上我,我们之间的差异太大了,我们之间的差别就是那个时代的城乡差别,商品粮和农业粮的差别,而我那个时候也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只是朦朦胧胧知道自己喜欢她。
有一次,她上课回答老师的问题,老师突然叫起我,让我说说她刚才怎么回答的,我无言以对,我听她说话,只是听了她的声音,她的声音很动听,脆生生地,我根本就没有留意到她说的是什么。
老师问:”她回答得对不对?“
我硬着头皮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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