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简史》
第43节

作者: 五斗青米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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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08-24 12:20:25
  5.香妃传说
  拜影视小说之赐,现在的人们都知道风流的乾隆皇帝有个“遍体生香”的维族妃子-香妃。其实香妃在正史中并无记载,但乾隆的确有个“回部”(当时对维吾尔族的称谓)妃子-容妃。喀什市东的浩罕乡还有一个“香妃墓”。不过,香妃墓在当地的正式名称是“阿帕克霍加(即和卓)麻扎”。
  容妃(香妃)的名字叫做买木热.艾孜姆,当地人称为“伊帕尔汗”(香姑娘),与大小和卓是远房堂兄妹,都是白山派玉素甫和卓的后裔。伊帕尔汗的祖父是倒霉的艾合买提和卓的兄弟,父亲阿里和卓是大小和卓的堂兄弟。“阿帕克霍加麻扎”是玉素甫和卓的安葬地,祖父阿帕克和卓当政的时候加以扩建,成为家族墓地,所以以他的名字命名。
  买木热.艾孜姆诞生于公元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57年,大小和卓公开叛乱,她的哥哥图尔都台吉(也有说是其父亲)不愿反叛,与大小和卓决裂,并协助清军作战,并在收复喀什噶尔立有大功。公元1760年(乾隆二十五年),图尔都(哈山和卓)进北京,受封一等台吉,26岁的买木热.艾孜姆也被选入宫,册封为和贵人,公元1762年,图尔都进封辅国公,和贵人也进封容嫔,公元1768年,34岁的买木热.艾孜姆被册封为容妃。公元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容妃离世。

  事实上,专家考证,容妃(香妃)归葬于清东陵,今天的香妃墓中,多半只是衣冠冢。据说香妃死后,按维吾尔族传统,应当回归“娘家”安葬,乾隆皇帝舍不得,就用木头刻了个假人运回喀什噶尔。
  日期:2017-08-25 12:08:19
  6“办事大臣”
  清朝在平定天山南北后,于公元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设置伊犁将军进行管理,驻节伊犁惠远城(今伊犁州霍城县境内),辖境东到哈密和巴里坤、西到葱岭(帕米尔高原)和楚河(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塔拉斯河流域(今哈萨克斯坦境内),北到巴尔喀什湖(今哈萨克斯坦境内)和额尔齐斯河中上游,南到昆仑山。伊犁将军之下,设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等职,分驻天山南北各地,管理本地军政事务。北路设伊犁参赞大臣一员,领队大臣五员,塔城参赞大臣一员,办事兼领队大臣一员。南路设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一员,管理叶尔羌(今莎车)、英吉沙尔(今英吉沙)、乌什、阿克苏、库车、和阗(今和田)、喀喇沙尔(今焉耆)、吐鲁番等城办事大臣或领队大臣。东路设乌鲁木齐都统,管理古城(今奇台)、巴里坤、哈密、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 等城办事大臣或领队大臣。“(乾隆)二十六年春正月…命舒赫德赴喀什噶尔办事…三月…己酉,设喀什噶尔驻劄(即驻扎)办事大臣,命伊勒图协同永贵办事…二十八年春正月…以纳世通为参赞大臣,驻喀什噶尔,总理回疆事务。”(《清史稿.高宗本纪》)

  全疆各地的驻防大臣名义上虽由伊犁将军节制,但由于各种原因,清朝中央通过限定人选、专折奏事等方式,赋予这些驻防大臣相对独立的实权,使之位高权重。军府体制中,只有伊犁将军和乌鲁木齐都统属于职、衔一致的实职官员,在武职官员中列从一品,其他各地的办事大臣、领队大臣均属于临时派遣、原衔兼任的官缺。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等都没有明确品级,也没有纳入清代官员九品十八级之列,而是由中央各部院官员、内地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或八旗副都统、侍卫等官员,以原衔兼任,一般不低于三品。至于什么样的官员可以出任哪个城的办事大臣,则没有统一规定,完全在中央的掌握之中。同一城的办事大臣可由各部侍郎、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八旗副都统、绿营总兵等出任,甚至一、二、三等侍卫均可出任;而同一职衔的官员,可任参赞大臣,也可任办事大臣、领队大臣。而且,出任办事大臣的满洲官员常常因为在内地任职遭到革职、降级后,被重新任用,赏带副都统衔或以侍卫身份,前往新疆任职。这种原衔兼任的制度,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参赞大臣和办事大臣之间的统辖关系。南疆虽设总理回疆(清朝称维吾尔族为“缠回”、“回部”)事务的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名义上可以节制南疆八城的办事大臣,但由于参赞大臣也是临时差遣,因此其实际地位与办事大臣往往不相上下。办事大臣的衔级,常常等同甚至高于参赞大臣。在原衔兼任制度下,伊犁将军、参赞大臣和办事大臣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无法掌握对这些大臣的考核与管理。只有遇到民变、叛乱等紧急事务,全疆需要统一协调行动时,伊犁将军和参赞大臣的“节制”权才能体现出来。至于平时日常军政事务的管理,则属于有名无实,“节而难制”。

  清朝对新疆的管理实际上非常倚重于办事大臣,这些办事大臣以省级官员的身份,统辖一城一地,直接受皇帝指令,位高权重,且权力相对独立,各自为政。清朝中央之所以如此配置新疆办事大臣的权力,原因有二:一是清朝鉴于维族伯克贵族实力强大,故只有以高级别的官员坐镇各城,强化其权威,才能实现对当地的有效管理、控制,否则“恐不足资弹压”(《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七十一)。二是这种体制的形成是由当时的交通、通讯及军队的后勤补给困难、驻防兵力不足等条件限制造成的,尤其南疆地区各城与伊犁将军距离遥远,道途艰难,由伊犁至喀什、乌什等地,需翻越天山,要将近一个月的行程。即使南疆各城之间也因距离遥远,呼应不便。各办事大臣及其驻军只能分城驻扎、分区防守,掌握相对独立的权力。惟其如此,遇到紧急事务时,才可便宜行事,及时化解危机,而不能一味等待将军和参赞大臣的指令,这就形成他们之间“各自为政,节而难制”的关系。但是另一方面,办事大臣缺乏监管,作威作福,在地方上的暴行往往易于激起民变,如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爆发的乌什之乱,其原因之一是由当时的乌什办事大臣素诚暴虐荒淫激起。叶尔羌参赞大臣额尔景额奏报前任和阗办事大臣、总兵和诚重利盘剥维人之事,后经查证得实,终将和诚正法示众。斌静(满族镶红旗)在嘉庆年间历任叶尔羌办事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是“张格尔叛乱”的一个重要诱因。道光八年(公元1828)年,张格尔叛乱被平定后,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那彦成在处理善后事务时,认识到各城办事大臣平时威福自专、不受监督的弊病,奏请对回疆各处办事大臣进行定期考核,每年年终,由伊犁将军、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将各处驻扎大臣“出具切实考语,密行陈奏,如有人地不宜及才不胜任者,随时奏明更换”(《清宣宗实录》卷132,道光八年正月乙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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