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世界疯鸟(和一个酒店女同居的搞笑故事)》
第4节

作者: 试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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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她的感染,我慢慢从头脑发昏蠢蠢欲动的状态中恢复了一些理性,“你该不是以为我达到了贾宝玉的那种境界了吧。实话告诉你,我刚刚还在以为你要勾引我,正心猿意马呢。”我干脆把心里话都给倒了出来,这样倒是让冲动减缓了些。
  她笑得跟朵花似的,“你别臭美。跟贾宝玉比,你差远了,不过跟皮肤淫滥之蠢物相比,你倒是稍强些。”
  我忽然觉得这女人了不得,《红楼梦》里的文字信手捻来,又知道佛洛依德的自我本我超我,很有文化。“嗨,你能不能透个底儿,你是哪所大学毕业的。”曲美自搬过来,对自己的信息严格保密,搞得很神秘的样子,我有些好奇。
  她一怔,连忙否认,“大学?我就念过几年书,哪像你们一样,高材生。”她这话明显太假,我也懒得追问,打了个诨,“好了,不敢再跟你多聊了,我怕再聊下去,控制不住,就不仅仅再停留在意淫层面了。”然后继续游戏。

日期:2009-07-20 20:23:02

  “你这个混蛋,老娘好不容易正经下来,想跟你正儿八经地聊聊天,你就不能陪老娘多聊会儿,整天就知道玩,玩,玩,玩你个头啊,老娘掐死你这不争气的玩意儿。”她说着说着一双手就伸了上来,紧紧掐住我的脖子。
  “住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嘶哑。这臭娘儿们,每次一掐起人来,你就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想把人掐死,反正那双手突然变得像铁钳似的,眼神直勾勾的,神情特别专注,像是正在履行一项神圣而又伟大的使命,又像是在处死自己的十八世仇人。我用双手拼命地把她的双手往外扳,但是脖子被扼住,气出不去也进不来,我对那双铁钳根本就无能为力。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我好像是死了。她终于松开了手。等我费了好大的力气又活过来的时候,发现她正坐在床边,眼神还是直勾勾的,身体分外地松垮,仿佛真的是杀了人似的。


日期:2009-07-20 21:03:05

  等她的眼珠开始动起来的时候,我将怒容堆在眼睛下面鼻子上面,“我说,你下次再敢这样不知轻重,小心我抡起巴掌抽你。我的原则是不打女人,可那个时候你根本就不再是女人了!”
  “你傻啊,看到我要掐你,不知道跑啊。”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居然一脸的认真。MMD,我哑口无言。
  S形的究竟是美女还是魔鬼,我不晓得。有次我和曲美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说,“魔鬼美女。”我晕。
  当曲美背着包出门的时候,疯牛回来了。是被丑娃搀着回来的。脑袋上缠着纱布,手上打着绷带,脸上还有数十道鲜艳的划痕,活脱脱美国大片里的一伤兵。“向从战场上凯旋归来的伤兵同志致以崇高的敬礼!”我隐隐猜到了他的伤是怎么来的,这种为虎作伥的家伙,不值得同情。
  “你TM禽兽啊,老子都伤成了这样,你TMD还笑。”疯牛恨恨地瞪了我一眼,恨不得把我吞进肚子里。

  曲美早已笑得直不起腰,嘴里嚷着,“报应啊,报应!”
  “臭娘儿们,少来惹老子!”疯牛仗着身上有伤,勇敢地对曲美进行还击。
  曲美抬脚,高跟鞋的长锥子结结实实地在疯牛屁股上叮了一口,疯牛一声惨叫,她回眸一笑,格格格,下楼去了。

日期:2009-07-21 11:58:20

  在我的追问下,丑娃绘声绘色地向我讲述了下午上演的一出既老套又拙劣的情景剧。时间:两小时之前。地点:盛世天庭别墅区门口。主要表演者:潘安、疯牛(原名封流)、丑娃(原名闻丑娃)。导演:潘安。剧情:疯牛扮演的扒手蹑手蹑脚地跟在丑娃扮演的市民甲身后,瞅准时机,迅速下手,从市民甲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钱包(钱包里只有几张卫生纸)。潘安扮演的英雄隆重登场,一声怒喝,一阵义正严词的训斥,扒手夺路而逃,英雄迅速出手,一个恶狗扑食,将扒手扑倒在地,夺回钱包,交还市民甲,就在英雄分神的一刹那,扒手再次夺路而逃,英雄看了看他的背影,跺跺脚,罢了,不追了。

