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恩仇录——见证中华民族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
第17节

作者: 折冲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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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渤海国未能出兵支援,孤军奋战的平卢镇,不敌叛军的围攻。刘正臣死后,在新任节度使侯希逸的率领下,平卢镇南撤至山东青州,是为平卢淄青镇的开始。渤海王大钦茂也为防范叛军入侵,把国都从中京显德府,迁至上京龙泉府。在坐观唐朝同叛军浴血厮杀的同时,渤海国专心向北部的拂涅靺鞨、铁利靺鞨等部扩张。渤海国始终不肯出兵助唐,可唐朝在费尽周折后,还是平定了安史之乱。可叹,历时八年的安史之乱,彻底腰斩了大唐盛世。唐朝北方三分之一的人口,约一千万人,死于这场血腥的叛乱。《旧唐书》的记载,更是字字带血,“宫室焚烧,十不存一,百曹荒废,曾无尺椽。中间畿内,不满千户,井邑楱荆,豺狼所号……人烟断绝,千里萧条”。浩劫过后,物华天宝成往昔,而今空留残垣壁。由于安史之乱不仅残破了唐朝北方的社会经济,同时,还动摇了唐朝的统治根基,削弱了封建集权,导致了藩镇割据的出现。藩镇祸起后,宦官专权、朝廷党争又接踵而来,唐朝社会动荡难安。幸得唐宪宗、武宗、宣宗稍有振作,带来了元和中兴、会昌中兴、大中暂治,唐朝方得再有起色。但总体而言,以安史之乱为分水岭,唐朝自盛而衰,日陵月替,直至寿终正寝。

  日期:2019-08-05 21:19:47

  三、
  安史之乱期间,渤海国拒不听命唐朝调遣,说明了唐朝已经丧失了对渤海国的有效管辖。安史之乱后,唐朝国势大不如前,而且,唐朝和渤海国之间,还隔着飞扬跋扈的河朔三镇。唐朝着实无力,也无心,隔着遥远的距离,去恢复对渤海国的实质管辖。故而,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刚刚平定安史之乱的唐代宗下诏,正式册封原忽汗州都督、渤海郡王大钦茂为渤海国王,加授正一品检校太尉。很多学者,尤其是韩国学者据此认为,即改渤悔郡王为渤海国王,就意味着唐朝实际上,已承认渤海国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对此,笔者绝不认同。渤海国王的封号确实高于渤海郡王,但二者都是唐朝治下地方首领的封爵,本质上并无区别。唐朝治下的西域诸国也都有国王封号,安西都护府治下的毗沙都督府都督,就是货真价实的于阗国王。天宝战争前,云南尚受唐朝羁縻统治期间。唐朝也曾进爵原南诏台登郡王皮逻阁为云南王。由此可见,从郡王到国王的封爵变化,只能表明唐朝对受封者的拉拢之意,却说明不了渤海国自此就是独立的主权国家。那安史之乱后,唐朝和渤海国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那!依笔者看,起码仍然保持着名义上的统治关系。至于理由,有如下几点:

  第一、渤海国继续延用地方的规格礼制。唐代,朝廷对不同级别的文书,有着严格的区分。对于,实已独立,只名为臣下,且受朝廷册封的外属国。如:安史之乱后的南诏、回纥等,文书须用“皇帝问”字样。对于“敌国”和“绝域之国”,如:吐蕃、日本等,其首领的统治合法性,并不依赖朝廷的册封,文书则多用“皇帝敬问”字样。但对渤海国,唐朝的文书依旧沿用朝廷对地方的敕书。例如:唐穆宗就曾敕令渤海王子,“举国内属,遣子来朝。祗命奉章,礼无违者。夫入修职贡,出锡爵秩,兹惟旧典,举而行之”。而在渤海国上呈唐朝的奏疏中,渤海王亦尊称唐朝皇帝为陛下,自称为臣。在与周边睦邻交换国书时,渤海国断无称臣之字,只称“王言”。可见,在规格礼制上,唐朝仍与渤海国存在隶属关系。

  第二、渤海国继续履行纳质入朝宿卫的政治义务。唐代,地方羁縻州府须纳质、入朝宿卫。安史之乱后,该项政治义务,渤海国仍在继续履行,派王族子弟纳质、入朝。史载,唐代宗时,渤海王大钦茂派大英俊、大贞翰入朝为质。唐宪宗、唐文宗时,渤海王大仁秀派遣王子(王弟)大睿为质。直至唐朝灭亡,渤海国都在不断派质子,入朝宿卫。入朝宿卫期间,许多渤海王族子弟,还接受了唐朝委任,于朝中奉职。唐穆宗就曾委任入朝的渤海质子大定顺、大多英等为卫将军。须知,履行纳质子入朝宿卫制度,可是地方隶属朝廷管辖的有力明证。

