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晋天下——一个没有血色的王朝》
第22节

作者: 昊天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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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知道老爸的脾气,千万不能在他面前提出这个要求。最后,他想到了一个推销自己的方式。这哥们肯定钻研过帝王术,最后从刘邦那里借鉴了一个办法。你是知道的,刘邦这个老家伙是个将无懒进行到底的好汉,为了表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居然编了一个谎唐得不能再谎唐的故事——说他老妈是在跟大蟒蛇做爱后,怀上他的,而且目击证人居然是他的老爸。这个故事经过是这样的,一天,那个勤劳善良的刘邦老妈出去做活路,突然下起谁也没考证过是多少年一遇的暴雨来。他那个忠厚老实的老爸就去看她的老妈,就看到一条成年龙正在他老妈的身上做“俯卧撑”运动,他当时发呆,也忘记数俯卧撑到底是三个还是两个,反正不管是几个,从此就种下了我们的这个龙种。现在你一看就知道,这个俯卧撑的故事是扯鸡巴蛋的故事。可刘邦就不管扯不扯蛋,编出来就发表,而且觉得还不够威够猛,还对人家翻开大腿,在尽显流氓本色时,也把大腿根的那一大堆黑痣展览出来。他问人家你们猜这里一共有多少个黑痣?人家猜了几次,他都说错,最才说这里一共有七十二颗。到底有几多少颗,谁也没有拔开那一团毛忍受着那股酸臭的气味去细细地数一番,因此他说七十二颗就七十二颗,反正多几颗也不会是你的,少几颗也不会多你这里移植过去的。他最后说,这回你们知道,老子为什么当上皇帝了吧?就因为有这七十二颗黑痣。这个痣不是坏痣,是好痣。他这么一说,人家一想,觉得也对。

  于是,这七十二颗痣就成了决定历史的一个符号记在史书里——然后向人们宣告,这是老天早老就定下的天子。至于张良、萧何、韩信这狗屁的“三杰”的作用,哪比得那七十二颗痣?
  司马炎觉得,现在只有让老天来说服老爸了。可是他不能像刘邦编老妈跟动物做爱的故事来——如果让动物强奸老妈,估计老爸先杀了他再说。因此,只能从长相上学习老刘一下。可翻遍全身,也数不出七十二颗痣来。他后来,突然来了灵感,没有天然异相,为什么不来个人造的?他当然没有整容的本事,因此,他只能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都不剪自己的头发,然后不知道用什么牌洗发水,硬是让头发长像马尾一样,可以拖到地板上。

  他看到自己的头发长得不能再长了,就用进口洗面奶把脸洗得白白嫩嫩的,把自己很艺术地装扮成一个大帅哥的模样,突然去拜访一个人。
  这个人叫裴秀,就是《禹贡地域图》的作者——一千多年以后,还被那个李约瑟授予“中国科学制图学之父”的光荣称号。这家伙是世家出身,从小就已经很出名。据说八岁就会写文章(如果活在今天,也是个大红大紫的少年作家)。因为他的叔叔裴徽也是个大名士,家里就成为灌水专区,很多人都来这里灌水。那些人在跟他叔叔聊过之后,还要来跟他吹吹,看看他的贴子,觉得很不错。那时,他才10多岁,粉嫩得很,但名气却很大。他原来是曹爽手下的马仔,司马懿搞定曹爽之后,他曾被开除公职。这家伙不但学问好,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地理学家,其政治头脑也很不错。在站错队入错党之后,马上来个弃暗投明,到司马昭手下挂职,司马昭也是名士们的粉丝之一,因此他很快就得到司马昭的信任。在司马昭跟诸葛诞对垒的时候,全靠他与钟会出点子,而且每个点子都是金点子。而且他深知,现在只有跟定司马昭,以后才有好果子吃。因此,他只做司马氏的老黄牛,不像钟会那样,一看到有点机会,野心马上极度膨胀起来,最后弄得命都丢掉。司马昭是个政治家,当然看和出裴秀同志是个好同志,因此很信任他。这时,他的官已经爬到尚书仆射这个位子——已相当于国务委员。他的话对司马昭是有影响的。

  司马炎找到这个人,是做过充分论证的。一来,这家伙有学问,二来老爸听这家伙的话。这两者缺一不可。
  司马炎在这个事上,做得很到位。他把自己打扮好之后,就去找老裴聊天。
  他笑着问老裴:“人的相貌真的可以决定命运么?”
  老裴当然不是唯物主义者,历来相信相貌决定命运这个说法,马上说:“当然啦。”
  司马炎站了起来,头很酷地一甩,只见一片乌黑油亮的的头发从全身的最高点飘落下来,一直垂到地面,跟后来那句歌词差不多:马尾不长不扫街。完全可以编成一个纯毛披肩或者一件真丝蓑衣。
  博学的老裴第一次看到男同胞有这么长的头发,他想问一下,老弟你是什么护发养发水的,但他知道,如果他这么一问,他就有点肤浅了。他又抬头一看,只见司马炎这时简直帅呆、酷毙了,马上伸出老拇指对司马炎说:“你的相貌贵不可言。”——他觉得如果现在他不说这个话,他就跟呆鸟差不多。

