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宝鉴解红楼:红楼梦背后所隐藏的故事》
第13节

作者: 正气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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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宗羲《卓烈妇》:“兵戈南下日为昏,匪石寒松聚一门。痛杀怀中三岁子,也随阿母作忠魂。”
  张氏《绝命诗五首》之一:“深闺日日绣凤凰,忽被干戈出画堂。弱质难禁罹虎口,只余梦魂绕家乡。”
  清蒋士铨《焚楼行》:“明日还家拨余烬,十三人骨相依引。楼前一足乃焚馀,菊花(婢女名)左股看奚忍!”
  难道这些诗文也全是胡编乱造出来的吗?某些人掌握了话语权,高高在上,我们说学术自由,但你也不能颠倒黑白、信口雌黄吧!否则,扬州城的数十万冤魂是不会安宁的!

  上文笔者提到了明末清初著名小说家丁耀亢所写的《续金瓶梅》,在这本书里,作者借写金兵在扬州屠城来影射清军在扬州的暴行。试问一下,如果清军没有在扬州屠城的话,又何至于要禁绝《续金瓶梅》这本书,又何至于要数次要致作者于死地呢?这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从以上种种因素来看,“扬州十日”绝非胡编乱造,而是确确实实存在过的。
  对这样一件天崩地裂的大事,《红楼梦》这本隐写历史的“史书”应该也不会放过。然而,我们翻遍全书,似乎怎么也找不到这件事情的影子。
  当然不会找到的!像丁耀亢那样借金兵在扬州屠城来隐写清军在扬州的暴行都不可以,更逞论其他?
  但《红楼梦》又切切实实地写出了“扬州十日”的,那就是在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这一回中。
  书上是这样写的:
  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尚古風俗:凡交芒种节的这日,都要设摆各色礼物,祭饯花神,言芒种一过,便是夏日了,众花皆卸,花神退位,须要饯行。然闺中更兴这件風俗,所以大观园中之人都早起来了。那些女孩子们,或用花瓣柳枝编成轿马的,或用绫锦纱罗叠成乾旄旌幢的,都用彩线系了。每一颗树上,每一枝花上,都系了这些物事。满园里绣带飘飖,花枝招展,更兼这些人打扮得桃羞杏让,燕妒莺惭,一时也道不尽。

  四月二十六日正是清军在扬州屠城的日子!在江浙一带(作者是南直之人),没有四声,例如亚洲读作哑洲,种就读作“肿”,亡忙二音不分,故芒种就是“亡种”。作者认为清军屠城对我中华来说就是“亡国灭种”,故称之为“亡种”,以祭清人对我同胞惨绝人寰的杀戮!
  这样一来,黛玉葬花就再是一个年轻少女懵懂无知的诗意行为,而是有着深刻含义的纪念死难同胞的十分重要的行为。
  为什么非得是黛玉葬花呢?换别人不行吗?
  当然不行!因为非得黛玉不可。
  这还得从黛玉的姓氏说起以及其所影射的象征意义说起!前面我们讲到过,宝玉即是影射传国玉玺,即是指国家政权,而黛玉即是“带玉”!拥有国家政权的人,当然就是国家的主人!这样一来,黛玉葬花的意义就有了特别的意味。
  我们再来看黛玉的姓“林”。可千万别小看这个“林”字,它是由双木组成。如果不对明朝的历史有着特别的研究,就不会知道明代皇室的人名的特别意味。
  首先,我们来看明朱元璋,璋指一种从纵向分成两半的玉器,形状像半个圭。也即是说,朱元璋的名字就是“带玉”的!
  其次,朱元璋规定自其子开始,皇室男子的起名方式就必须以五行相生的原理来命名。翻遍全部明朝史料,明代皇室果真是以这个原则起名的。
  朱元璋的儿子们都是“木”旁,比如说太子朱标,燕王朱棣(后来的明成祖)、秦王朱樉等等。到了第三代,建文帝朱允炆,明仁宗朱高炽,最后一个字都是火,因为木生火。接下来就是土,比如明宣宗朱瞻基,火生土。再后来即是明英宗朱祁镇和景帝朱祁钰,土生金。明宪宗朱见深,金生水。明孝宗朱祐樘,水生木。明武宗朱厚照(四点是火的异体字)和明世宗朱厚熜,木生火。明穆宗朱载垕,火生土。明神宗朱翊钧,土生金。明光宗朱常洛,金生水。明熹宗朱由检和明思宗朱由校,水生木。

  我们仔细看看,明朝的最后两位皇帝其最后一个字都是木旁,双木成林。这个林字果真不是随便取的!
  讲到这里,也许会有人说笔者太过牵强附会了。其实不然,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第一回,葫芦庙失火那节是怎样写的:
  不想这日三月十五,葫芦庙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

  如果说葫芦(胡虏)庙失火,就是指清军在我国南方的大屠杀的话,那么这里的“竹篱木壁”又是指什么呢?笔者认为就是指在南方坚持抵抗的明朝宗室们!比如朱由菘(南明弘光帝,原福王)、朱由植(末代宁王)、朱由棷(衡末代王)、朱由榔(南明永历帝,原桂王)一辈等等,由于他们都是“木”字辈,众多的木形成了“林”,而这便是黛玉(带玉)姓氏的来历!
  日期:2017-03-11 11:03:00
  二玉的婚姻只差一步
  一提起《红楼梦》的最终结局,许多人的脑海里会浮现出通行本后四十回中,王熙凤以掉包计忽悠宝玉成亲,却将黛玉掉包成宝钗。而黛玉病重,在绝望之中误会了宝玉,“焚稿断痴情”,悲痛至极而死。
  这个故事写得也还算哀婉动人,算是通行本中比较动人的篇章了,也赚取了无数人的眼泪,至今仍在各种戏曲中长盛不衰,尤其是黛玉的那句“宝玉,你好……”更为经典。
  续书的作者可能受一些二三流的通俗小说的影响,写出这样的剧情来,倒也不能是是完全没有可取之处,但这显然是和原著精神相悖的。其实从前八十回的蛛丝马迹中就可以看出,黛玉和宝玉的婚事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只是由于二人年纪小,一直未能成亲而已。
  在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 红楼梦通灵遇双真”中,凤姐是这样和黛玉开玩笑的:“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惹得黛玉羞红了脸,但凤姐依然不依不挠,直接指着宝玉继续说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
  对古代未婚女子来说,“吃茶”这样的玩笑不是随便开的。茶树是不能随便移植的,所以经常用来形容女子的忠贞。在婚俗中,“吃茶”意味着许婚,即旧时女子受聘于男家。《老学淹笔记》载:“辰沉靖州蛮(按,指今湘西怀化地区少数民族)男女未婚娶者,聚而踏歌。歌曰:‘小娘子,叶底花,无事出来吃盏茶。’”其中即带有试探是否同意许婚的意思在内。浙西地区媒人奔波于男女双方之间的说合,俗称“食茶”;而女家应允婚事后,立即给媒人泡茶、煮蛋,既是热情款待;同时也是借助传统物体公开表示许婚。

  明代著名的话本小说集《二刻拍案惊奇》卷三“权学士权认远乡姑 白孺人白嫁亲生女”中是这样写的:...适间这位是表弟,还有一位表妹....孺人道:“你姑父在时,已许了人家。姻缘不偶,未过门就断了,而今还是没茶吃的女儿”,这点明了明朝的习俗——女儿吃茶是指聘出婚事。可见二玉的婚事早就是板上钉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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