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史 全新解——传世文献+出土资料重述那段奠定中华走向的朦胧上古史》
第54节作者:
唐封叶 日期:2017-11-25 20:32:12
《史记》记载,武王首先“兴灭继绝”,让被周人俘虏的死鬼纣王之子禄父(后来“日名”为武庚),继续奉守殷商的祭祀,并将原商王畿主体地区和大部分商人遗民交给他来管理,以减少商人的抵触情绪—怎么样,我们周人还是准许你们商人治商的吧?也就是说,武王伐纣后的商,虽然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但周人依然允许它作为一个大诸侯国存在,只是由之前的“商朝”降为“商国”了。而且周武王还允许禄父的商国保留天子礼乐,这也是很大的优待了。武王这样做,一方面是争取殷人的人心,另一方面也是迫于无奈。毕竟周国人少,要直接统治数量庞大的殷商遗民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如顺水推舟,以殷治殷。(当然,这里武王为了安抚商人,并没有实现之前对微子启的承诺,也即没让他做纣王之后的商人之主。由此可见,微子启“里通外国”助周武王灭弟弟纣王的行为,显然是没有得到多数商人的支持的,甚至是被很多商人唾弃的。所以周武王可能因此才不得不顺改立禄父做商人的新君。但武王也没亏待微子启,还是把宋国及大批殷民封给了他。而且这样做还符合“分而治之”的策略。)
不过有人可能会怀疑,周武王逼死了商纣王,还弓射、剑捅其尸身,最后砍下他脑袋挂在白旗上,现在武王又立其子禄父,难道不怕他心怀仇恨吗?要知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啊!确实,如果禄父如太史公所述,是纣王的亲儿子,那武王的举动确实不合情理。其实《史记·周本纪》上周武王在商都举行“革命”大典和分封禄父(武庚)的这些记载,都是大段抄自先秦古书《逸周书·克殷解》,而《克殷解》上原本没说禄父是纣王之子,只说他身份是“王子”。所以笔者以为,禄父应该并非纣王的亲儿子,只是纣王子侄辈的一个商王室近支王子。我们知道,中国古代人把父辈的叔伯都叫“父”,有“诸父”的说法;同样,古人也经常把子侄辈都叫“子”。而且在商代甲骨文中,还用“子”称呼商王室贵族。可能因此,后世才误以为禄父是纣王的亲儿子。禄父不是纣王之子,金文中也有体现。我们都知道后来武王死后禄父又掀起反周叛乱,一件周初青铜器“太保簋”的铭文就记录了太保召公奭平定“录子圣”叛乱的战事。在21世纪初清华大学得到的战国竹简(简称“清华简”)中有一部先秦史书《系年》,也记载商人反周叛乱的领头人是“录子耿”。显然竹简《系年》里的“录子耿”和太保簋铭文中的“录子圣”以及文献中的“禄父”就是一个人(史学家认为“耿”与“圣”古音音近通假),都是指武王克商后所封的奉守商朝祭祀的那个商矯hong王子。“录子圣(耿)”应该是这个商王子的名,“禄父”为其字,“武庚”则是其死后的“日名”。巧合的是,传世还有一件商末周初青铜器叫“天子圣觚”(觚是酒器),上面有“天子圣作父丁彝”的铭文。这个“天子圣”,一些史学家认为就是“录子圣”叛乱后的自称。天子圣(录子圣)给一个叫“父丁”的人做器,虽然古人也把叔父伯父叫“父”,但这里的“父”最有可能是天子圣(录子圣)的亲爸爸。而我们知道纣王的日名是“帝辛”,不是“帝丁”,所以录子圣的父亲应该不是纣王(帝辛)而是一个日名为“丁”的贵族。这再次证明录子圣也即禄父并非纣王亲儿子。
日期:2017-11-25 21:23:20
虽然禄父(名录子圣、日名武庚)应该不是纣王亲子,但是他毕竟是商王室贵族,武王难道不怕他以后反周以恢复大商朝吗?武王自然也有制衡手段,他同时还命令自己的三弟管叔鲜、五弟蔡叔度、八弟霍叔处辅佐禄父,实际上就是让这三位王弟来监视禄父和商人的。管叔、蔡叔、霍叔,就是西周初期著名的“三监”。当然后世很多史书(比如《史记》等)认为禄父是“三监”之一,而霍叔不是。但是禄父本是被监督的对象,不该做“监”。而且“清华简”先秦史书《系年》中也是把录子耿和“三监”分开来表述的,所以三监应该包括霍叔处而不该有禄父。
分封禄父、设立了三监后,武王命令召公奭把箕子从牢狱里释放出来,命令毕公高释放了被纣王囚禁的商朝官员贵族;又命令闳夭给因进谏纣王而死的比干的墓培土,还派人表彰商容的里巷,以褒扬他的“德行”。不知大家还记得不,这商容曾经意图袭击纣王,并且失败后逃亡。由此可见,凡是曾反对纣王的旧贵族,武王都作为“贤臣”表彰。这一方面是向世人证明纣王是暴君该伐,另一方面更是在拉拢纣王当政时被排斥、被打击的商朝旧贵族势力。
拉拢完商人贵族,下一步自然也要笼络商朝的普通平民。接下来,武王命令南宫适散发鹿台仓库的钱财,发放钜桥粮仓的粮食,来赈济商国贫弱的民众,以表明自己伐纣绝不为私利,而是吊民伐罪。当然其实这都是死去的商纣王和亡掉的商朝朝廷的财产,拿这些钱粮来收买商国百姓的人心,自己一个子都不用掏,有花可以借来献佛,不借白不借。最后,武王还深入商人民间,问疾苦,拉家常,听取商人意见。据说商人普遍“反映”,希望在商国恢复最初迁都到此的商王盘庚时代的那套旧制度旧办法,所以武王也“愉快地答应了商人的殷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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