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香港表哥“猛鬼差馆”,也说说我当警察经历》
第27节

作者: SniperX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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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0-27 15:06:00

  黑楼孤魂 - 3
  孤楼的环境比较偏僻,除了还算固定的住户,外来人员很少,作案机会不大。而且,杀人抛尸的全过程都要避开他人视线,有着相当的难度,何况还有侮辱尸体的情节,如果不熟悉环境,在楼内没有安全的藏身处,肯定无法完成。
  根据最初的判断,侦查工作基本是这样部署的。首先,组织力量查清女童失踪当日的情况,特别要搞清楚最后与她接触的人员。其次,对楼内所有住客全部登记,逐一落实每个人当天的活动情况,查清有无外来访客,收集可疑线索,还要与其他住客提供的情况相互印证。最后,在工作中注意搜寻符合现场特征的证物,主要是 39-40码的鞋子,要求比对底纹,还要查找比较锋利的刀具等等。
  楼里只有二到四楼有人居住,每层楼有十多个房间,二、三楼住得比较散,多是以家庭为单位,有几个老人,还有些孩子,四楼是一个小公司的宿舍,很多单身汉。全部加起来,楼里的调查对象总共有一百多人,和其他凶杀案件相比,这个案子的排查任务算是比较简单,大家都认为这案子必破。以后要说的另一宗凶案,排查对象竟有好几百乃至上千人,工作量相当巨大。

  刑警们分散到各个楼层,仔细地走访调查。在摸查工作不断进行的同时,很多灵异古怪的传言也在楼里飞快传播,当然也传到了刑警的耳中,最离奇的说法来自三个不同的男人,下面会分头描述。至于没有来自楼里女性的传言,并不奇怪,男厕在二楼,而女厕在三楼,女人不太可能去到走廊尽头的男厕。
  第一个传言源自某个经常夜归的男人,他每次回来时人们都已熄灯入睡,而走廊和厕所这些公共地方的灯泡早已损坏,因为缺乏管理无人更换,这时的孤楼里通常是漆黑一片。据他说,这些天以来,走廊尽头在深夜里总有奇怪的现象,在四周的黑暗中,从男厕那边渗出诡异的红光,光里隐隐有怪影晃动,当他壮着胆子走过去,红光又会突然消失,只剩下死一般的漆黑。
  另一个男人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因为万分恐惧,自发现女童尸体后,他已不敢再进入男厕。在女童失踪后没几天,半夜里他肚子不舒服起来大解,就在靠窗边的厕格,因为风大,他把厕格的木门关上,完全是蹲在狭窄封闭的黑暗里。
  在一片死寂中,突然传来轻轻的一下敲门声,应该是来自旁边的厕格,也就是后来发现尸体的地方。就这轻轻的一下,在黑暗里听得特别清楚,让他在寒冷中霎时汗毛倒竖,因为之前没有任何先兆,没有脚步声,没有说话声,什么都没有,突然就那么一下,而所有人都知道,旁边的厕格已经封闭,根本就不可能有人。
  他呼唤了几下,却无人回应,于是越蹲越觉得可怕,甚至感觉到在一墙之隔的地方,似乎存在着一些神秘可怖的物体,让他头皮发麻,无比惊悸。再也顾不上肠胃那点事,他跳起来,提着裤子跑回房间,因为害怕,也不敢跟别人提起,直到丨警丨察开始调查。
  -- 待续 --
日期:2009-10-27 20:42:00

  黑楼孤魂 - 4
  前两人的话是听别人转述,而第三个小伙子的讲述,我是面对面听完的,至今还能记起当时那惊惧,又带些迷茫的眼神。

  几天前的深夜,他加完班回到宿舍,虽然天气很冷,还是决定先冲凉再睡觉。刚转过身还没开始,突然听见短暂的一下怪声,距离非常近,似乎是从背后厕格里发出的,凝神再听,又有两三下,有点象孩子的笑声,或者说是哭声,在静夜里特别刺耳。他心头一紧,对面两个开着门的厕格都不见人影,除非是中间已经被封死的那个。
  怔了一会,四周似乎变得更静了,那怪声也没再出现,他摇摇头,想着是疲劳带来的幻觉,谁会在这个时候爬进封死的厕格,开这种无聊的玩笑?打开笼头,他一边洗着,心里却有种发毛的感觉,很慌很乱,总觉着身后有双眼睛在盯着他,转过头,黑暗中根本见不着异常,而那种被注视的感觉却更加强烈,他甚至能确定,就在黑乎乎的那些地方,有双让人恐怖的眼睛正在窥视。心慌意乱之下,赶紧擦干身子离开,一刻都不愿久留。

