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2009,我的沧桑五十年》
第60节

作者: 八爪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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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10-22 1:45:54
  我的案子经过预审后就放下了,突然间热情的丨警丨察同志都不见了,没人理我了,我们牢房里的人进进出出,换得很勤,今天这个被带走了,明天那个又进来了。唯独我孤零零在里面坐着,就好像我原本就住在这里,属于监狱设施的一部分一样。我开始怀疑他们是不是把我给忘了,因为这种事曾经发生过,我在云南支边的时候有一次王连长带着我们参加团里组织的大会战,大家坐着车跑了20里去山上开荒,干活的时候我在山上打了个小盹,醒了以后人全没了,就剩下我一个。没办法我只好自己往回走,正走到气急败坏的时候,王连长领着班长开着车来找我。我揪住班长就骂,说你们他妈的还是人吗?把我一个人扔在山里头,当我是弃婴呢?王连长说别骂了小赵,要不是你们班长想起你来,你还指不定要在山里呆几天呢。我心中略感歉意,问班长你怎么想起我来的?班长说晚饭的时候突然发现没有蛇鼠一窝汤,才想起来把你忘在山里了。这话把我气完了,说班长你要不是为了喝汤你他妈的恐怕连我姓啥都记不住。
  这次他们是不是又把我忘了?在云南把我忘了还不要紧,我还可以轮起两条腿往回走,在这要是把我忘了,我就只好自己烂掉了。我甚至很怀念预审我的那个预审员,由于我的配合,我们彼此都给对方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不会也把我忘了吧?哦,我明白了,他夸我是模范嫌疑犯,言下之意就是准备让我长期在这里住下去,给其他犯人做个榜样吧?
  
  我一天天胡思乱想,一会儿安慰自己说没什么大不了,不就坐几年牢吗?坐牢的多了,也没看见谁因为要坐牢就不活了。一会儿又充满绝望,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工作肯定没了,对象还说不定,不过十有八九也飞了。我他妈的还活什么活?
  日子过得很漫长,我从来没发现一天是如此漫长,我甚至怀疑是不是有人使坏把一天改成了48小时。我靠在墙边,盯着从狭小的窗户射进来的一缕阳光,盯到头晕眼花,也没觉得它动一动。急得我恨不得上去推一把,好让它挪得快一点。可见当时的我已经基本上疯了。
  这期间我妈领着赵四清来看过我一次,给我带了点东西。老太太哭得哇哇的,上来就给我一个嘴巴,差点把我的铲子脸给扇斜了,把丨警丨察同志都吓着了,打完了又说你是个傻子吧小六,你怎么就不用用你的狗脑子,你不知道打人犯法啊。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就傻愣愣的坐着,心说你知道打人犯法,不照样抽我一嘴巴。等老太太哭够了安静下来,我问她家里情况怎么样?我妈说我爹气病了,还说我要是能活着出去,出去的时候他还活着的话,他就亲自动手宰了我。我又问四姐怎么样了,我妈说学校没处分你四姐,听说是那个徐教授去说了情,承认是自己先找的你四姐,所有的错都在他,跟你四姐没关系。还听说徐教授不但自己不出国了,还拼着要跳楼,给你四姐争取了一个公费留学的机会,说是去什么大家拿。我一听这话更来气,心想这姓徐的他妈的跳楼还跳上瘾了,你要早这样,我他妈的也不会坐牢了,真是欠揍。这时候赵四清纠正说:“妈,是加拿大,什么大家拿?拿什么拿?不要钱啊。”说得屋里的人都笑,气氛稍显轻松了一些。我又问我四姐怎么没来。赵四清撇撇嘴说:“你把人家心爱的人给打了,还指望人家来看你?六哥,你脑子是不是坏掉了?”我低下头沉默无语,小七说得对,干这种吃力倒霉不讨好的事,必然是脑子坏掉了。我嘱咐我妈说这事先不要让苗苗知道,她要是来找我,你就跟她说出车祸死了。我妈说你当人家苗苗是傻子?那么好骗。她来找过你好几次了,我都说你出差没回来。唉,好好一个媳妇,眼看着鸡飞蛋打了,小六啊,你就作孽吧你。

