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最乱的乱世》
第5节

作者: zuoan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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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仙芝走贩私盐,干的是掉脑袋的买卖。有研究称,唐朝的盐利收入达到了“中央实际总收入的二分之一或至少达到五分之二”。王仙芝的行为,就等同于“与国争利”了。跟朝廷抢钱花,下场可想而知——有盗坏与鬻鹻[2]皆死。[3]官军的追捕、围剿,使得王仙芝等私盐贩子的反抗力度也不断地提高。在朝廷的严厉打击下,最后不得不走上武装走私的道路(也就不可能不与朝廷发生武装对抗了)。但朝廷同时也说了:盐盗持弓矢者亦皆死刑。[4]这样,王仙芝就落到了一个“横竖都是死”的境地。[5]

  生活就是这样的无奈,你本想安静地好好洗一个澡,却被人硬塞一块肥皂。要么享受,要么反抗,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
  【注释】
  [1]参见张鸣:《重说中国近代史》,第70-71页,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11。
  [2]鹻(jiǎn):即盐卤。
  [3]见《新唐书·志第四十四·食货四》。

  [4]同上。
  [5]秦末的陈胜吴广起义和唐末的王仙芝起义,皆是被峻法所逼,走投无路而反。贝卡里亚(Cesare Beccaria)在其论著《论犯罪与刑罚》(Dei Delitti E Delle Pene)中总结道:“严峻的刑罚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罪犯所面临的恶果越大,也就越敢于规避刑罚。为了摆脱一次罪行的刑罚,人们会犯下更多的罪行。”甚则铤而走险,孤注一掷。
  日期:2016-12-06 17:57:12
  【第七节 待时而动】
  沉默呵,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1]

  沉默良久,直男王仙芝终于决定反了。不是因为真的愤怒(爆发),而是怕别人把他的沉默当成默认。
  不过,实事求是地说,王仙芝的处境十分不妙。因为当时领天平节度使[2](管辖曹、郓、濮等州)的是高骈,又被加授同中平章事(宰相衔)[3]。
  这个高骈可不好惹:①出身将门:其祖父高崇文,是唐宪宗时期名将,世代为禁军将领;②自身武功了得:发一箭,能同时射中两只大雕,也就是《射雕英雄传》中靖哥哥耍的“一箭双雕”之技;③跟彪悍的少数民族多次交手,几乎就没有输过。
  造反不是造人,不是你想造就能马上造的,关键是要看你的对手允不允许。在“高阎王”的眼皮子底下闹事,简直是嫌命长!
  明明已经决定要跟这个世界决裂,却偏偏还要先夹起尾巴向它表示顺从。憋屈,实在是憋屈!但眼下除了等待,似乎并没有更好的办法。
  是啊,有时候并不是你有能力、有想法、有组织、有计划就能成事的。最终能决定你成事与否的关键因素,恰恰是最不可捉摸的(或者说是意料之外的)机遇。一如法兰斯.约翰森(Frans Johansson)所说:“成功是随机的,且随机程度远超过我们的想象。意料之外的机运才是制胜的关键。”[4]
  不过这个机遇很快就降临到王仙芝的头上:因为南诏作乱(南诏寇巂州[5],掠成都),僖宗遂命高骈调离郓州(今山东东平县),任西川节度使(治所在成都府),以平敌乱。而且高骈临走时还抽调了一部分天平军。这就大大减轻了郓州、曹州、濮州(今山东鄄城县)地区的反抗斗争的压力。
  王仙芝抓住了这个有利时机,于乾符二年(公元875年)正月初三发布檄文,揭露唐政府的黑暗统治。[6]

  除提出“平均”这个新观点外,满篇檄文也只是泛泛而谈的慷慨激昂的痛陈之词,主题大意无非是“(官)吏贪沓,赋重,赏罚不平”。
  口号响亮,言辞激烈。对于檄文而言,有这两点就够了。“事实上,感情奔放的胡言乱语和响亮的口号,比逻辑无懈可击的精确言辞更可能引起失意者的共鸣。”[7]
  准备完毕。乾符二年(公元875年)五月,王仙芝正式发动起义。
  关于“起义”,要特别说明的是:它既不诞生于受压迫最严重的时候,也不由最受压的人们所发起。对于前者,用托克维尔(Tocqueville, A.)的话来说就是: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8]对于后者,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解释道:实际上,奴隶(最受压迫的人们)的枷锁通常都是由其他人(勇敢、明智的领袖)打破的。而这些人之所以有能力(或力量、勇气)打破枷锁,是因为他的枷锁更松、更轻。[9]

  显然,这与大家所想象的只存在于文艺作品和电影浮华辞藻中的那种“揭竿起义”大相径庭,但它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注释】
  [1]出自鲁迅《记念刘和珍君》一文。原文于1926年4月12日发表在《语丝》周刊第七十四期。
  [2]节度使,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故称。另,唐谓节度使所治军州为藩镇。唐宪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二月,唐军平定淄青节度使李师道;三月,从淄青节度所领分出曹州、郓州、濮州,置郓曹濮节度使,治郓州(今山东东平县)。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赐号天平军。
  [3]同平章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简称。意即与中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唐初,以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综理政务;中书、门下二省位处宫内,尤为机要)。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并为宰相,其余以他官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也为事实上的宰相。但是,尚书左右仆射的相权自贞观末年即已开始削弱,到唐玄宗时,已完全被排除于宰相行列之外;中书令、侍中在安史之乱以后,经常用来加授给元勋大将们,也逐渐变成虚衔。于是唐代后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需另兼职事官衔)才是实质宰相。此外,以节度使之身份而兼中书令、侍中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也是虚衔(被称为“使相”),权作笼络之用。

  [4]参见[美]法兰斯.约翰森(Frans Johansson):《运气生猛》(The Click Moment),陈仪译,4-6页,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4。
  [5]巂(xī)州:巂州属剑南道,西接吐蕃,南邻南诏,两面受敌,常遭入侵。
  [6]方积六:《黄巢起义考》,04页。

  [7]参见[美]埃里克·霍弗(Eric Hoffer)《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The True Believer : Thoughts on the Nature of Mass Movements),第2版,梁永安译,136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8]参见[法]托克维尔(Tocqueville, A.):《旧制度与大革命》(L`Ancien régime et la Révolution),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21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9]参见[意]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被淹没和被拯救的》(I sommersi e i salvati),杨晨光译,185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3。
  日期:2016-12-07 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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