  在刑警看来,上面这些关于现场的讲述和说法,并不都是荒诞的传言,有些可能是事后的夸张,为了能引起他人的注意,也有可能是在特定环境下的恐怖幻觉,正好随着尸体的发现而被放大,当然还可能就是在不经意间,从完全不同的角度,对犯罪和犯罪现场的见证。
  只是无论如何,在当前的侦查阶段,这些传言和讲述似乎都没有太大的价值,丨警丨察心里会因此浮起一些猜想,等待着破案后去证实。
  在稍后的案情分析会上,女童失踪的详细情况被通报给所有办案刑警。失踪当天,因为已放寒假,楼里有好几个孩子,最大的是一个十三岁的男孩,正上小学六年级,其他几个都是小学或幼儿园的孩子,失踪女童是最小的那个。
  当天上午,很多家长都不在楼里,几个小孩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在走廊上和楼道里,还有开着门的房间,时而躲藏,时而追逐。大约到了十一点左右,陆续有大人回家,游戏也就慢慢结束了,说不清是谁最后见过失踪的女童。中午十二点多,女童的父母回家,发现女儿失踪后开始寻找,无果后报警。
  由于那天与女童一起玩耍的,也就是最后见过她的那些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本身表达能力欠缺,加上出事后虽然大人尽力掩盖,始终还是受到了一些惊吓,当天的经过翻来覆去说不清楚,只有一个大概描述,还有些相互矛盾。大孩子讲得清楚些,也没有反映出什么可疑情况,意义不大。

  其实又何止是小孩,在调查成年人时也碰到很多困难,许多人根本就记不得,更讲不清十天前的活动情况。这当然也可以理解,在调查的空余,刑警们互相开玩笑,也承认很难记起十天前自己的行踪。
  不过,这个案件里有一个有利的条件,可以帮助回忆。十天前女童失踪这件事本身,在楼里是几乎人人都知道的大事,以这件事为参照点,回想自己和其他人在前后的活动,经过努力,还是比较准确的,再通过和其他人的回忆互相印证,很多疑点都能够得到证实。
  很快,综合全部的反映材料,有个住在四楼的胖子似乎浮上了水面。
  -- 待续 --
日期:2009-10-27 22:44:00

  黑楼孤魂 - 5
  胖子大概四十来岁年纪,在公司里是个小主管,和老婆两人住在四楼的单间里。他成为怀疑对象的原因很简单,当天的行动故意不讲清楚,讲出来的又和别人说的相矛盾,加上有人反映这家伙总是色迷迷的,出事前曾经多次抱过失踪女童,而且身高也与现场鞋印的推断比较吻合。

  足迹检验是刑事技术中的一种,在痕迹检验体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能为刑事侦查提供一些非常有效的分析结论,一些刑侦高手,比如公丨安丨部一位放羊娃出身的足迹专家,能通过足迹检验,分析出作案人数,甚至提供不同作案人的年龄、身高、职业等特点。最关键的,足迹检验还能提供同一认定依据,通过比对现场足迹和提取的样本足迹,就能够认定是否为同一双鞋所遗留,进而确定或排除嫌疑人。

  根据鞋长推断身高,是足迹检验中比较简单的技术,推断时减去少许计算出脚长,再根据公式乘以一个系数得出身高。本案中鞋印由墙上提取,而且只有一枚,考虑到个体和地域差异较大,最初推断嫌疑人身长1.65-1.70米之间,正好与胖子的身高吻合,可惜的是,没有在他房间找到符合现场痕迹的鞋子。
  胖子承认抱过失踪女童,他的解释是自己无儿女,所以喜欢抱别人的小孩。据公司同事反映,当天上午胖子称病回了宿舍,他自称在宿舍内睡了一天,具体情形他老婆可以证明。而胖子的老婆则告诉丨警丨察,那天她有事回了娘家,很晚才回到楼里,第二天才知道女童失踪的事情。
  这样看来,胖子有充足的作案时间,而且有安全的杀人藏尸之处,在丨警丨察调查时表现很不自然,意图敷衍过关,疑点相当多,于是专门对他加大了审查力度,希望能够突破。
  这边加强审讯胖子,没有结果之前,其他刑警也不能闲着,继续按照房间号和住客名单逐个调查,任何一个疑点都不能放过。那天上午,侦查工作已经进行了两三天,因为加班工作,人有些疲倦,正好下一个调查对象不在房间,我和两个同事来到走廊尽头的窗边,迎面吹着冰凉的海风,清醒清醒,也休息一下。
  正和同事不经意地说着话,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孩子的声音,叔叔,你头发弄脏了,上面有东西,然后身旁就有只手伸上来,要拍打我的头发。这一下我吃惊不小,毕竟头部对男人来说非常重要,除了尊敬的长辈,其他人伸手摸头都是一种隐含的侵略,或至少是无礼的行为。
  我侧身避过,在转头的一瞬间,竟然大出意料,我看到的不是孩子的面孔,而是一张相当成熟的笑脸,眼里有着很深沉的意味,对方没有拍到,笑着把手缩了回去。于是我自己拍了拍,掉下来一些白絮,可能是刚才钻床底,比对鞋样的时候沾上的。
  我转过身,好好查看身边这个长相成熟,举止老到的小孩,仔细观察之下,他眉宇间稚气未消,并没有刚才一瞥之间那么老成,个子不高,应该不到一米六。他看见我审视的目光,移开了视线,扭过头和另一个丨警丨察打起了招呼,然后仍旧带着笑走了。我连忙问那个同事这孩子是谁,他回答是这楼里年纪最大的孩子,就是上六年级那个。

  想着刚才那次短暂的碰面,这孩子给我留下了很奇特的印象,我当时满心都有说不出的压抑,一个孩子怎么可能给一个刑警造成这种感觉?可是我没有半点夸张,现在回想也许那就是直觉吧,这孩子肯定知道什么事情,而且是大事。
  --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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