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点”是相对的,是对对手的整体实力和能力作出全方位比较后而得出的,其中较薄弱的环节就是它的弱点。同时,它也是与对手在相关方面因素的比较中而产生的。不同的对手有着不同的弱点,同时,面对不同的对手,自身对对方所形成的优势与弱点也在不断转化。在对手的所有弱点中,每个弱点对其整体利益与根本利益的触动、影响程度各不相同,根据它们的作用程度,每个弱点也就具有不同的战略意义与战略价值。对手的整体利益与根本利益对其某一弱点的依赖程度越深,这一弱点也就越能决定其生死存亡,抓住了这一弱点也就能够制约对方的内政外交政策。
个人(国家)的实力是一种物质力量,它决定了其存在的弱点所具有的性质、范围及程度,是影响斗争成败胜负的物质基础。而“弱点对垒”则属于精神力量的较量,它取决于各自的信仰、意志与智慧,是决定胜败的直接因素。在现时社会的斗争中,不难见到实力强大的一方因其对自身弱点的承受能力不及对方而遭致失败的例子,这是因为在斗争中双方都在寻找、攻击对方的弱点,双方都在承受着不同程度的痛苦与所付出的代价,谁能坚持得比对方更久,谁就是胜利者!
人们之所以要寻找对手的弱点并攻击它,是为了要以最小代价、最短时间来击败对手赢得胜利。在实力对比中明显压倒对方的情况下,这种威慑力量可以获得不战而胜的效果。但在实力有限的条件下与对手盲目地争比优势显然是不明智的,为获得绝对优势而付出的代价远比为发现对手的弱点并战胜它所付出的代价要高得多。因此,在发现自己与对手实力相去甚远时,就应该主动放弃与对手在其优势方面一较长短的念头,集中主要力量去研究、发现对手的优势方面所潜伏的弱点,制定、实施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在必要时候让对手明白其所仰仗的相对优势已不复存在,从而遏制其在误判形势的情况下可能作出的挑衅行为。
手段所产生的效果不仅取决于手段本身,同时也取决于实施手段的主体与手段所实施的对象(客体)。主体所拥有的资源决定了其手段的选择范围和应用程度,这些资源从根本上已经决定、影响了所能达到效果的范围与程度,而手段的变化只是在这些资源限制的范围内对资源的运用程度与运用形式的选择、改变,手段对客体所产生的效果自然也就处在这一范围内徘徊。手段所针对的客体自身所拥有的资源状况决定了主体所实施的手段对其利害关系所能构成的触及程度和影响范围,从而决定了客体对作用于其的手段所产生的反应程度与反应方式。手段对客体利害关系的触动、影响越大,客体对手段的反应也就越敏感、越强烈;反之,则越淡漠。所谓的最佳效果就是主体能以最少的资源致使客体最大限度地产生符合主体所预期的那种反应。
是什么力量促使人类社会从低级蒙昧向高级文明不断发展?它既不是神的力量,也不是任何来自人类社会以外的自然力量,它就发自于人类社会自身,存在于每个具体的人身上(只不过每个人所拥有的力量不同而已),它就是人类的自然本能与社会属性相融合的结果-------人性的力量,是人性对生存的渴望、对死亡的恐惧、对痛苦的逃避、对幸福的向往,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共同的利益使人们组合成社团,共同的信仰使个人的力量聚集成集体的力量。在众多具有各种各样不同利益的社会团体的合作与斗争过程中,产生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轨迹,任何统治者的意志或其他社会团体的意愿都无法改变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向,它只取决于人性的本质以及这一本质的发展变化,取决于能够决定、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自然力量。
人性本质的发展变化具体表现为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发展变化。其中自然属性的发展变化十分缓慢,它主要取决于人类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发展变化,自然属性所表现出的本能力量对人性的影响处于一种相对稳定不变的状态,它是构成人性的真实的物质基础力量。人性的社会属性的发展变化与其自然属性的发展变化相比较,则显得十分迅速、明显,它取决于人类社会自身所创造的文化发展状况,具体表现在哲学、伦理、法律及宗教等最根本社会意识形态中所涵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伦理观所反映出对世界、对人生的认识程度。人性的社会属性发展水平的高低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标志 。
