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玉的身世和结局》
第5节

作者: 夏雨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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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读者不相信贾母和贾政等会这么做,那请你们想想,后来在第七十五回时他们都敢藏匿皇帝下令要查抄的甄家的罪产(此回连脂批都说:“贾母已看破狐悲兔死,故不改正,聊来自遣耳。”,可见贾母是明知作即有罪,但还是要作。),在这第十八回时藏匿妙玉的事他们又为什么不敢做?甄家是正在查办的案件他们都敢顶风做,妙玉是十多年以前的案件他们当然更敢做。(贾家用身家前程性命为赌注,以情义为重,说实在的,我很敬佩!不比那出卖背叛、落井下石者可憎可恨!)

  许多人认为贾政很清白,很正派,他应该是无罪的,认为荣府中那些罪案全都是其他人背着他干的,若给他定罪就太无辜了。其实曹公已告诉读者贾政是个假正经,在第七十八回中有这样的内容:“虽有正言厉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由此可知,贾政原本是个诗酒放诞、风流成性之人,只是后来帝佬赐了个官才假装一本正经。试想,藏匿甄家罪产这么大的事情王夫人会不与他商量吗?妙玉来荣府藏匿的事若不经他的同意那栊翠庵能追加建设吗?薛蟠命案若非他主使薛蟠能开脱吗?贾政是要么不犯罪,要犯就犯大的。

  如果说宁府是“造衅开端实在宁”、“家事消亡首罪宁”,那么荣府就是贾母“漫言不肖皆荣出”、“宿孽总因情”之首。通行本后四十回和刘心武先生的续作都早早地把贾母写死了,跟个没事人一样,我认为是不对的。贾珍是首罪宁,贾母则是首罪荣!
  前八十回曹公所写的贾府被抄家的罪状如下:

  1.贾珍私自藏匿废太子义忠王胤礽的女儿秦可卿。(重罪。已免罚。)
  2.贾珍和秦可卿“爬灰”的乱伦事件。(可罪可不罪,可轻罪可重罪。想办你你是乱伦,有辱家风国风,有辱祖德圣德。不想办你你不过是男人嘛,风流一点有什么了不起的。)
  3.贾母贾政等为被抄家论罪的甄家藏匿罪产。(重罪。顶风作案,当事人当诛。)
  日期:2017-04-18 20:27:36
  4.贾政具有“反清复明”的思想倾向,具体表现为他曾经召集贾宝玉、贾环、贾兰以及门客聚众吟诗赞美姽婳将军林四娘。林四娘原型为明朝青州的恒王抵抗清军进攻时的一位女性将领。(可罪可不罪,想办你就来个文字狱,不想办你你不过是试儿孙才学而已。)
  5.贾琏在国丧(老太妃之死)以及家丧(贾敬之死)期间偷娶尤二姐的事件。(中罪。)
  6.贾雨村为讨好贾府胡乱判的牵涉到贾家和薛家的薛蟠打死冯渊的命案。(贾家是中罪,薛蟠是重罪。)
  7.贾赦利用贾雨村侵占石呆子古扇的贪赃枉法事件。(中罪。)
  8.贾赦、贾琏私自结交外官事件。(中罪。)
  9.王熙凤受贿干预婚姻纠纷导致张金哥和守备之子丧命事件。(轻罪。张金哥和守备之子丧命系自杀。若说有罪,那贾瑞之死也算一件命案。)
  10.王熙凤逼死尤二姐、制造虚假官司甚至唆仆去杀张华未遂事件。(轻罪。只有受贿三千两银子罪,而尤二姐系自杀,并没有杀死张华。)
  11.王熙凤放高利贷违例取利。(告则有轻罪,不告则无罪。倪二放高利贷就没事。)
  12.贾珍以赌博酗酒为名私自聚众练习弓马骑射,妄图参与叛乱。(这是刘心武先生给宁府定的罪。根据第七十五回的相关内容看,我认为罪名不成立,原因是贾珍聚集的那帮人都是些无聊的赌徒酒鬼,是冯紫英等豪杰不堪为伍的下作之流。根据第七十五回的内容“尤氏因见两边狮子下放着四五辆大车,便知系来赴赌之人所乘,遂向银蝶众人道:‘你看,坐车的是这样,骑马的还不知有几个呢。马自然在圈里拴着,咱们看不见。’”可知,贾珍等是射而不骑。若有骑射的话,那人喊马嘶的尤氏等能听不见吗?干嘛还说“马自然在圈里拴着”?不要说尤氏等能听见,恐怕连府外的人都能听见。若真有妄图参与叛乱则是叛乱罪,是极重罪,将被灭门,甚至诛九族。当时参加的还有贾宝玉、贾环、贾兰、贾琮和薛蟠及邢夫人的弟弟邢德全等,若治罪则他们都是死路一条。还有那些参与的王孙公子等所有人都要被抄家问斩,那真是积尸如山,血流成河了。冯紫英在第一次射圃行动失败并受伤后,与贾宝玉薛蟠等相聚时连一点信息都不透露给他们,说明冯紫英是不想把他们卷入其中的,当然也是为了保密,那贾宝玉、贾环、贾兰、贾琮和薛蟠等怎么会参加叛乱骑射呢?实际上曹公写这段文字是说明贾珍骄奢下作,连老祖宗都为之叹息:有如此奢淫骄纵的不肖子孙,百年基业败亡的时候到了!)

