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衣葬师》
第19节

作者: 明白人
收藏本书TXT下载
  我精力主要还是放在那口花棺上。花棺就是把棺材装扮成花轿形式,红罗茵褥,软屏夹幔,围幛彩绣,说白了就是一顶花哨的棺材而已。
  但这棺材平常死者可不能用,这可是仙家用的。我们这边的常大仙,通天姥姥,二先生等等那些神神叨叨的神婆玛子,老神棍死了才用这种仪式。

  他们来凡间那叫受苦被贬,死了那叫回家,做轿子天上当官去了。
  最恐怖的一次是我小时候送葬,靠山屯的佘仙奶奶据说是佘老太君的后代,出生的时候就带着仙气,人称蛇姥姥地仙下凡。
  死那年,人们在佘奶奶家里没发现她的尸体,倒是发现一条死了的粗壮蟒蛇。再加上佘老奶奶平时巫术治病挺灵验,都说她化成原形为蛇。闹的沸沸扬扬,还给她做了一顶十二抬的大花棺材。
  全校的孩子也包括我都去看热闹,可急坏了无神论的老师们,一个劲的给我们灌输,说是有人故意藏了佘奶奶的尸体,拿死蛇来冒充。
  虽然我铁了心的信老马,绝对的唯物主义无神论者。可是我们东北不产蟒蛇,顶多有个北极蝰蛇之类的,可那新鲜的蟒蛇尸体从何而来,让我莫名其妙。
  黄柏沟那群送葬人,如果我没看错就是大杆子队麻子哥的人。因为队伍为首的送葬大明白人,丑的太明显了。抽烟锅子熏的满嘴大黄牙,俩吊死鬼眼,一看就是神棍相。
  那家伙应该是布仁。他是个蒙古人,汉蒙满的丧事礼懂得比较多,在我们这行地位仅次于吴大明白。
  但是布仁手脚不怎么干净,在市里的殡仪馆上班,没事老和那些社会上的混子(俗称九十年代最盛行的黑社会)勾搭,发了黑财。

  打黑被通缉的时候,跑到了大金沟,给麻子哥当狗头军师去了。
  吴大明白祖上是旗人,叫什么乌拉拉氏,后来**时期改姓吴。和布仁的祖上都是宗人府管丧事,殡仪队的戈士哈。子一辈父一辈的交情,关系还可以。
  吴大明白下了青岭必过大金沟,按规矩得给这伙盗尸贼匪拜山。说不定当年布仁就见过我干爹。
  我正想着,就感觉到一阵怪风吹来,掀起了棺材上的大红帐子,坐着的死尸,貌似有一张狐狸脸。
  虽然大月亮的天,但毕竟是黑夜,我根本不可能看清。
  这花棺是盖子翻起来,当轿顶。棺材里放着八仙椅,坐着死者。周围布帘八仙过海,金龙彩凤,忽忽悠悠的。
  怕什么来什么,我本来打算下去叫声布仁师叔,盘问盘问。一看这他们在送葬寻金脉,我赶紧退了回去。
  东北满人这边信仰“胡三太爷”,基本家家户户都给贴灶王爷似得,堂屋正前都有“胡三太爷”的年画。

  年画上的“胡三爷”穿着清朝的朝珠补挂,看着人模人样。实际就一老狐狸精。我们家不是满人,也不信他,更主要的爷爷信麻衣陈抟老道。俗话说一仆不能侍二主,堂屋正中拜了麻衣祖师,就在不能放“胡三爷”了。
  娘亲没办法只好把“胡三太爷”贴在自个床头,对着“胡三太爷”磕了好几个头,还念叨“胡三太爷”是她祖宗。非要我叫那老东西太姥爷。还要真心磕头,头上都起大包了。
  娘亲走后,我立马把“胡三太爷”扔火炉烧了。
  看风水寻龙穴还有人会,但是寻金脉,会的人真是寥寥无几。布仁认识面再广,就是没个会相金脉的。手下要真有个能相金脉的,金疙瘩滚滚来,还不发大财。
  只要动用“胡三太爷”了,据说山上的金子金孙全是这老狐狸精的私人财产。没事这些成精的金疙瘩就围在“胡三太爷”面前侍奉他。
  人参变小孩,金子能长腿还能说话,我们东北的祖上也真能扯,当个故事听还可以。如今我真的遇上“胡三太爷”了,能不后怕吗?
  把“胡三太爷”埋在这,生金子。布仁这明白人还真会想。
  哪找的“胡三太爷”,我就纳闷了。
  布仁一看有风,赶紧遮好花棺的幔帐,生怕“胡三太爷”见了月光。万一“胡三太爷”醒来可就麻烦了。
  布仁加紧了送葬的速度,趁着“胡三太爷”睡着,立马下葬。
  还没等落棺,就见草窟里冒出许多小绿灯。一个接着一个,窜出来的全是黄皮子(黄鼠狼)。能有上百个,蹲坐着,趴着,还有的学成人样站着。

  黄皮子和狐狸都是地仙一家人。小时候娘亲叫我给老狐狸磕头也就算了,还要叫黄鼠狼舅老爷。那玩意吱哇乱叫,又臭又骚的畜生,我恨不得扒皮当帽子戴,抽筋熬汤喝。
  那些黄皮子根本不怕俩黑白无常,要去就撕咬。
  我在就猜到他们会出事了。别以为送葬那么简单,那俩勾魂无常,接引凡人还行。按礼“胡三太爷”那可是仙家,得天使官来宣读,才肯回天,小小狐狸精架子也这么大。
  布仁比谁都精,扯下红布幔帐,裹紧了“胡三太爷”,扛着就跑。这相金脉的大爷,那可是他的命根子。
  其他人做鸟兽散,俩腿跑的比兔子还快。黑白无常大肥袍子,行动最慢。就这跑的也挺快,有些黄皮子没追上。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