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2009,我的沧桑五十年》
第48节

作者: 八爪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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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9-11 3:17:30
  那天我一直把姑娘送回家,一路上我们聊了好多,她告诉我她叫苗可欣,18岁,在纺织厂工作,我问她你认识赵成国吗?她说知道,锅炉房那个老娘娘腔,搞过破鞋那个,厂里人都知道。此言一出我又羞又惊,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这事,莫非已经载入厂志?她问我你怎么知道赵成国的?难道他在你们那也搞过破鞋?我说不是的,那是我爹,苗可欣“啊”的叫了一声,说那你不是你爸搞破鞋生出来的吧?毫不夸张地说,当时我听到此问,直接摔了个马趴。
  这就是苗苗(昵称,该人对我的昵称是铲子),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此人的言谈举止和她的相貌严重不符,看模样长得像个大家闺秀,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大概是电影看得太多,满脑袋革命的浪漫主义情怀,经常把自己想像成《青春之歌》里的林道静,投身抗日救亡的洪流当中,或者当自己是《在烈火中永生》里的江姐,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面不改色,总之就是个典型的幻想狂。后来我们熟了之后,此人经常让我扮演坏蛋,要我假装对她严刑拷打或者威逼利诱,然后她大义凛然呵斥我一顿,再高喊革命口号英勇就义。我从小过家家就没演过正面角色,心里非常想演一回,就向她提出建议说我可以扮演你的战友,跟你一起面对敌人的酷刑,结果该人坚决不同意,说我贼眉鼠眼铲子脸,好人怎么可能长成这样?气得我要发疯。
  苗苗天性乐观豪爽,开心了就没心没肺的傻笑,难过了就肆无忌惮的哭,一点没有姑娘样,我们开始的关系完全是哥们,当时我也不是没起过坏心,但是主要有两个顾虑:第一是该人心无城府,对我又信任有加,我实在下不去手。第二是因为当时我们俩是哥们,上自己的哥们实在有违江湖道义啊。
  其实我很喜欢她,从电影院出来起就喜欢,可以说一见钟情。但是我本能的排斥这个词,在我脑袋里这个词很危险,西门大官人和金莲妹妹一见钟情吧?结果都让武松给剁了。海闍黎裴如海和潘巧云一见钟情吧?结果一个让石秀宰了,一个让杨雄剐了。所以说一见钟情不是好事,就是发生了也不能承认,死也不认。再者说,当时城里搞对象结婚讲究“四大件”,所谓“四大件”,乃是“三转一响”,就是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和收音机,后来又多出“一咔嚓”,亦即照相机。这是当时中国人心目中的豪富象征。我当时是什么身份?回城知青,工作没有,人嫌狗不爱,连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支边的那件,脏的都看不出本色来。每天在城里晃荡,不是撬窨井盖子就是偷电线,要不就拾荒,捡破烂卖钱,别说“三转一响”了,我一转也没有,我自己还是靠两条腿在城里转呢。说白了我就是个有本市户口的盲流,我凭什么喜欢人家?
  但是有句熟话说得好,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好癞蛤蟆。况且我基本上算个流氓无产者,烂命一条,没啥大本事,就是有些泼皮的胆识。也许我不具备跟苗苗谈婚论嫁的条件,但是如果连喜欢都不敢,那还算爷们吗?
  苗苗倒是从来没想过这些,每天下了班就跑出来跟我在城里乱转,我偷电线她帮我把风,窜过去一条狗她也乱叫,害我从电线杆子上摔下来,眼珠子差点摔出来。我撬窨井盖子她帮我扛,扛不动就骨碌,你想想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大街上骨碌窨井盖子,那得有多大动静,方圆几百米恨不得家家都亮灯了,这哪是做贼啊?做炮弹也没这么大动静啊。她帮倒忙帮的如此兴高采烈,我也不忍心批评他。这人觉得我干的这些事是那么的新鲜好玩,简直跟电影里一样刺激,我几次告诉她咱干的不是好事,是盗窃国家财产,跟林道静和江姐性质完全不一样,抓住要坐牢的。她说没事,抓起来正好体验一把重庆白公馆渣滓洞的感觉,最好能为了革命理想慷慨就义。偷东西还想慷慨就义,这不缺心眼吗?老实讲那段时间要不是她老跟着我添乱,我没准儿也能置上个一转两转的呢。
  当然我也不敢让她冒太大风险,所以撬窨井盖子的事干得少多了,主要还是带着她看电影。自从知道我看电影不走寻常路以后,她也跟着我爬男厕所的窗户,有一次我们爬进去,正好有个哥们在里面大号,那哥们正在运气,看见从窗户爬进来一个大姑娘,惊得都对眼了,苗苗从窗户上爬下来以后,杏眼倒竖,冲着那哥们喊:“看什么看?拉你的屎!”那哥们吓一跳,站起来也不是,接着拉也不是,万分尴尬的扎着马步,脸上的表情跟便秘一样。我们俩大摇大摆从厕所门走进放映厅,找个地方坐下来看电影。看电影的时候苗苗偷偷跟我说:“刚才上厕所那人裤裆下面好像藏着根棍子,他是丨警丨察吗?”闻听此言我再次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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