  这出戏无论是在演员的表演还是在剧情的安排上,原本都称得上完美,但在观众的控制上却出现了漏洞。戏本来是要演给潘安正打鬼主意的那名贵妇人看的。那贵妇人确实也在那时候牵了条狗出来,正好目睹了这一幕,并且将钦佩的目光毫不吝啬地赏给了潘安。但是,就是在疯牛逃跑的那一刹那,贵妇人张开血盆大口,大叫,“抓贼呀!”紧接着小区保安像蝗虫一般从四面飞了出来,疯牛成了瓮中甲鱼,被一顿狠揍,又扭送到派出所。多亏丑娃是一名出色的推销员,跟到派出所,编了一个动听的故事,说两人正在排演一出反扒戏,准备去居民小区义演,唤起居民的反扒意识云云。也不知道丨警丨察有没有看穿丑娃高明的谎言,反正只是将他们稍稍盘问了几句,就放了回来。然后疯牛才有机会去医院疗伤。当然,医疗费潘安全包,还多给了疯牛几百块,买营养品。


日期:2009-07-21 12:09:00

  四、午夜凶铃
  凌晨一点多钟,我正被周公耳提面命,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生拖硬拽了回来。我本来是晚睡晚起的夜猫子,自从被曲美那女魔头缠上后,不得不改了这习惯,特害怕午夜凶铃。可当记者的,又必须全天候保持手机畅通,真TM烦。
  是宛怡,我顿时睡意全无,手慌脚乱地摁下接听键。“喂,怡怡,还没睡呢?”我尽量保持着兴奋又清醒既甜蜜又温柔的声音。我和宛怡之间已经很久没联系了。有多久了?我也记不得了,反正很久。每次我打电话给她,她都不接。我呢,只能被动地接听她的电话。后来,电话我也不打了,她也不打了,仿佛谁都不再拥有谁,谁都不再需要谁。

  电话那头传来抽泣声。我习惯了。这是宛怡送给我的礼物,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次打电话给我,她都要先哭上好一阵,然后再说话。我记得曾经读到过一句话,说是一个人最悲惨的事,莫过于将自己的心一片片撕碎,然后再一片片缝补起来。我想没有人比我更理解这句话了。宛怡的哭声就像一把锋利而又精美无比的刀子,每次都能准确无误地将我的心切成九十九片。然后,我得用一个晚上的辗转无眠,涂着胶水,把心再粘合起来。第二天,戴着两只熊猫眼,去单位上班,若无其事地和同事嬉笑打闹。


日期:2009-07-21 12:31:40

  五分钟,宛怡的哭声渐止,情绪发泄完了。“怡怡,怎么了,要不我来看你?”每次我都这么说,一点情趣都没有。她呢,总是拒绝。因为我们之间有承诺,我也不敢强求,不敢去看她。
  这次她没有拒绝。我想是不是有希望得到批准?电话那头开始沉默,没有哭声,没有任何声音,连呼吸都没有。我觉得手机也是有线的,在很远的地方,连接着那头,那头是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很久,终于传来了宛怡的声音,“你还记得我的样子吗?”声音是灰白色的。然后,电话挂了,我再打过去,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我还记得她的样子吗?我闭上眼睛细细地回想,却怎么也无法在脑海中形成她的清晰的影像。

日期:2009-07-21 14:10:16

  我和宛怡是在一次采访中认识的,那时她是乌有市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当她那样一位灿若云霞般的女孩明显向我表露出好感、并给我足够多可以追求她的暗示之后,我被轻风送上了云宵。我们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就像乌有市上游的那两条岔河,经过漫长的流淌,最终汇成了一条更大的河。我们一起生活了几年。一开始她就很坦白地告诉我,她受过伤。后来我渐渐明白,她之所以看上我,是因为我长得很忠厚、很老实。受过伤的女人总不希望再受伤。她说,打她长到我的第一眼起,就知道我会对她好,一辈子都会对她好。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够忠厚,够老实,但是,我知道,对她好,是真的。我很木讷,不懂浪漫,印象中好像没有对她做过什么浪漫的事。但是我记得她喜欢的所有的事和物,只要是我们共同经历过的。比方说她喜欢吃什么样的水果,喜欢吃什么牌子的巧克力,喜欢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哪种鞋子适合她,哪种内衣不会刺伤她敏感的皮肤,她在哪个季节脚会疼,在哪种情部下坐车会晕等等等等,她的喜怒哀乐,总会在我的心里放大十倍乃至百倍。我们分开后,她总是说,我把她宠坏了,让她失去了再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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