  第三、渤海王继续接受唐朝的册封和委任。安史之乱后,唐朝依旧履行对渤海国王的册封和委任。如:唐代宗曾委任渤海王大钦茂为司空、太尉。唐德宗则委任渤海王大嵩璘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司空。唐宪宗亦委任渤海王大仁秀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相比于委任,册封的政治意义更大。只有经过唐朝册封,新任渤海王的王位,方可视为合法。渤海老王病逝后,继位新王在未得唐朝册封前,只称“知国务”或“权知国务”,直到获得唐朝册封,才能正式继位。渤海新王大仁秀、大彝震都曾任权知国务,在唐朝册封后,方正式称王。

  第三、渤海国继续接受唐朝下设机构的节制。安史之乱后,曾经节制渤海的平卢镇南迁至山东青州,是为淄青平卢镇。淄青平卢节度使兼行使着兼押新罗、渤海两蕃的职能,并处理有关渤海国的各项事务,直至唐朝灭亡。史载,长庆四年(公元824年)二月,淄青平卢节度使薛平“遣使押领备宿卫渤海大聪睿等五十人至乐驿(在长安附近)”。为了接待入唐的渤海贡使及各色人等,淄青平卢节度使特在登州建置“渤海馆”。淄青平卢使衙还奏请朝廷修改针对渤海国的各项政令,以上皆可视为淄青平卢节度使,具体履行押领和节制职能的佐证。

  第四、渤海国继续接受唐朝长史的派驻。唐代的羁縻制度奉行“华官参治”的原则,即朝廷必在地方羁縻州府派驻汉族官员,以为监押。安史之乱后,唐朝依旧派遣长史,常驻渤海监押。《全唐文》记载,唐文宗在给渤海王大彝震的敕书中称,“妃及副王、长史、平章事各有赐物”。可见,至少在唐文宗时期,代表朝廷的长史,依旧派驻在渤海国,监押政务。

  以上几点足以表明,安史之乱后,唐朝依旧领有对渤海国主权,渤海国也绝非什么主权独立的国家。那么,这就有个问题了。安史之乱后,趁着唐朝中衰,吐蕃、南诏都曾干过落井下石的卑劣勾当。渤海国为何不肯借机,向唐朝发难,或干脆彻底摆脱唐朝,去实现国家的真正独立那!在笔者看来,原因有三:其一、自渤海王大钦茂奉行唐化政策,力倡“文治”以来,渤海国人心思定,倾慕华风,向往内地。渤海国内,已无复大武艺时黩武、好战的思潮,自然不会像吐蕃、南诏、契丹、奚等,为攫利而开战。其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唐朝虽已中衰,但其尚存的实力,亦不是渤海国可以觊觎得。真要同唐朝撕破脸皮,渤海国也不见得能沾到便宜。这一点,吐蕃、南诏就没有渤海国看得明白。吐蕃、南诏一度侵吞唐朝大片国土,但在唐朝缓过劲以后,接连展开了一系列漂亮的反击战,逼得南诏与唐朝重新结盟。打得吐蕃签订《长庆会盟》,重申舅甥之好。而后,唐朝又灭了南下的回鹘汗国,重收契丹、奚两番。当年落井下石的恶邻们,都被唐朝收拾了遍。唯独明智的渤海国,能独善其身。其三、渤海国赖以对唐朝的经贸为其生存根本。在国内不愿打仗,打仗又未必能赢的情况下,维持同唐朝的隶属关系,巩固对唐朝的经贸往来,才是最明智的选择。故而,安史之乱刚刚平定,渤海国便立即恢复了同唐朝的关系。当时的唐朝满目狼藉,渤海国又主动献殷勤。出于稳定边疆的考虑,唐代宗这才不计此前渤海国的忤逆,还晋封渤海郡王为渤海国王。而唐朝在恢复忽汗州都督府后,也非常知趣。对待渤海国完全比照于那些半自治的地方藩镇(如河朔三镇),基本对忽汗州(渤海国)的各项内务不加干涉。只当渤海国依规上奏王位更迭,或内部的出现其他重大变更,请示朝廷时。唐朝才会行使审核权,并且,一律照准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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