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魂金瓶梅:香艳下的男女秘密》
第23节作者:
李灵灵 甲女配丁男,自古常有事。想当初,潘金莲也是想把武大郎当作男子汉来依靠的,可惜她失望了,武大根本就没法“靠”。甲女配丁男是有条件的,要么女方势力强大,看中了男方某一点,可以容忍对方做家庭妇男;要么女人聪明剔透,是个出色的教育培训专家,把男人从丁男调教成甲男。黄蓉对郭靖就是如此,不过这也是有条件的,郭靖虽然呆笨,但有潜质和根基,骨子里还是聪明的,他是个很有理想和目标的青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然怎么会背着不孝不义的罪名,舍弃荣华富贵,跟着黄蓉到处疯跑,放弃聪明美丽的华筝公主呢,有多少男青年能够放弃“愚孝”,做到这一点?关键时刻,他放弃了前途(到全真教做道士,修成一代武学宗师),拉着黄蓉的手跑了,尽管他被指斥跟一个“妖女”在一起。郭靖虽然老实,但在节骨眼上,他不糊涂。这种痴心和聪明潜质,才是黄蓉们所看重的。
可惜武大除了忠厚老实反应迟钝之外,什么也没有了,这也是潘金莲最恼火的。潘金莲何等聪明?她的个性,更像一个男人,爽快利落,简直就是一个女西门庆,如果放在今天,就是一个职场母夜叉,武大就呆在家里想法子做出各种美食,做好家庭妇男就是了;如果潘金莲愿意做家庭主妇,支持武大经营“武大郎烧饼”连锁店,两口子也可以过得满快活。可惜在那个时代,这两种都行不通。
男人人品不好不行,光人品好也不成;没有钱不行,但光有钱也不成。女人不喜欢忠厚的蠢人,也不喜欢有钱的蠢人,女人爱坏男人,归根到底,还是爱他那点聪明劲儿,那点聪明劲儿,会谋取利益,会体贴小意儿。而武大除了人长得丑,不懂风情,除了没有钱……Oh my God,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那还有什么呢?
第二章
潘金莲跟着武松会不会幸福?
(1)武松其实很喜欢潘金莲
他骑着白马而来,带着被他的铁拳打死的老虎。
锦旗飘飘,群众站在街道两边鼓掌高呼:“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一位美丽的少女走上前,给英雄送上一束香喷喷的鲜花,如果那位少女,仔细看了这位英雄的面孔,定要送上一个香艳的吻。然后,东平府日报、清河县电视台、清河都市报等媒体的记者蜂拥上来,闪光灯咔嚓咔嚓,晃得武松的眼睁不开来。不出一天,全国大小媒体都传遍了这位英雄的英勇事迹。
民众对英雄的渴望太久了,媒体和官方都不惜代价制造英雄,这回出了一个民间的英雄,百姓和媒体都轰动了。清河县县长接见了武松,当即破格录用,命他做了清河县刑警大队的队长。这个职位,多少子弟挤破了头,托了多少关系还买不进呢。县长也是考虑到现役警察队伍走后门的太多啦,一个个像豆芽菜苗,连只老虎都搞不掂,怎么捉贼?事还是要有人办,于是流浪汉武松,一不小心就混进了体制内。
几百年后,老虎是国家珍稀保护动物,就算吃了几个人,打虎英雄就算不被追究责任,也是不能从流浪汉跳级到刑警队长的。时隔百年,打死一只老虎,待遇也有天壤之别啊。
武松骑着大白马出场时,西门庆和他的酒肉兄弟,正在街道旁的酒楼上一边喝酒,一边品评英雄。西门庆眼睛瞟着武松,咬着指头说:“你们说这样一个人,若没有千百斤水牛般的力气,怎能够让他动一动儿。”
西门庆不是大头婴儿,怎么也有吮吸手指的习惯呢。原来他当时心里盘踞着一个阴暗的想法:怎样才能掰到这位打虎英雄。
果然,没过多久,西门庆这个采花“英雄”,和我们的打虎“英雄”较量上了。“英雄”之间的斗争,除了权力、荣誉,就是女人,他们较量的根源,在于一个女人。
西门庆在楼上指指点点的时候,潘金莲把自己装扮得花朵似的,等武大一出门,就把帘子拉开,坐在门前,露出两只莲瓣似的三寸小脚,娇滴滴唱着:“一块好羊肉,落到狗嘴里。”希望有一天,能钓上一个白马王子。
不想,这一天说来就来了。
武大领着一个身材凛凛、相貌堂堂、古铜色皮肤的帅哥到家里来了,潘金莲听到打虎英雄的名声,没想到打虎英雄竟是自己的小叔,还新升了刑警大队的队长。潘金莲心下盘算:我的姻缘就在他身上了。
女人都喜欢健壮的男人,这是个不用说的秘密。
武松拜见嫂子,见金莲长得十分妩媚妖娆,始终把头低着。金莲却笑若桃花,大大方方,夹过一块肉,又递过来一杯酒,武松埋头吃了。他不敢看金莲,他的头都低到桌子底下去了,尽管他身体的某个地方正在悄悄抬头。
浪子武松,想必从来就没有享受过女人的温柔。突然近距离接触这样一个同龄的女人,而且是万里挑一的美女,他很不适应。他就像一个青春期的叛逆还没消失的大男孩,既想亲近女人,又从心底瞧不起女人。
金莲邀请他搬来家里住时,武松却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既然嫂嫂厚意,今晚就把行李取来。”如果他对这个新嫂嫂的印象不好,马上就可以拒绝了。可他对金莲的第一印象不错。武松的潜意识里,还是渴望女人的温情,他在外面漂泊得太久了。