人类社会发展初期处于一种蒙昧状态,靠采集、鱼猎生活,人们的生存、发展仰赖于大自然的恩赐。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缺乏足够的食物,没有较有效的武器来防御野兽、抗击敌人。在这种条件下,任何个人想依靠自身力量生存都难以为继,在人性“趋利避害”的本性驱使下,人们为了维护共同的根本利益,依据血缘关系或地缘关系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部落社会,实行财产共有制,根据性别与能力的差异进行分工协作,使资源得以较充分、合理的利用,以确保部落中的大多数人都能生存下去。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的食物、更多有用的东西、更有效地抵御敌人和野兽的侵害,通过对以往各种实践经验的积累、总结,不断地创造更新、研究发明效率更高的各种生产工具与生产技术,从而不断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了部落人口的增长与活动范围的扩大,促进了部落间的交流、融合,在原来众多小部落的基础上形成了更大规模的部落联盟。部落规模的扩大使原来主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相互依赖的人际关系(情感归属关系)扩展至主要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较为疏松的人际关系(合作交换关系),人际关系随着血缘关系的减弱而不断疏远。
当生产力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剩余的食物和其它剩余的劳动产品时,这些剩余劳动产品的出现与归属问题便开始刺激、诱发人性的私欲,当部落中有个别人开始通过各种手段将本应共有的剩余产品据为己有时,这种影响便会迅速传遍到其他人,特别是当部落首领利用自身的威望和人们对他的信任而侵占这些原本属于公众所有的剩余产品时,这种榜样的作用促使人们的私欲象瘟疫一样快速扩散至部落成员的心里,这时候存在于人们思想中的已不再是为了共同利益而应尽心尽力地去劳动的观念,代之而起的是如何付出最少的劳动去占有最多的剩余产品来满足自己的私利。
在这种形势下,原先为解决生存问题而建立起来的公有制已经名存实亡了,与原来生活方式相适应的社会习俗(作为道德与法律的前身)已无法适应这一形势,无法有效地约束、制止这种无序混乱的、以各自私利为标准对共有剩余产品的争夺现象。为了协调人们的利益、规范人们的行为,于是人们确立了私有制,制定了法律,诞生了国家。从某种意义而言,私有制的产生是人类社会迈入文明的开始,一切政治、法律、道德、宗教信仰及文化艺术等,无一不是在私有制基础上派生出来、发展起来的。
剩余劳动产品的出现是导致私有制产生的外在条件,其内在原因则是人性“趋利避害”的本能。私有制的产生使一部分人能够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使他们能够集中时间、精力对社会、对自然、对人生进行思索,寻求人类所遭遇的社会问题与自然问题的答案。由于思考对象的差异与思考角度的不同,逐渐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文化,产生了以各种社会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与以各种自然现象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在对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成果的综合基础上而形成了以人生的价值与意义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和宗教,为表达、宣泄思想感情而产生了艺术……
社会制度是国家以立法形式对各阶层国民各自所拥有的权力与义务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以及保障这些规定得以强制执行的力量所构成的社会运行体系。政治是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具体体现和典型代表,是一部分人为了维护共同利益、实现共同信仰,以各自拥有的实力为手段,围绕国家统治权而展开的党派团体的斗争。政治斗争的特点是没有规则可循,不在乎过程,只注重结果;没有温情与道德,只有理智和权欲,一切以是否能打倒对手、驾驭民众为衡量标准。如果说政治也存在感情的话,那只不过是用来包装、点缀权力角逐者政治野心(或曰雄心)的装饰品,不过是用来诱导、控制和利用民众感情的手段之一。
只要私有制存在,就必然存在着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对立,必然存在着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代表不同阶层、不同集团利益的党派团体之间的政治斗争。
政治斗争不择手段的特征使其过程充满了残酷血腥、是非颠倒、黑白混淆、真假莫辩、善恶难断,这些现象易使人们对政治斗争产生厌恶、排斥、放弃的念头,但是,放弃的结果并不能使自己独立、超脱于政治斗争之外,并不能改变使自己自觉或不自觉地置身于政治斗争中、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和牺牲品这一客观事实,改变的只是由自觉主动地参与状态转为不自觉被动地接受状态。 放弃的结果只能是放任自己的应有权益任由统治者宰割。无论人际关系还是国际关系,成员之间各自所享有权益与所承担义务的公平程度取决于他们之间力量对比的悬殊程度,差别程度越小,也就越趋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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