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不忍细看(选载)》
第13节

作者: 中国散文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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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十三行”,实际只是一个统称,并非只有13家,多时达几十家,少时则只有4家。由于享有垄断海上对外贸易的特权,凡是外商购买茶叶、丝绸等国货或销售洋货进入内地,都必须经过这一特殊的组织,广东十三行逐渐成为与两淮的盐商、山西的晋商并立的行商集团。在财富不断积累的过程中,广东十三行中涌现出了一批豪商巨富,如潘振承、潘有度、卢文锦、伍秉鉴、叶上林等,以至于当时就流传有“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的说法。在后世看来,这些行商无疑是当时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有记载称,当1822年广东十三行街发生了一场大火灾时,竟有价值4000万两白银的财物化为乌有,甚至出现了“洋银熔入水沟,长至一二里”的奇观。

  在广东十三行中,以同文行、广利行、怡和行、义成行最为著名。其中的怡和行,更因其主人伍秉鉴而扬名天下。
  资产2600万银元,曾是英国东印度公司最大的债主
  2001年,美国《华尔街日报》统计了1000年来世界上最富有的50人,有6名中国人入选,伍秉鉴就是其中之一。
  伍秉鉴(1769-1843),又名伍敦元,祖籍福建。其先祖于康熙初年定居广东,开始经商。到伍秉鉴的父亲伍国莹时,伍家开始参与对外贸易。1783年,伍国莹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成立了怡和行,并为自己起了一个商名叫“浩官”。该商名一直为其子孙所沿用,成为19世纪前期国际商界一个响亮的名字。1801年,32岁的伍秉鉴接手了怡和行的业务,伍家的事业开始快速崛起。

  在经营方面,伍秉鉴依靠超前的经营理念,在对外贸易中迅速发财致富。他同欧美各国的重要客户都建立了紧密的联系。1834年以前,伍家与英商和美商每年的贸易额都达数百万银元。伍秉鉴还是英国东印度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东印度公司有时资金周转不灵,常向伍家借贷。正因为如此,伍秉鉴在当时西方商界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一些西方学者更称他是“天下第一大富翁”。当时的欧洲对茶叶质量十分挑剔,而伍秉鉴所供应的茶叶曾被英国公司鉴定为最好的茶叶,标以最高价出售。此后,凡是装箱后盖有伍家戳记的茶叶,在国际市场上就能卖得出高价。在产业经营方面,伍秉鉴不但在国内拥有地产、房产、茶园、店铺等,而且大胆地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进行铁路投资、证券交易并涉足保险业务等领域,使怡和行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跨国财团。

  伍秉鉴还因其慷慨而声名远播海外。据说,曾有一个美国波士顿商人和伍秉鉴合作经营一项生意,由于经营不善,欠了伍秉鉴7.2万美元的债务,但他一直没有能力偿还这笔欠款,所以也无法回到美国。伍秉鉴听说后,马上叫人把借据拿出来,当着波士顿商人的面把借据撕碎,宣布账目结清。从此,伍浩官的名字享誉美国,被传扬了半个世纪之久,以至于当时美国有一艘商船下水时竟以“伍浩官”命名。

  经过伍秉鉴的努力,怡和行后来居上,取代同文行成为广州十三行的领袖。伍家所积累的财富更令人吃惊,据1834年伍家自己的估计,他们的财产已有2600万银元(相当于今天的50亿元人民币),成为洋人眼中的世界首富。建在珠江岸边的伍家豪宅,据说可与《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媲美。
  接触英国鸦片商被林则徐惩处,承担赔款走向没落
  作为封建王朝没落时期的一名富商,伍秉鉴所积累的财富注定不会长久。就在他的跨国财团达到鼎盛时,一股暗流正悄然涌动。1840年6月,鸦片战争爆发。尽管伍秉鉴曾向朝廷捐巨款换得了三品顶戴,但这丝毫不能拯救他的事业。由于与英国鸦片商人千丝万缕的联系,他曾遭到林则徐多次训斥和惩戒,还不得不一次次向清政府献出巨额财富以求得短暂的安宁。《南京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在1843年下令行商偿还300万银元的外商债务,而伍秉鉴一人就承担了100万银元。也就是在这一年,伍秉鉴病逝于广州。

  伍秉鉴死后,曾经富甲天下的广东十三行开始逐渐没落。许多行商在清政府的榨取下纷纷破产。更致命的是,随着五口通商的实行,广东丧失了在外贸方面的优势,广东十三行所享有的特权也随之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又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降临到十三行街,终于使这些具有100多年历史的商馆彻底化为灰烬。

