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0 15:20:10
088、傅说新政(4)
傅说的故事,还没结束。虽然《说命》三篇的真实性非常非常非常让人怀疑,但是拿来当做本帖的资料也未为不可,毕竟它是不是商朝的故事我们不知道,但至少是汉晋时候的故事,那也是传世经典嘛!既然讲了前两篇,咱们还是要把第三篇给补完,也好给傅说这个人划上一个句号——不管他是否真实存在,但哪怕只是小说人物,大家也会关注一下各个角色们的最后结局嘛!
《说命》第三篇有点像是一个“很久以后,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的感觉,下面是全言版的翻译。
武丁曰:“傅说啊,我过去曾经和甘盘一起学习生活,我们曾经跨过山和大河,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什么都没拥有,最后当然都飘散如烟。那时候的我学习很不努力,没有啥进步,你要体谅我的过去,顺从我寻求进步的意愿,比如这是美酒,你就要当那上好的发酵物;这是羹汤,你就要当调味的盐梅。你要多多指正我,不要因为我智商低而抛弃我啊!”
话说武丁(或者说《说命》的作者)还真喜欢玩比喻句啊!
傅说说道:“大王你要真想有所事业的话,一定要听从祖训,谦虚学习,增加道德值刷RP……此处省略一堆废话……总之信祖宗保平安,这样我才能敬承你的旨意,选贤举能,然后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达到组织机能的……噗,这一页拿错台词了,这是被砍掉的全言的大学专业术语,跳过!”
武丁听后非常满意,笑道:“傅说啊,天下的人都敬仰我的德行,是都你的教化所致。正所谓‘股肱惟人,良臣惟圣’,手足完备的动物才叫人(世界上只有人有手),拥有良臣的君主才能被称作圣。从前伊尹让我的先王兴起,他常说道‘我不能让自己的主人做尧舜一样的圣人,心里就充满耻辱,好比在闹市被人鞭打一样’(伊尹果然是奴出身啊,这么强的受虐倾向)。而如果有人才得不到恰当使用,他又会惭愧地说这是自己的过错。今天的你就要做我的伊尹,咱们要和他们主奴二人来一次竞赛,看谁更能青史留名!”
傅说连忙跪地扣头道:“大王英明,请让我好好报答你。不过,呃,你想当s你自己去当吧,我可不想当m……”
至此,傅说的戏份也结束了;so do 武丁。
如果真要做个比较的话,武丁的能力肯定是不如商汤的,毕竟一个是开国之君,一个是守成之主,创业是最难的。但是若是论国力强盛程度,武丁一朝绝对要强于商朝建国时期,他俩的关系有点像汉高祖和汉武帝,一个马上打天下,一个算是马上治天下(虽然两个小孙子估计都不会打仗),而且武丁和武帝两人的嫡长子都那啥了,这可真是有趣的巧合。可能武功比较盛的君主都不太喜欢文绉绉的儿子,子不类父,天下大忌,何况祖己还天天破坏老爸老妈的夫妻生活,武丁表示真是气死偶也!
哈哈,开玩笑开玩笑。
约公元前1200年左右,东亚文明的中心——商朝已发展到顶峰,这是我们国家历史上的骄傲。不过需要清醒认识的一点是,此时的中东文明已经开始迈入铁器时代,在此之前他们也早已有了成文的法典和完善的行政制度。而几乎在武丁同一时期,埃及和赫梯两大帝国已经能在卡迭石战役中各出动两万左右的兵力进行大会战,比妇好那次的13000人是要多很多的。而此战过后,两国更是签订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份国际和约,这,也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件重大事件。
So,我们必须谦虚地看到,商朝时期的中国文明在世界史上比下虽绰绰有余,比上还是明显不足的,盲目的自大是可笑且无意义的:我爱我的民族、我的国家,可是何必要他天下第一呢?大家说是吧?
武丁篇,谢幕!
日期:2015-12-12 12:19:38
089、祖甲、汤刑
祖己的提前死亡让他的弟弟祖庚得以在父王死后接班,不过根据传说,武丁其实更喜欢的是祖庚的弟弟祖甲,但这个祖甲比较聪明,知道自己不是二哥的对手(大哥本是嫡长子都斗不过,何况他还是个小三呢),于是便屁颠屁颠地逃亡了出去。而他这一走,不但保全了自己的性命,而且也间接延续了商王朝的光辉。
为什么呢?祖庚即位后并无什么建树,老爹的事业是基本没有继承,眼看着大商朝就要转盛而衰了,好在他最后还是做了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死得早。根据史料,祖庚在位仅有7年时间便挂了,而继他之后即位的,便是海归的祖甲。
由于常年流亡海外,祖甲也得以了解民间疾苦,知道本朝政治的弊端,所以他一回国便开始重振旗鼓,继续父亲未竟的事业,再次开疆拓土,早年出兵西向攻打游牧的西戎,晚年又重新修订了《汤刑》,真可谓一文一武,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这个《汤刑》和之前的《禹刑》一样,也是个存在于书本中的中国古代成文法。如果它们能被证明真实存在的话,那就一定能将中国的法制史和文明史彻底改写一遍。不过当年人们的习惯是“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就是刻意不将法律公布给人民,将其神秘化、宗教化,以此来压迫平民和奴隶,所以当年这些法律不大可能有多少备份文件,甚至于全国、整个商朝都只有一个样本(可能就一块龟甲,然后天天被供着),一旦损毁或亡佚,则极有可能再也不会被今天的人们所发现了——没准纣王就随身带着这玩意儿以显示自己拥有最高立法权和司法权,然后就跟着他一起在鹿台化为了焦土。
难以想象,那时候人们的“犯法”和“不犯法”,仅在统治者的一念之间,因为民众根本就看不到法律,所以不知道上面都写了些什么,当然就不知道自己是良民还是刁民了。什么是历史的进步?公元前536年,郑国大政治家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这,就是社会的进步。
从某种意义上讲,既然是法律,那就是必须能且要公布的,不然你就是具有法律性质又如何?像《禹刑》、《汤刑》这种东西,即便其真实存在,但只要它确实是秘不外宣的,那就难被认为是法律,这就好比“资本主义萌芽”和“资本主义”不是一个概念一样。尊重法律的权威是必须的,但是让人民形成法律的意识则更加的重要。夏商的这种做法在本质上只是以一己之私来垄断对法律的制定与解释,进而肆意践踏法律的实施罢了,这时候的法律是且仅仅是一个装饰品而已,有何用哉?
不过历史的进步都缓慢且曲折的,比如子产那个“公之于众”,看似是将法律透明化了,但是大家不要忘了另一件事情,那就是:古代可是文盲遍野的。而有条件识字的,仍然是贵族地主们而已。所以说千道万,一切的社会问题还是要回到“教化”这两个字上。文化普及了、人民素质提高了,许多事情就不会再是麻烦了。之所以儒家能坚挺于中国社会两千年不倒,其原因也在于这一点——以人为本。
当然,夫子的那一套看似正确,本身却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惊天漏洞,至于是什么,这些我们到春秋战国篇的时候再说吧!
祖甲伐西戎的时候一定有召集附近臣服于商朝的地头蛇们一齐开会聚餐,然后照惯例谁迟到就砍谁(还记得历史上的那些死鬼么)。而考虑到西戎的地理位置(陕西甘肃一带),那么这个时候一定会有一个很中二的家族的长老带着其小弟前来与会。席会间,祖甲略微有了一点醉意,于是一脸萌萌哒地拉着此人问道:“你幸福吗?”
答:“我姓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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