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100个邪邪的小故事,给你——红酥手二更茶》
第3节

作者: 红酥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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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带回了小火狐,灌它狗奶,给它煮碎肉粥,养到一岁多,它跑了。
  过了两年,少年长成了青年,也有了两情相悦的姑娘。

  他和姑娘常常去草原深处的一个蘑菇圈玩,那种珍稀的蘑菇,是其他地方都找不到的。人们都说长那种蘑菇,一定是出了蘑菇精。
  姑娘不怕,她采了又采,那蘑菇圈一直疯长。头天采完,第二天又长得又满又圆。
  晚上他和姑娘在毡房里喝着浓浓的蘑菇汤,姑娘的脸红扑扑。
  又过了几年,他身边没有了姑娘,却有了一个小小姑娘,那姑娘只当了一天的娘。

  小小姑娘用力拉紧他做的小弓,稳稳地射着小小的金花鼠。
  他带小小姑娘去了蘑菇圈。看着她欣喜若狂,看着她采了又采。他就模糊了双眼。他躺下来望着天,出神了。
  晚上他和小小姑娘在毡房里喝着浓浓的蘑菇汤,小小姑娘说,真鲜,小脸红扑扑。
  小小姑娘自己跑去蘑菇圈玩,丢了。人们都说是蘑菇精作祟。他整日整夜待在蘑菇圈里,喝得烂醉。有个晚上,他一翻身看到蘑菇都长大了,长成了一张网包裹着他,网外面是很多双幽绿的眼睛,他知道那是些跟他有宿怨的狼。他翻个身,又沉沉睡去。
  他梦见了什么。第二天开始拿了工具,疯狂翻地,方圆十几米的蘑菇圈被他翻了五六米深。
  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狐狸洞,里面有只刚睁眼睛的小火狐,长得跟当年那只跑掉的小母狐一模一样。他唤它小小姑娘的名字,小火狐就用尖细的狺狺声答应,一面翻身打滚,一面用下颚一个劲儿地蹭他的手。

  他把那小火狐抱回家,逢人就说那就是他的小小姑娘。
  蘑菇圈被翻过之后,就下了暴雨。很多地方被淹了,他带着小火狐也搬走了。
  过了几年,他追着一群黄羊的踪迹,带着已经长得威风凛凛的火狐跑了很远。天边突然出现一大片白花花的东西,他走近一看,竟是当年的蘑菇圈,已经长得连成了片。
  恍惚间,他看见了一个影子,一晃而过。他大叫一声,像疯了一样用手扒土,火狐见状,也帮着他扒。
  他们扒出了一个巨大的狐狸洞。一个半大的小姑娘蜷缩在里面,四肢着地,凶狠地呲着牙。
  他伸手去抱,被咬、被抓,鲜血淋漓。火狐冲上去撕咬,却被他喝退。
  他唱起曾经唱给小小姑娘的歌,半大姑娘怔怔地听着,终于安静下来。

  他卖了所有的羊和皮子,带着半大姑娘去北京看病。大医院的大夫都摇头,只说是自闭症。半大姑娘一刻不停地要扯掉身上反穿的衣服,对所有人呲着牙。
  他又把半大姑娘带回了蘑菇圈。看着她熟练地打洞、敏捷地捕猎、狼吞虎咽地吃着滴血的肉。
  他把帐篷安在了蘑菇圈边上,和火狐一起守着她。
  他煮好了蘑菇汤,和火狐一起喝着。半大姑娘闻到了味道,只是皱了皱鼻子。

