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九皋(一位老民警的破案经历系列连载)》
第9节

作者: 漱心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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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队长走后,王敬轩继续给老佟记完笔录,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这其中还出了三次现场,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等打发走了老佟和老马,他觉得有必要再向刘警长汇报一下,虽然他没再问过这事。他想,如果他同意,警区完全可以在明天刑警队来之前查一下刘玄,换句话说就是离开刑警队他们自己也能查,这是私心,因为各个警区每个月都有打击任务,而那个时候侦查办案不是必须要全部依赖刑警队的。记得上警校的时候,老师在课堂上讲过,有人做过统计,全市局侦办的刑事案件有百分之八十来自于基层派出所,即使仅仅是因为争功各个单位将案件单独办理了,刑警队一般也不会有意见。

  王敬轩敲开了刘警长办公室的门,刘警长伏在桌上写着什么,也不抬头地应了一句“进来”。王敬轩多少能够感觉得到刘警长对自己的态度是爱答不理,他也不想就此与他争竞什么,于是进屋后,也不管他抬不抬头,只管向刘警长汇报这个案子的案情,并说出了自己想如何进一步查下去的想法。刘警长听完,显得很不耐烦,还是不抬头地说:“我知道了,你不用说得那么详细,你就配合赵队长他们往下查吧,但把手里其他工作安排好。”王敬轩看看再多说也是无益,便悻悻地退了出来。不管他想自己查的想法对还是不对,总之心里感到了无比的憋屈,王敬轩想:我对不对你可以教育我、批评我。可这叫什么,这不是一位警长面对着如此恶劣的一起刑事案件所应该表现出来的态度。敬轩还年轻,基本没有政治头脑,所以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越想不明白就憋屈,越憋屈就越搓火,“啐,考,什么玩意,上回办偷车的案子的时候就这样。”

  日期:2016-05-31 20:45:45
  第四节

  第二天一早,赵队长派了范有文和王敬轩一起去海淀分局预审处调查关于刘玄的资料。刘玄,男,33岁,黑龙江省塔阿县XX委XX组,今年六月因在大钟寺参与打架被刑拘,后因积极赔偿对方被取保候审,现在下落不明。王敬轩和范有文翻看了案卷,其中的一份笔录令他兴奋不已,那是一份刘玄妻子的笔录,他的妻子叫王艳,1969年生,北京人,是北京市邮政局的一名工人,住在海淀区甘家口的北京邮政局小区x号楼xxxx号,户口在建国门……。另外呼机号码,家里电话都有记录,这给他们的破案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敬轩想:像刘玄这样的人,即使在北京娶妻生子也不见得有自己的住房,很有可能就住在妻子家。

  从海淀分局出来也就是十一点左右,他和老范一商量,反正大老远的来一回,不如就近去一趟刘玄妻子的住处—甘家口,也许能发现点什么。
  “老范”其实比他小,因为年龄差不多,叫小范觉得不合适,就叫老范了。他是刚刚从部队转业到了分局,为人有点圆滑,可这并不影响他对侦查办案的热情,敬轩的提议立刻得到了他的赞同。
  找到了甘家口的邮政局小区,他们把警车停在了小区外面。因为两个人都穿着便装,便大摇大摆地跺进了小区的大门,下岗工人模样的看门人只对他们抬了一下眼皮而已,便靠着门房的外墙昏昏然了。

  这是一个由四栋塔楼和三栋板楼组成的新建小区,板楼在南面,塔楼在北面,大家都便于采光。楼身一概漆成了红色,小区内环境整洁、设施齐备,几处花坛围绕着一片空场上的健身器材,几位大爷大妈悠闲地玩弄着那些可以活动的铁器。塔楼的门牌号码明显又清晰,楼道干净又整洁,他们没费什么劲就找到了王艳家的楼门口。看来王艳家也是个普通家庭,从他家住塔楼来看就能确定这一点,因为哪个单位分房都会紧着领导干部分板楼,而塔楼就是给普通职工预备的。王敬轩如是想。

  接下来的工作有点难办,他们不知道王艳是不是就在这里居住,也不知道她现在在不在家,即使她在家,刘玄在不在家呢?又不能随便向街坊邻居打听这些情况,以免打草惊蛇。那怎么办呢?他们商量了一下觉得还是先回去向赵队长报告一下再进一步行动,这次甘家口之行也只是认了认家门而已。
  回来的路上虽然堵车,但心情还算舒畅,多少让人感到郁闷的是街上的那些行人,从北城回南城不知要经过多少个红绿灯。那些横穿马路的人们呀,简直使人哭笑不得。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已完全忘记了交通规则的存在,大家根本不管人行横道前的红绿灯的颜色,或勇往直前,或凑够了一堆人,只要直行的车辆一停便悠闲地过,根本不看灯,仿佛,不,其实他们心里根本就没有了红绿灯的概念。这哪里像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古都,哪里具备着大领导信誓旦旦要建立的国际大都市的基本素质。或许有些人要把责任推脱到外来人口身上,但是看看那些本市的老年人们,一样,大多还根本不走人行横道,更别说看灯了。王敬轩越看越来气,禁不住叨唠:我看现在的人们过马路应该分为几类,第一类是闭着眼想啥时过就啥时过的,只要直行车辆是停着的就能过,此类人多少还有点儿交规的意识,因为他(她)还知道走人行横道,还不属于纯玩命的,但也属于勇往直前型的。第二类是站在一头等同伴的,大家互相等,只要凑够了一定的数量管它什么颜色的灯呢,也是只要直行车辆停下了就过,此类人还好算是比较惜命的,因为他们也知道走人行横道,属于聚众蔑视交通法规型的。第三类最可气,就是那些连人行横道都不走的人们,想走哪就走哪,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完全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的,有的甚至还带着孩子,你说他们就没想到会给孩子留下什么印象?这种人就属于纯法盲混蛋型的。第四类可以说不能称之为“类”,就是坚决等绿灯的同志,说他们不能称之为“类”,是因为这种人太少了,可以称为另类了。另外再看那些骑自行车的、骑三轮车的,有几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哪个不是横冲直闯。你说那些交警都干嘛去了,即使交警忙,人手不够,以前经常见到的那些协管员们呢?怎么也不见了?你说这些老人们,啊...?,他们都是毛主席时代过来的,那个时候人们是怎么文明过马路的,他们受的教育最多,应该是年轻人们的榜样和教育者才对,现在可好,全部置之脑后,对交通规则冷漠的让人无法理解。

  “老范”可能是因为坐在副驾驶的原因,倒是不紧不慢:“嗨,这是你操心的事儿吗?同志,改革开放已经搞了几十年,经济头脑早已在人们的心里根深蒂固,人们都想着怎么挣钱了,谁还把交通规则当回事儿,这是教育的问题。”
  王敬轩愤然地说:“是呀,搞改革和搞教育是两回事,改革开放越是如火如荼,教育和法制建设就越有可能停滞不前或者是倒退,继而影响到人们的信念、理想和目标。这虽然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他是我们目前社会发展的必然。这是极其可悲的,也是我们应当立即猛省的问题。我强烈建议,抓教育要抓全民教育,搞法制建设先要从抓争当文明行路人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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