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预见,未来国家间的竞争,越来越多地在于如何更好地化解国内矛盾。对于这一问题,海洋文明国家有其先进经验,但更多的是惨痛教训;大陆文明国家中国,在秦朝以后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和教训。面对未来的挑战,将大陆文明与海洋文明综合起来取长补短,才是最佳解决方案。
放在十二世纪的历史背景下,虽然亨利二世是从夺取贵族权力、加强王权的角度出发进行司法改革,并且其中有这样那样的弊病,但无论怎样,他为英国司法体系搭建了完整的框架,是当之无愧的英国法律体系的奠基人。正如英国著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所言:“亨利二世的伟大功绩,就是它奠定了英国《习惯法》的基础,后人只需在此上面添砖加瓦,它的图案有所变动,而外形总是维持不变的”。
日期:2017-02-09 10:00:29
这里有个问题,中国的一些公共知识分子通常将1215年签订的《大宪章》作为英国法律体系的初始,这跟丘吉尔首相说的好像不太一样啊?对于这个问题,作者个人认为,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是由国王主导的,目的是加强王权,这和这些公共知识分子的品味和要求大相径庭。
我们都知道,政治制度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方面。英格兰习惯法体系,使得立法依附于司法,而司法又指导行政,在英格兰的历史上,大法官曾经长期作为行政长官,也就是说,英格兰的政治制度的核心在于司法。在后续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英格兰的政治制度,是在一系列司法改革的基础上、通过无数次试探、妥协、退让,反复在多数人民主和少数人专制的尺度之间来回调节,建立起来的民主和专制相互结合与妥协的政治制度。
今天实行普通法系的国家,除了英国之外,均为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即当年的“日不落帝国”的组成部分,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政治制度的形成最为典型,与英国一样,也是通过多次妥协形成的。美国从最初反抗英国君主制的过程中独立,天生具有浓烈的理想主义民主情结,其博弈过程相对于英国要更为激烈。
日期:2017-02-09 12:50:18
普通法系在历史上的最大优点,恐怕是与殖民体系的适应度高,曾经在英国的殖民扩张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海洋国家国土比较分散,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日不落帝国时期尤为明显),制定统一的法律体系十分困难,而普通法的特点是初始法律架构比较简单,因此立法相对容易得多,便于推广;而判例能够因地制宜,适应当地的公序良俗;并且,相对于立法高高的门槛,通过判例易于对法律进行修改,很容易与时俱进,因此可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作为对比,大陆文明国家如法国和西班牙,位于本土的中央政府很难了解海外殖民地的真正需求,因此其殖民地都远不如英国成功。
亨利二世还无意间推动了英国的第一所大学——牛津大学出现。从11世纪开始,越来越多的教士从事经院哲学的研究并到欧洲各地讲学,这种日益频繁的学术活动使得欧洲相继形成了几个讲学的中心,如意大利的波洛尼亚和法国的巴黎,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各地教士都可以来讲学和听课的风气。1167年,亨利二世同路易七世发生争吵,亨利二世一气之下召回了在法国巴黎的英国学者,并且禁止他们去法国进行讲学或从事研究。这批英国学者来到了牛津,从而使牛津迅速发展成为英国经院哲学教学和研究的中心。于是,继波洛尼亚和巴黎之后,牛津成了欧洲的又一个学术中心,成为欧洲第三个学术研究中心,这实际上就是牛津大学的雏形。不过,当时的牛津大学的所有学术活动都是围绕着神学、哲学、修辞学、拉丁语等与沟通上帝有关的事宜进行的,大学真正开始进行推动社会进步的自然科学与技术的研究,还要等到十六世纪宗教改革以后。
亨利二世在打压贵族势力方面非常成功,他在加强王室权力之后,通过对外战争迫使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臣服,还占领了欧洲大陆南起比利牛斯山,北至法国大部分地区的广阔区域。在当时的欧洲,亨利二世、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一世及罗马教皇亚历山大三世,被认为是全欧洲最有权力的三个人。
亨利二世的先祖威廉一世的改革携军事征服之威,英格兰的旧势力在剑与血面前不得不屈服;亨利二世利用政治手腕进行改革,面对贵族势力获得很大成功。但是,他却在与教权的斗争中败下阵来,这一失败,成为后世英格兰国内长期动荡的诱因,并引发了英格兰的衰落过程。欲知详情,请看下一章。
日期:2017-02-09 12:53:52
八、中世纪的“无间道”——英格兰教权与王权的争斗
引言:
十二世纪英格兰上演的“无间道”!中世纪王权与教权之争引发的惊心动魄的较量,历史比小说更加精彩。
2002年的香港电影《无间道》讲述了这样的情节:在黑社会教父韩琛(曾志伟饰)的谋划下,18岁的三合会会员刘建明(刘德华饰)洗去了黑社会背景进入警校学习,并顺利成为一名潜伏在警方的黑社会卧底。刘建明职位步步高升,已成为刑事情报科的一名高级警官,在此期间,他利用各种机会为韩琛提供了大量的情报,这些情报使得韩琛在警方一次次围剿中化险为夷。
电影 故事虽然精彩,但是其中存在核心的逻辑缺陷:作为一个成功的卧底,金钱、地位都不缺,黑社会老大靠什么维系卧底对自己的忠诚?能靠自己的努力当上高级警官的人,为什么要甘心当一名黑社会马仔?这个问题不解决,韩琛如何放心地认为,派出的卧底不会背叛他?
日期:2017-02-09 12:54:43
历史上,美苏之间的间谍战则很好地回答了上述问题。比如,著名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议者,美国财政部助理部长哈里•怀特,实际上是一名苏联间谍。据《外交事务》杂志报道,1934年到美国财政部后,怀特很快编织了一张为苏联服务的地下网络,开始了危险的“鼹鼠生涯”。他提出这一计划的初衷,是为了搞垮资本主义世界的金融体系,而为苏联计划经济的扩张铺平道路。而他甘心做间谍的动机,并不是为了获得来自苏联的金钱,而是源自他理想的驱动——他坚定地认为,苏联的计划经济将最终战胜并取代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哈里•怀特死于1948年,当时在西方,确实有很多人持这种看法。
这个历史故事说明,对于卧底这种高危工种,物质财富的诱惑都是靠不住的,只有意识形态的分歧,只有不惜为之牺牲生命的崇高理想,才是一个卧底始终保持忠诚的保证。当然,怀特的故事也告诉我们,当年那个不惜为之牺牲一切的“崇高理想”,可能因为过于远大,而并不是那么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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