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曾相识的桥段,让老俗物不禁想起以《西厢记》为代表的传统狗血故事。富家小姐倾心穷书生,怎奈书生一贫如洗,偏偏小姐家又嫌贫爱富。世俗逼得两人走投无路,最后要么殉情,要么私奔,要么金榜题名。只可惜严家文生不逢时,否则凭着他的一身好功夫还怕中不了武状元么?
“伯父是嫌严家穷吧?”老俗物奚落道,“毕竟严家只是在唐人街开武馆的,小门小户,比不上你们家财大气粗。别怪老爷子会反对,商人嘛,嫌贫爱富也很正常”
“如果真是那么简单就好了。”彭黎莎轻叹了一声,哀怨地讲起那个又可笑、又可气、又匪夷所思的反对理由。
她说:“经济问题也有一点点啦,但不是主要原因。爸爸打听过家文的情况,问过他做什么生意。我告诉爸爸,家文是在唐人街开武馆的。看得出来,爸爸对这个生意不满意,但也没说什么反对之类的话。他只是旁敲侧击地劝告我:如果两个人的家庭差距过大,感情很难长久维持。”
讲到这里,彭黎莎换上一副疑惑的神情。
“可是,当他听说家文姓严的时候,两条眉毛“唰”一下就拧起来。真是吓死我了!爸爸一直都是儒雅的绅士,更是慈祥的父亲,任何凶恶的表情都从来不会出现。可是那一天,他对我大发雷霆,坚决反对我们交往,武断专横的样子,简直比墨索里尼还像法西斯!”
“你问他为什么了吗?”老俗物大惑不解。
“问了,当然问了。不过说出来怕你不信,那是因为一条奇怪的祖训——彭严不通婚。你说荒唐吧?喂!别那么看着我,真的是彭家祖训啦!我们还专程去过大马的彭家祠堂,亲眼看到祖传的《训子家书》里有这段话。”
“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哪还有人信这个?”老俗物一脸不屑地说。
“有人呐!爸爸信,彭家信,大马的华人都信!老俗物,你也不是第一次来大马了,也该了解了解这边的风俗民情。大马有数以万计的祠堂和宗亲会,但是没有一个是摆设。彭氏宗亲都在盯着呢,何况爸爸坐稳彭氏集团掌舵人靠得就是“忠孝传家”这杆大旗。如果这杆大旗倒下了,很快会有人跳出来取而代之。”
“这是愚忠!”老俗物逮个机会就开骂。
彭黎莎苦笑道:“谁不知道这是愚忠?可是彭氏集团就是这样一个游戏规则。忠于祖宗表示忠于家族,而只有忠于家族的人才能保障宗亲们的利益。”
老俗物头如捣蒜:“嗯嗯嗯,逻辑简单粗暴,脑残哲学不好搞呀!严家文怎么说?”
彭黎莎立刻露出一脸幸福的笑容:“他还能怎么说?当然不能放弃喽!鉴于彭、严都是华侨世家,彭家在马来亚经商,严家在安南习武,说不定几代前真有什么纠葛。于是我们一起来到大马,打算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如果能够查明真相,爸爸愿意焚香祭祖解除两家积怨,家文也愿意代表严家向彭家赔罪。可是问题是我们现在还不清楚严家错在哪里,所以更谈不上赔罪了。”
“调查有什么进展么?”
彭黎莎若有所思地摇摇头:“我们还没来得及深入调查,那个人……那个人就出现了。后来家文就走了,我一个人也没心思调查了。”
那个人?老俗物似乎嗅到一股红杏出墙的味道。
他歪嘴一乐调侃道:“呦!这倒是出乎意料呀!快说说,快说说,那个人是何方神圣呀?帅吗?怎么认识的?上过床没有啊?啧啧啧啧……”他连珠炮似的发问,活像一个缺乏素养的三流娱乐记者。
“他叫莫洛斯·彼得洛维奇……”
彭大小姐朱唇轻启,本来清澈的目光一下变得忧郁起来,仿佛那个外国人是她生命里解不开的死结。
那个人是一个身世奇特到扑朔迷离的家伙。“莫洛斯”是他前面的名字,“彼得洛维奇”是他中间的名字,至于他的姓氏,恐怕还是不提为好。因为他的家族拥有四个国家的国籍,而且每本护照上的姓氏都各不相同。鉴于每一个都是当地最显赫的姓氏,所以人们便以“显赫”代称莫洛斯及其亲族。比如说:莫洛斯·彼得洛维奇·显赫,彼得·伊万诺夫·显赫(莫洛斯的父亲)等等。
彭黎莎暗查多日,只查到“显赫”家族是一个超量级财阀集团。不但富可敌国,神秘低调,势力更是遍及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黑山和土耳其。“显赫”家族的代理人四处活动,活跃在东欧的商界、政界、军界,简直可以说手眼通天。
然而,远在东欧的“显赫”家族和华人家族彭氏又有什么关系呢?
大概在两个月之前,彭黎莎和严家文回大马查案。与此同时,巴黎的彭氏本社正深陷一场空前巨大的财务危机。百年历史的彭氏集团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危急关头,神秘富豪莫洛斯现身巴黎并及时向彭氏施以援手。然而,彭黎莎的父亲彭啸天却是喜忧参半,因为这一次“显赫”家族要求的回报太昂贵了。
“他们要什么回报?”老俗物脱口问道。
“他们要……”
黎莎话未说完,背后忽然传来一个陌生的男中音。
“Oh,Lisa(黎莎)!原来你真在这里啊!”
彭黎莎回眸一望,不禁大吃一惊:“莫洛斯·彼得洛维奇!你……你是怎么上来的?难道没人阻拦你吗?我明明有交代过……”
“别傻了,我的小云雀。在彭氏的酒店里,谁敢阻拦你的未婚夫啊?”莫洛斯用怪里怪气的英文答道。
未婚夫?!
老俗物几乎要怀疑自己的耳朵了。可是“fiancé”这个英文单词源自法语,老俗物是一定不会听错的。难道“显赫”家族要的东西竟然是——彭黎莎?!看来这是一场恶心的政治联姻,而且彭黎莎的父亲答应了联姻的请求。
想到这里,老俗物不禁再次将目光投向这个未婚夫。
莫洛斯个子很高,大概有190公分,他宽肩长腿,身材极佳,几乎找不出一丝赘肉。一身灰色高档正装使他看起来器宇不凡。深邃的眼神,挺拔的鼻梁,优美的唇形,层次分明的金色短发,任何一个细节都无可挑剔。迷人的微笑,忧郁的眼神,磁性的嗓音,随便哪一样都能轻易夺走女人的芳心。彭黎莎有一个这样的未婚夫,严家文不走才怪呢!可怜的傻小子啊,咱们穷逼没有人格啊!
听到未婚夫的回答,彭黎莎无奈地沉吟着:“原来是这样啊……好吧,好吧,不过我现在有点不舒服,恐怕只能陪你喝杯咖啡。”
彭黎莎没有说谎,因为她一见到莫洛斯就浑身不舒服。接着,她转身对老俗物说:“对不起,我得先应付一下这个家伙。你的房间在3303,抽屉里放了一万令吉,你先拿着花吧。走了,走了,他可真够烦人的!不过幸好他不懂中文,你看,我骂他他还乐呢!”
两分钟以后,彭黎莎和莫洛斯一前一后走进电梯,只留下老俗物一个人望着远处的椰林和大海发呆。
失踪的严家文,神秘的莫洛斯,恶心的政治联姻,莫名其妙的祖训,好吧,好吧,真有意思!接下来恐怕会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眼前的一切绝不像表面上看上去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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