  日期:2017-04-19 20:43:58
  刨去刘心武先生错加的“12.”条,所列罪状宁府有二条,荣府有九条。我再给荣府加上两条罪名:第十条,多年还悬挂罪王穆莳所赠对联,有缅怀罪王,对抗朝廷之嫌;(重罪。)第十一条,以贾母为首的藏匿东安郡王穆莳的女儿妙玉的事件。(重罪。是在秦可卿之案上重犯,罪加一等。再不办你,你以为朕是病猫!)。荣府的罪状之多,可见通行本写主抄荣府次抄宁府不无道理。而且贾母因主谋了藏匿甄家罪产和藏匿罪王之女妙玉之两大重罪而使自己的娘家受到株连,加上她的两个侄儿也做下罪事,因而史家也被抄家问罪。也就是说,她最疼她的侄孙女史湘云,却又害了史湘云。

  有的人说贾府被抄的根本原因应该是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但根据上述十三条罪状看,贾府自寻死路的成份居多。
  第八疑点解答:

  刘心武先生的续作中说妙玉出家在玄墓蟠香寺,这简直错得离谱了。寺收男僧,庵收女尼,男女分别拜比丘和比丘尼为师,分别授受比丘戒和比丘尼戒,这两种戒在条律的数量上是相差很大的,并且佛家寺庵是不允许男女共住的。刘心武先生把一个女人安排到寺里剃度是乱了套!曹公原文并没有说妙玉是出家于玄墓蟠香寺,只有两处说她在玄墓蟠香寺住过和修炼。一是第四十一回妙玉说“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着”,二是第六十三回邢岫烟说“他在玄墓蟠香寺修炼”,这“住着”和“修炼”并不能说明妙玉就一定出家于玄墓蟠香寺。

  同样,她的师父也不会是玄墓蟠香寺的人,如果当年妙玉和她的师父云游或参学到玄墓蟠香寺挂单,寺里临时安排离僧寮较远的净室给她们单住是有可能的,但不能长期居住。邢岫烟说她家“赁的是他庙里的房子,住了十年,无事到他庙里去作伴。”,这说明妙玉和她师父在玄墓蟠香寺住了相当长的时间,这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的,这会把寺院的名声搞臭的,除非妙玉和她的师父与玄墓蟠香寺有很深的渊源,又遇到了极其特殊的事。曹公之所以这么写,是在用他贯用的真真假假的笔法婉转地暗示妙玉不是真的出家,她是被私自收留在该寺的,是挂出家之名而隐藏身份,掩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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