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县官给车牛以徙,千乘有馀。到关,关阅其宝器,宝器珍怪多於王室。”——摘自《史记·范雎蔡泽列传第十九》
请大家注意:第一个是,被罢黜的穰侯让县官给他提供牛车;第二个是,穰侯竟然用一千多辆车来运送自己的私家财物(如此多公车私用);第三个是,个人的财富居然多于国家王室,吏治腐败可见其一斑。
那么有人会问,穰侯已经没权,为什么还要如此大张旗鼓呢?我觉得有两个方面:一是,穰侯的性格,一直以来就是如此霸道;二是,为了向君王表示自己贪慕财宝,没有功权进取之心。秦昭襄王最后因其大功,没有追究。面对不同的君王,要采取不同的办法,后世的魏忠贤大人要好好学学,不能盲目的东施效颦。
那么秦昭襄王亲政,打掉了四只“超级大老虎”,可还有一大堆腐败的官吏要得到整治。因此,整顿吏治,肃清朝野也是秦国的当前内政的第一要务。
兴修水利——都江堰,这体现了一个国家对农耕的重视,准确的来说此时只是都江堰的前期勘探、选址、设计的阶段;都江堰水利工程,从头到尾,历时十八年。在秦昭王51年~56年,为大规模动工建造时期。秦惠文王时期,大将司马错力排众议,建议进攻巴、蜀两国,开拓秦国的千里战略纵深。可是由于秦惠文王时期,秦国主要战略是破除六国的合纵锁秦于函谷关内,对于巴蜀之地缺少管理,而且在秦军刚刚攻下巴蜀期间,巴蜀两地也时不时有叛乱,需要秦国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在大约五十年的时间里,巴蜀之地成为了秦国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后来,秦昭襄王派天下闻名的大水工李冰担任蜀郡郡守,负责根治水患,兴建了举世闻名的都江堰,引岷江的水灌溉成都平原,到秦昭襄王56年,都江堰成,蜀郡成为了天府之国。都江堰历经两千余年,经历了十几次的大地震,数十次的战火,依旧造福着神州大地。
在讲完秦国的通天大计,准备介绍秦国下一阶段战略进攻之时,我想先来讲一讲秦法,和大家一起来了解秦国法律体系、了解秦国的强大之谜、了解秦国为什么能有支撑起长平大战的国力,请看下集。
日期:2016-08-22 13:04:10
第二十章 【秦法(上)】
我想大家一见到或是听到这两个字——秦法,脑海中的第一印象应该是秦法严酷,秦国的“苛政猛于虎”吧!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在这一集中,我们就来谈一谈秦国的法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秦法创建的时代背景。当时是春秋战国的纷乱五百五十余年,那是个“诸子百家,百家争鸣。”的年代,各种学说,各种思想相互争鸣。儒家(孔子、孟子)、老子、庄子、墨家、法家(李悝、申不害、商鞅、韩非)、兵家(孙武、孙膑、吴起)等等,真是个大争之世,是一个“大兴亡、大毁灭、大创造”的时代,当时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中华灿烂的文化。
那时,各国纷纷变法图强,魏国由于最先采用李悝变法,成为了战国初期最强大的国家,占领了秦国千里河西,将秦国压缩在关中的中、西部。正是在这时,秦孝公向天下发布求贤令,卫鞅入秦(后来卫鞅被封在商地,所以后人称他为商鞅),开始了天下闻名的商鞅变法。商鞅创制了秦法,建立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可惜由于许许多多的历史原因,秦国的各项法律条文,大部分都已经失传),使得整个国家走上了富强的道路,秦国国力蒸蒸日上,成为了战国中、后期最强盛的国家。接下来,我们就来谈一谈秦法,了解秦国强大的原因。
(1)开创先河,依法治国。
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在公元前356年秦国商鞅变法之前,中国历代王朝采取的是人治,更准确的讲当时是礼治,统治者采取的是“仁政”、“王道”、“以礼治国”;秦国灭亡之后到新中国成立之前,这两千多年里中国是人治的时代。秦国的法制与新中国的法制还是有一些区别,秦国是“举国一法”,而我们现在是以宪法为根本大法,各个地区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情况,补充一些地方性的法规,相较而言,现在的法制更符合中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更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那么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我们的先人就已经建立过完整的法制体系,依法治国,不得不说是创造性的大进步。《商君书》这部经典文献是商鞅法制的中心思想,蕴藏着具体的现实意义的法治观念。
依法治国,遇到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法律来处理,法律没有包含在内的,在新法未颁布之前,可以依例处理,凡事皆有法令,举国一法。春秋时期,秦穆公重用贤臣百里奚为相,
施行“王道礼制,重施于民”,也使得穆公称霸天下诸侯,拥有兵车五千余乘。可是穆公之后再无穆公,秦国陷入了四世长达百余年的战乱,国力大衰,这是人治的一大弊病,只是单纯的依靠强君雄主,可是百余年才出一位那样的君王,所以,人治只可以兴其一时。
依法治国,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最终一统天下,成就帝业。难道秦国的六世都是强君雄主?不是的,至少有两三位不是(比如:秦武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因为秦国是依法治国,凡事皆有法可依,有例依例,从而使得君王犯错的机率大大的降低了,遇到一些较为平庸的君王,只要坚持法制,最少也能做到守业有余。
由于章节排版的因素,第二点就在下一集来介绍了,请看下集。
日期:2016-08-23 11:08:34
第二十一章【秦法(中)】
(2)秦法是战时之法
在商鞅变法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大约一百五十年的时间里,秦法是创立在秦孝公时期的大争之世,颁布于国家危难之际,所以秦法是战时之法,也就具备了这样的特点。
一、注重激发社会生产力
这个主要是从秦国重视农耕看出,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农耕一直是立国之本,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都还是农业大国。秦法首先废除了井田制、奴隶制,重新给庶民分配土地;之后秦法激赏农耕,并且缴纳国家超过税收一定比例授予爵位;最后秦法重视耕牛(后面会讲),而且由于犁壁的运用,利于农民的翻土、松土、碎土、起垅作亩,不再需要锄、铲类的农具帮助,还可以除草、杀虫,这就大大的解放和提高了社会的生产力。
二、无功不受爵
这个主要是讲秦国的军功授爵制,在当时的许多国家中:奴隶参军,永不晋升授爵;平民(自由民)为国而战,永不晋升授爵;只有是贵族的世家子弟,立下了战功,才能晋升授爵,甚至世袭。而秦法,第一,废除了奴隶制;第二,凡是秦国的士兵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子弟,依法授爵,而且无功不受爵,授爵不世袭。秦法如此激赏每一位秦人,为了自己的国家而公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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