  圈里的蘑菇长得像疯了一样。
  他采下、晒干、卖掉;再采下、再晒干、再卖掉。
  人们都说,从来没喝过这么鲜的蘑菇汤。
  蘑菇精,比味精更鲜。
  日期:2017-04-15 17:58:00
  更新一篇~
  指尖灵火
  我是个混日子的魔术师,这并不是什么谦虚的说法。跟着这个剧团已经七年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基本也跑遍了。当然,我们去的地方都是些小县城、小乡镇。说实话,大城市的人不爱看我们这些过时的玩意儿。
  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排过新节目了。不过,就算这样,我也稳坐这个剧团的第一把交椅。我有绝活儿。每次演出,压轴都是我。那些露着大白腿的舞蹈姑娘们,总是缠着我,想要学一招半式。怎么可能!绝活儿这东西,不是谁腿长谁就能学会的。
  就连方方我也没有教过她。方方是我的搭档,我变兔子,她负责吸引视线;我换牌,她继续负责吸引视线。遗憾的是,她不是双胞胎。要知道,不是双胞胎很多魔术就变不了。不过,这姑娘很聪明,我也没有换掉她的打算。
  我最喜欢她的,还是懂事。七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剧团,之前那个被炒掉的魔术师刚坏了场子,方方坐在那儿,还打着石膏,整个人小小一只,仿佛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梨花带雨地看了我一眼,长长的睫毛,大眼睛。那眼神,小鹿一样柔弱。我的心狠狠跳了几下。团长等着我说话,我说,就她吧,不换人了。
  她松了口气,眼泪渐渐就蓄满了眼眶。这行的规矩,搭档是不轻易换的。因为有些节目是很危险的,彼此之间建立起信任很不容易,别人的搭档更是不敢轻易用。我之前没有搭档,可以说是个独行侠。这辈子我就跟方方合作过。
  方方的机灵,三两句话说不清。第一次跟她排节目,我一个眼神,她就到位了,默契得仿佛老夫老妻。
  也不是没动过那方面的心思。她长得不赖。不过,认识她那年,她十五岁,我都三十三了。她一开始叫我叔,过了好几年才改口叫哥。到今年我已经整四十了,她却是枝头开得最艳的年纪。合适吗?团长说,有什么不合适?这行,不是夫妻档,做不长久。我却要脸,心思动过,从没有行动过。
  更何况,我有个秘密,从没告诉过人,也不能告诉任何人。做了夫妻,不免要睡一张床,那我一定会露馅儿。
  这秘密也不是没告诉过人。我告诉过来弟,后来她死了,世界上再没有人知道了。来弟是我的亡妻,听她的名字,你就能大概知道她一生的故事了,造化弄人,她只有两个姐姐,却没有弟弟。
  来弟死于难产,母子都没保住。
  好了,说说这秘密吧。其实很简单,我的手指能冒火。只有右手的食指有这个功能。冒出来的火是冷冷的,油绿的火苗,跟打火机的力度差不多,也不会烧焦皮肉,但是能点燃一切易燃物。
  十三岁那年夏天,一个黑洞洞的晚上,我把来弟堵在村后的麦垛堆里,扳开她的手亲了她。她闭着眼睛,小脸火烫。不料还没来得及回味初吻的滋味,我就发现她靠着的那麦垛着火了。再一看,我的右手食指也着火了。我吓得使劲甩手。所幸新麦垛返潮,火没有着起。来弟睁开眼睛,沉着冷静地爬到麦垛堆上,撒了一泡尿。

  第一次的偷尝禁果,就在心惊肉跳中结束了。晚上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回想着她轻轻闭着的大眼睛,扇子一样垂下来的睫毛,我仰躺着伸出手去,仿佛她的脸就在我面前。突然我眼前一亮,油绿的火苗从我的食指尖喷发出来。我吓得鬼叫一声。
  适应这个“特异功能”,我花了好长时间。终于我发现,只要一想来弟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我的手指就会冒火。有一次我梦见了她,醒来的时候差点儿被浓烟呛死——除了我自己没被烧焦,我那小屋里的一切都成了焦炭。我被爹打得鬼哭狼嚎。后来我就每天带上打农药用的橡胶手套睡觉,弄得浑身总是一股毒药味儿。不过那东西能隔绝空气——特异功能也得符合物理定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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