日期:2008-10-23 3:26:06
  我妈走了以后,我回到牢房好好考虑一下,关于我四姐,我不能怪她,小七的话有道理,我打了她喜欢的人,凭什么还指望她原谅我,好在她的学业并没有受影响,否则我可成千古罪人了。至于苗苗,我必须跟她了断一下,就算她不在乎我是罪犯,她家里人会怎么看,别人会怎么看?走出去到处有人指指戳戳,那滋味绝对不好受。再说就目前的情况看,我至少得蹲个五,六年,就这么让人家在外面干等着?那也实在太缺德了点,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拿预审员的话说,好人能到这地方来吗?)可是也干不出这种事,长痛不如短痛,还是早点断了吧。想到此处,我心如刀绞,万箭穿心般的难受,我用手抹了一把脸,手上湿漉漉,也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鼻涕。我是真舍不得啊。
  大概我妈看过我一个礼拜之后,我被通知参加全市公捕公判大会,被剃了个秃头,通知我的那个丨警丨察还让我准备准备,那时候我已经基本平静下来,不太想自己的事了。我心说我有什么好准备的,要准备也是你们准备啊,至少要准备根麻绳吧。那时候不流行请律师,说实话,我觉得请律师这招不错,不管真的假的,有用没用,至少还有个人帮你说话,让你感觉不是那么孤单。那时候就流行这种公判大会,十几二十个犯人拿麻绳捆着排成一溜,站在场地中间,而且待遇还不错,一人后面配俩武警,摁着你的脑袋,取低头认罪之意。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围着看热闹的广大群众,还有集体组织还收教育的中小学生。一个审判员神情激昂地宣布你的罪行,成千上万双眼睛看着你,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有点像现在的某某明星演唱会,只不过明星胸前的是鲜花,我们胸前是块牌子,上书××犯×××,演唱会下面的群众手里挥的是荧光棒,公判会下面的群众手里挥的没准是板砖。除此之外,其他的感觉都很像。公判完了以后,大家再上卡车站好,仍旧是一人配两个武警,拉着游一圈街,判了死刑的直接拉刑场验明正身挨枪子儿,剩下的该上哪上哪。基本的情况就是这样。
  我参加公判大会那天天气还不错,晴空万里,很适合举行大型集会。而且捆我的那俩武警知道我不是要挨枪子儿的,捆的也不是很结实,我甚至还能活动活动筋骨,感觉还不错。我就是对自己胸前的那块牌子不太满意,上面写道:流氓犯赵超美。我跟丨警丨察说你们是不是把我和谁的牌子挂反了,我是打人,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罪,怎么能是流氓犯呢?丨警丨察说没有故意伤害犯的牌子,也没有这么写的,太拗口,反正你们这一起子人都不是好东西,就算都叫流氓也不过分,你就挂着吧你。
  我们被捆好了带到一个小型的体育场参加公判大会,人来的不少,这种免费的热闹,自然是不看白不看,以前参加批斗会看批斗别人,今天参加公判会让别人看,老天爷玩人的手段确实令人钦佩。我站在一众秃头中间,低着头默默站着,感觉很麻木,想起文丨革丨批斗我爹,又想起谢半截,也都是一闪而过,没什么特别体会。阳光很好,晒得我昏昏欲睡,有点东倒西歪,我后面的武警不停拽绳子,纠正我的站姿。以保证我不会像匹马一样站着就睡过去了。直到我听见审判员声如洪钟地念我的名字,我才稍微清醒了起来:“犯罪嫌疑人赵超美,男,汉族,生于1959年8月18日,现年24岁,××市人,捕前系××市纺织厂职工,1983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赵超美窜入我市××师范学院医院,使用医疗器械对正在探望病人的马某某和其弟进行野蛮殴打,致使马某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该犯还用脚反复踢打马某某的弟弟,致使其弟头部受到重创,造成严重脑震荡并伴有轻微精神分裂现象。在欧打完马某某和其弟后,该犯又窜至学校办公楼,对该校教师徐某某进行野蛮殴打,并将徐某某从二楼窗户掷下,致徐某某右侧肋骨全部断裂,头部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行凶后,犯罪嫌疑人赵超美没有逃离犯罪现场,竟然坐在办公室内喝茶。公然向我公丨安丨机关挑衅,气焰十分嚣张。在该校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打击刑事犯罪,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批准将犯罪嫌疑人赵超美正式逮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判处犯罪嫌疑人赵超美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有关我的公判书算是所有参加公判大会的犯人里最简短的了,我也基本同意公判书里所陈述的事实,除了一点,就是所谓马肥婆是去医院探望病人这一说法,如果那也能叫探望,我倒是很愿意去探望一下马肥婆的妈妈。
  宣读我的判决书的时候,不管围观群众也好,还是我这个当事人也好,都觉得干巴巴的没什么意思,群众们反响不甚强烈,不像我旁边站的那个戴着打红叉的牌子的**犯,审判员同志念他的公判书洋洋洒洒念了有十几分钟,整个犯罪过程精彩纷呈,简直令人为之倾倒,那哪是公判书啊,简直就黄色小说。这个写判决书的家伙太有才了,要是放现在,绝对能当个知名网络写手。群众们听得也是群情激昂,我估计不少人是三条腿支着地在听,连旁边那个**犯本主都听得津津有味,这鸟人估计自己都没想到自己干的事竟然如此精彩,浑不理会待会儿要挨枪子,单从这点来说。倒是好生令人敬佩。
  关于那天的公判大会,还有一点需要补充,虽然我的公判书没有别人的精彩,但是当审判员念我的名字的时候,群众们的反应倒是比较热烈,纷纷往前凑,大概想看看我到底是怎么个超美。连我后面那小武警也扒拉了我一把看了看,看完后明显有些失望,小声嘟囔说:“啥超美呀,还没我的解放鞋好看呢。”
  这是那天公判大会唯一让我尴尬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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