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股东,普通散户了解较少的是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掏空行为。你也许会问,大股东所占的股份是最大的,掏空上市公司的话,大股东自己岂不是最大的受害人?其实不然,因为它的受益远大于它的受害。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上市公司价值10亿,大股东拥有60%的股份,散户拥有40%的股份,在正常情况下,意味着大股东拥有6亿资产。但大股东通过一系列手段,将上市公司的资产转移到自己的名下,比如,将上市公司其中5亿的资产转到了大股东的手中,则上市公司价值就只剩下了5亿,这个时候,大股东一共拥有8亿资产(转移的5亿加上上市公司5亿的60%),显然是增加了2亿资产。而散户呢?散户原本有4亿,但现在只剩下了2亿,损失一半。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具体方法很多,大张旗帜的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让上市公司做担保人等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有关联交易(比如将上市公司产品以极低的价格销售给大股东、把上市公司的物业以奇低的价格租给大股东)等等。掏空完了上市公司之后怎么办?高丨潮丨还在后面——正好有理由进行重组,然后重组之后再掏空……是不是感觉这种模式非常熟悉?——这其实又是那个官员修路例子的一个翻版。
第二个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其他公司一样,上市公司高管主要有董事长、总经理等等,但它还有一个特别的高管,那就是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专门负责上市公司证券事务的,比如信息披露、召开股东大会等等。最初是谁为这一职位取名“董事会秘书”如今已不可考,但在中国文化中,“秘书”一词总难免让人联想翩翩,不是想到了在官场上平步青云的“大秘”就是在金钱上财如泉涌的“小蜜”。但其实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高管,证监会为了提高在上市公司中负责证券事务领导的地位,强制性规定董事会秘书必须授予上市公司副总级别。确实,在某些上市公司中,董事会秘书有一定权力,不仅在公司事务上有话语权,手下也有几个叫做“证券事务代表”的兵;而在另一些上市公司中,董事会秘书则是应付证监会与股民的虚职高管,手上无权手下无人。但证监会又要求董事会秘书必须是副总级别,怎么办呢?好办。那就由某个副总兼任董事会秘书,但其实所有的事情都由“证券事务代表”来负责。董事会秘书的名字太长了,于是业内通常简称为“董秘”。有这么一个笑话:某天二位秘书在一起闲聊,秘书甲说:“我真郁闷。我因为姓董,他们都叫我董秘,但其实我只是一个小秘书。每次有人叫我董秘,真正的董秘都很生气。”秘书乙道:“你这点小事也要郁闷?我可比你倒霉多啦。”秘书甲好奇地问:“你有什么值得郁闷的事呢?”秘书乙不肯说,最后被秘书甲追问不已,才吞吞吐吐道:“因为我姓卞,他们都叫我卞秘……”
之所以说这么多关于董秘的花边新闻,是因为董秘是上市公司中与散户关系最密切的人,他的工作任务之一叫做投资者关系管理,便是要和散户打交道的。投资者关系管理(Investor Relationship Manangement)是近几年来中国从海外抄来的新概念,在海外为了防止股价剧烈波动、恶意收购等等,上市公司会尽量做好与公司股东的沟通工作,希望他们都能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有些脑瓜灵活的公司还神奇地发现股东通常还是忠实的公司客户,出现了所谓的“股东客户”(investomer,即又是股东又是客户)这一概念,因此在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时还顺便推销点公司产品。例如“中国银行”(601988)等大型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实行“一人一手”,一方面是照顾散户,其实另一方面,也有借此形成“股东客户”群的私心。然而在中国由于“一股独大”,并且在股改之前这独大的一股还不能转让,因此,哪怕公司股价再怎么上窜下跳,跟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害关系也不大,当然,上市公司也就没有利益驱动来做什么投资者关系管理。但后来证监会推出了一个政策,要求一些重大事项比如再融资等,必须要流通股东单独表决通过才能实施,“一股独大”在这里再大也无用,这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积极性。特别是股改之后,随着全流通的实现,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二级市场股价的关系日益密切,我们相信在未来这方面的工作会有更大的进展。例如,在股改中的“拉票”,便是一种比较急切而露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因此,如果你对所投资的上市公司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上市公司的咨询电话,具体号码在上市公司公告及行情软件中都能查到。不过,我必须预先提醒你,很多电话没有人接听,就算接听了,回答内容跟公开披露的信息也都差不多,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你就不要浪费自己的电话费、浪费董秘的时间了。其实,目前所谓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是指“机构投资者关系管理”,因为一只基金持有的股数抵得上几千几万个散户的持股,显然,请基金经理吃个饭、蒸个桑拿能解决的问题,何必去跟几千几万个散户大费口舌。而基金经理通常也会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要求,因为基金经理也需要上市公司的“消息”或配合——毕竟,谁没有需要朋友的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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