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庭信步话春秋》
第43节

作者: 钱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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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8-01 19:52:30
  十、前朝苗裔 9
  说完盘庚、武丁两代明君,再来说说在太史公被视为昏君的武乙。
  武乙是商朝的倒数第四代商王,《史记殷本纪》对他的评价是“武乙无道,祸因射天。”《史记》关于他的内容共有三条,表面看全是昏聩的而表现,且最终死于非命。
  第一件事是,武乙曾经命人制作一个人偶,把它称为天神。随后装模作样跟这所谓的“天神”下棋,人偶天神自是不会下棋,所以让旁人替这“天神”下。只要“天神”输了,便想方设法的羞辱它。
  第二件事是,武乙决定只是羞辱“天神”不过瘾,遂变本加厉地命人制作一个皮袋,在袋中装满血,然后把它高高挂起,亲自动手对它进行仰射。他把这一行为称作“射天”,所谓的“天”当然还是“天神”。这被称为“武乙射天”。

  第三件事是武乙的离奇死亡。武乙末年在黄河、渭河之间打猎,期间遇到一个雷雨天,然后一手导演“射天”闹剧的武乙陛下,悲催的被天雷给活劈了。这件事向来被认为是武乙无道,而遭天谴明证。
  《史记》的这一说法有失偏颇。通过对甲骨文的分析可以知道,武乙绝不是一个昏君那么简单,同他的四世祖武丁一样战功赫赫。武乙时期主要的敌人是“方”(就称为“方”没有前置族名)和“邵方”,在甲骨文的卜辞中有很多武乙亲征的记载。且卜辞中有拿对方首领来祭祀先王的内容,可见武乙的征伐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胜利。而以“武”作为日名中表示区别的词,也很能说明问题。

  甲骨文中的武乙与文献中的武乙,会以如此截然相反的面目出现,根源还在于生活在君权至上社会下的太史公等人,对于商朝的社会制度不了解。
  不同于西周以后的历朝历代,崇鬼的商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王朝,还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原始部落时代的孑遗,例如被认为可以沟通天地的大巫师,在商朝的地位就非常崇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与商王平起平坐,甚至训斥商王。因此商朝是一个由大巫师所代表的神权与商王所代表的王权构成的二元制社会。
  这一点周初的周人有所了解,在周初的文献中也有所反应。如《尚书君奭》中有“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
  这段话是周公旦在向召公奭表面心迹,述说贤人政治。但其中的“格于皇天”、“格于上帝”意义非凡,是“得到上天的嘉许”的意思,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承受得起的,除了周王朝以后的天子,就只有原始社会时的大巫。

  日期:2018-08-02 19:12:29
  十、前朝苗裔 10
  对于商朝是神权、王权二元制社会这一事实,《史记殷本纪》中也有所反应。
  其发生在太甲期间,涉及到一位名传千古的大人物—伊尹。伊尹是成汤灭夏过程的重要辅臣,他所作的最让后人震惊也是后人津津乐道的大事是放逐了第四代商王太甲,史称“伊尹放太甲”。
  按《史记》的说法,伊尹是五朝元老。中壬死后,伊尹立太甲为王。太甲即位后,伊尹作了《伊训》、《肆后》、《徂后》三篇训辞,对太甲进行思想教育。但太甲就是个纨绔子弟,为人昏聩暴虐,在位三年间胡作非为,最终被实在看不过去的伊尹流放到桐宫,让他闭门思过。
  太甲在桐宫一待就是三年。这三年中,伊尹主掌朝政,并接受诸侯朝拜。而后太甲在桐宫悔过自新,于是伊尹将他放出,还政于他。
  按照正常剧情,重新掌权的太甲应该不会给放逐自己的伊尹好果子吃,不是杀人泄愤,就是打入冷宫,进行雪藏。但奇怪的是,伊尹权势依旧如故,期间见太甲一改旧习,勤政爱民,还作了《太甲训》三篇对他进行表彰。
  此事实在太过匪夷所思,所以《竹书纪年》又提供了另一个版本:
  商王中壬死后,权臣伊尹将太甲放逐到桐宫,并自立为商王。七年后,太甲找准机会从桐宫偷偷地跑出来,杀死伪王伊尹,再次登上商王宝座。随后又起用伊尹的儿子伊陟、伊奋辅政,还把从伊尹手中没收所得的土地和房产发还给他们,让两人平分。

  但《竹书》的这个记载经不起推敲。且不说中国古代实行连坐制,对谋逆大罪动不动就实施夷族、诛三族这样的刑处,就算太甲为人宽宏大量放过了伊陟、伊奋两人,也不太可能任用他们辅政之类的。
  就是现世的甲骨文,也不支持《竹书》此说。已知的甲骨文中涉及到伊尹的卜辞有130多处,卜辞显示,即便相隔两百多年,伊尹依旧受到晚商时期商人非同一般的尊崇,享受着与商王等同的祭祀规格。
  而《诗经商颂长发》中也有歌颂伊尹的诗句:“昔在中叶,有震且业。允也天子,降予卿士。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
  所以《竹书》的记载有误。而《史记》的说法在《左传》、《孟子》等先秦典籍有多有印证,应当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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