曹雪芹写吃

  曹雪芹写吃
  李国文
  《红楼梦》第八回,贾宝玉在薛姨妈处便饭。
  这位少爷提出来,要求吃鸭舌头。他“因夸前日在那府里珍大嫂子的好鹅掌、鸭信,薛姨妈听了,忙也把自己糟的取了些来与他尝。宝玉笑道,‘这个须得就酒才好。’”
  鸭信,即鸭舌,煮熟,用香糟卤汁浸泡,入味后,便是一道美味冷盘。
  吃的时候,喝两口绍兴花雕,而且是加过温的,那就更是香醇佳肴了。看来,富贵公子贾宝玉,不仅仅是一个无事忙,还是一个很懂得欣赏美味且会吃善吃的美食家。其实,不是贾宝玉懂,而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懂。
  那是一位写吃的文学大师,我想他写吃写得好,因为他确实会吃。当代作家已经不大写吃,我想很可能太忙于其他了,顾不上吃,因而也就不甚会吃,不善写吃,真是遗憾。
  以动物的舌为菜肴,例如北京小饭馆的“卤口条”,例如广东路边档的“烧腊猪”,都属于大快朵颐、淋漓酣畅的享受。虽然,吃惯大众食品的那张嘴,吃贵族阶层的美味佳肴,应该不会有障碍,但是,让吃过“酒糟鸭信”,颇讲究精致吃食的贾宝玉,要他在前门外的小胡同口的某家小饭铺,坐在油脂麻花的桌子板凳上,夹一大筷子“卤口条”塞满嘴,喝那种又辣又呛又上头的二锅头,我想他会敬谢不敏的。肯定大摇其脑袋,对他的随从小厮茗烟说:你把马牵过来,咱们还是回府里去吧!

  什么人吃什么,不吃什么,也许没有绝对的界限,但什么阶层吃什么,不吃什么,还是有一定的规矩章法可循。
  第十九回,贾宝玉被他的小厮茗烟带着,偷偷地跑到袭人的家里去玩。“花自芳母子两个恐怕宝玉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子,又忙倒好茶。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我自然知道,不敢乱给他东西吃的。’”这位贵族公子,和他贴身丫环袭人那平民百姓家的饮食好恶的标准,反映了中国饮食文化上,两个不同消费层次的区别所在。

  曹雪芹接着这样写:“彼时他母兄已是忙着齐齐整整的摆上了一桌子果品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因笑道:‘既来了,没有空回去的理,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说着,捻了几个松瓤,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着给他。”把吹去细皮的松瓤,放在手帕上的这个细节,挺传神,挺雅致,将贵族和平民在饮食文化上,那种能感觉得出来,却很难条理化、具体化的差别传达出来,着墨不多,表现充分,寥寥数笔,印象深刻。老北京有句谚语,说得有点刻薄,然而却是一种历史,一种沿革,一种很具沧桑感的总结:“三代做官,才知穿衣吃饭。”或稍雅致一点的:“三代为宦,方知穿衣吃饭。”

  我不禁想起前些年在江南一座古城,一家老字号菜馆,一次“红楼宴”的经历。
  说实在的,我非常佩服曹雪芹,特别是他在精神方面的坚强、坚定、坚忍,是令我感到惭愧的。假如我又穷又饿,只有一碗薄粥、一块咸菜的情况下,是绝对写不来,也写不出,更没勇气去写《红楼梦》中那形形色色的吃,我没有那份经受得住自虐的定力。经过三年灾荒的我,知道饿极了,真能使一个人的道德为之沦丧,很难做到曹雪芹的“三坚”。

  那天,当我入席,还未举杯拿筷,光看到那陈设,那杯盘,那酒具,那些已经放置在转盘上的看盘和冷碟,我就忍不住对一位早已故去的文学前辈讲:某某老,我在想,一个饥肠辘辘、饿得前心贴后背的作家,要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写这一桌珍馐佳肴,他的嘴里,会是什么滋味?他的肚中,会是什么动静?他那大脑下丘部的饥饿反射神经,会是什么反应?恐怕那准是一件不仅十分痛苦,而且还是相当折磨的事情吧?

  前辈对我莞尔一笑:所以,你成不了曹雪芹。
  我承认我没出息,宁可下辈子也成不了曹雪芹的角色,总得先解决肚子问题为上。
  一个作家,穷,而且饿,还要在作品里一字一句写这些勾起馋虫的美味,这种回味中的精神会餐,其实是物质上,更是精神上对生命的双重磨耗,曹雪芹自然也就只有提前死亡的结局了。
  因此,他几乎没有写完这部书,大年三十晚上,就“泪尽而逝”。
  我很羡慕现在那些同行,将“食色性也”的次序颠倒了一下,成了“色食性也”,集中精力写“色”,而不写“食”。因之,当代作家的笔下,很少有人像曹雪芹那样专注地写吃了。很多同行,下力气写性行为,写性动作,不遗余力,将中国裤裆文学推向一个新高度。我好像感觉到他们对天盟誓过的,一定要超过写《金瓶梅》的兰陵笑笑生,不达目的,死不瞑目。如今,如果在他们的作品里,到了第8页,或者到了第10页,男女主人公居然还没有上床的话,这位作家,很可能就是性无能或者性冷淡的患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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