当晚,武松就搬来哥哥家,金莲专门收拾了一间屋子给他住。第二天,武松早起要去报到,金莲也慌忙起来,给他做早餐,还叮嘱武松:“报了到,早点回家吃饭啊,别到别处吃了。”
武松一下班,金莲就齐齐整整摆上晚饭,三口儿同吃饭。——如果讨到个意中人,潘金莲也可以做个贤妻良母,也就没有今天的“淫妇”潘金莲了。
对哥嫂的关照,武松很过意不去,他时常把些银两给武大花,还专门买了匹彩色缎子,给嫂嫂做衣服,金莲高兴得笑开了花。武二岂是不懂情意的人呵。
潘金莲时常拿些少儿不宜的段子来挑拨他,他还是低了头不出声。他是聪明人,他怎会不明白。武松也是男人啊,有血有肉的男人,想想一个大美女成天在你眼前晃,还这般温柔贤良,大方体贴,说的话娇滴滴,哪有不动心的道理?要是他不动心,就不是雄性了。
健壮男人的雄性激素在刺激着他,只是武松在拼命克制罢了,拼命克制,却不离开,继续保持暧昧,继续保持YY。
要是没有武大在前,武松和潘金莲就成了。现在呢,也只能YY罢了。
倒是武松很享受这种有家的日子,很温暖,即保全了他兄弟的情意,又可以和美女保持暧昧。
正是这种暧昧不明,让潘金莲胆子大了起来。在她的眼里,是没有什么道德伦理观念的,有的只是欺软怕硬,强悍世界;而武松呢,却是力量和五伦道德打造出来的英雄。
那个大雪天,武松踏雪归来,屋子里,火盆燃烧起来了,酒菜摆上桌了,却不见武大郎。武松问:“哥哥哪里去了?”金莲说:“你哥哥出去买卖未回,我和你先吃三杯。”武松道:“等哥哥回家吃也不迟。”金莲说:“哪里等得他!”
武松不说话了。他一直听金莲的,什么都依她。这不,哥哥还没回家,嫂嫂却要和自己喝酒,侄女迎儿像使女一样在旁边暖酒,收拾碟子盘子。
这太不符合常理。这酒,武松能喝得下去吗?
可问题是,他喝了,金莲连递两杯,他一饮而尽。他又敬了金莲一杯,你来我往,两人不觉已喝了三四杯。
金莲捏他的肩膀,他不做声;给他拨火,他不做声。他只是焦躁得很,兴奋得很,就是不做声。只等到潘金莲露出酥胸,要他喝了剩下的酒时。武松发作了。
他劈手夺过酒杯,泼在地下,说:“嫂嫂不要不识羞耻!武二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伤人伦的猪狗!你要做这等勾当,我只听到风吹草动,我武二眼里认的是嫂嫂,拳头却不认的是嫂嫂!”
武大郎是烂木头,武松就是硬石头。
兄弟最见不得兄弟的女人淫荡,就好像见不得自己的女人对别人淫荡一样。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在字里行间,笑笑生还是难以让武松的理智战胜荷尔蒙,处处流露让他对潘金莲的无力和爱慕,可在关键时刻,他还是给武松戴上了道德的枷锁。
武松和潘金莲的情事,打上了一个印记:仅限YY。
(2)倒霉的“英雄”
潘金莲恨死武松了。她那样千娇百媚的女人,委屈自己,想方设法奉承他,却软化不了武松那颗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的心。她反诬武松调戏自己,不准武大去找他。
但是,当武松高大的身影再一次出现在家门前,潘金莲的心又软了,“莫不是他想我了,回心转意了?”
这一次武松是来辞别,叮嘱哥哥把家门看紧,又对金莲说,“嫂嫂把家把得稳,我哥哥烦恼什么!岂不听古人说:篱笆牢,狗不入。”金莲气红了脸,原来他是来警告她的。
自从武松当上了刑警大队的队长,还没干出点政绩。这一次机会来了,县长找他干点私活,把自己上任两年贪污受贿的钱财,统统转移到首都亲戚家,好等任期满时,打点上司,武松觉得,这是报效上司的大好机会。
这一去,就是八个月,从腊梅花开到桂子飘香,八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等到武松从东京赶回家,哥哥已死,嫂子已改嫁,侄女迎儿由王婆看管,孤苦伶仃。
武松愤怒了,他早就料到那个女人不守本分,他决心要追查到底。
他找到了人证郓哥,一张状纸,递到县长跟前。
县长一看,告的是西门庆,这事有点难办。
武松在衙门里混的时间不长,毕竟还嫩了点,他仗着理直气壮,仗着他是县长的亲信,最近又立了功,满衙门里都是他的同事,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就告上来了。
可是他高估了自己,也看低了西门庆。这些司、检、法的头头,哪一个没和西门庆喝过酒吃过饭?他们精明得很,武松不过是一个壮汉,有勇无谋,随时可以把他拿掉;而西门庆是清河首富,在中央又有人,搞不好他们乌纱帽难保。
武松告状不成,咬牙切齿,就去找西门庆单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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