  司马炎是有备而来的,等的就是这几个字,当场就抓住这句话,这可是老兄说的啊。
  从此裴秀就成了司马炎的铁杆哥们。
  这家伙以前因为站错队,被开除过公职,知道要是一步走错,以后就会步步走错。以前年轻,错了还有机会“改邪归正”,重新转一下方向盘,现在年纪这么大、尿都射不过鞋面了,可没有重新做人的资本了。他肯定在心里做过盘算,虽然司马昭已有意让司马攸接班——现在司马攸正坐等老爸挂掉之后,捡起这块肥肉。但司马攸的这个做法,完全是一种消极等待的做法。司马炎可不一样,已经在为将来奋斗了。这家伙的学问没有白学,知道机会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的道理。因此,他把政治前途押到司马昭这个潜力股上。

  司马炎看到这个家伙这么容易搞定,胆子就越来越大,与裴秀又去拉拢了贾充、何曾这几条好汉,这两个家伙也都是聪明人,看到司马昭主动发展他们做小团体的成员,哪能放过机会?因为如果帮司马昭当了皇帝,他们就是开国功臣的干活——这种开国功臣比什么韩信、萧何要来得容易多了,而且现在看司马攸那个清高样,到现在都不鸟他们一下,估计当了皇帝也不会让他们好过好哪去。他们马上就达成共识,找机会不断地向司马昭的耳朵边吹风。要知道,这几个家伙都是司马昭的得力马仔,是目前在司马昭面前说话最有分量的人物——虽说不能一句顶万句,但几句话顶一句是可以做到的。另外,司马炎的那个朋友羊琇同学是个机灵鬼。这哥们跟那个杨修一样,一天到晚老睁着那双贼眼,看好形势的发展,然后虽以分析,得出思路,教给司马炎。只要司马昭一问,司马炎就对答如流。估计在这方面,司马攸这个老实人就干不过他老兄了。

  司马昭在这方面也学他的老爸,对儿子考核来考核去,经过几次考核,觉得这个攸儿怎么就比不过炎儿了?心里也有点波动起来,后来又跟几个心腹马仔聊这件事起来。先是问那个山涛——这家伙也是竹林七贤之一,稽康同学那篇雄文《与山巨源》的绝交书,就是写给这个老兄的(山涛,字巨源),是当时的大名士,人气狂旺,社会上的知名度大得要命,而且深得司马昭的器重——司马昭也是名士们的粉丝——当初他老兄司马师要杀号称中原第一名士夏侯玄时,他居然为夏侯求过情,他对大名士们也很客气,曾经求阮籍来当官,并要跟他结成儿女亲家,哪知小阮爱酒胜过爱官,胜过爱老大,爱隔壁酒店老板娘,胜过爱做皇帝的亲家,硬是不鸟司马昭双手的送过来的任命书,更不鸟司马昭的提亲要求。据说这家伙一听到司马昭同志提出跟他做亲家时,他一连大碗喝酒,喝得大醉,而且连续醉了六十天不醒。司马昭哪天去看他,都见他打着呼噜大睡,也只得打消了跟他做亲家的念头了。大多数人都因酒坏事,唯独阮籍同志却靠酒度过难关——那个害死稽康的钟会曾多次找阮籍说话,以便找岔把他干了,哪知每次阮同志都喝和大醉,不让钟会同学抓到什么把柄。而且这哥们又清高得要命,看不起很多人——如果看不起人家,你只在心里看不起,那也没什么,可这家伙却用他的眼睛来表示——这哥们有个特技,就是会“青白眼”,可以把眼睛弄到全白的地步。如果他看得起你,他就用黑眼睛对着你,如果他看不起你,他就会用白眼对着你。那个稽喜就享受过这个白眼。稽喜也他的粉丝,去找他聊天,哪知一见到自己的偶像时,偶像却用一对白内瘴一样的眼睛对着他,就知道这天聊不成了,屁都不放一个,夹着尾巴就逃跑了。稽喜的老弟稽康听说,马上就跑去找阮籍。阮籍马上改用黑眼中稽康聊天喝酒。这家伙做了很多让人家看不顺眼的事。比如,他的嫂子要回娘家了,他一接到消息,酒也不喝了,疯疯癫癫地跑得鞋都掉在地上,去跟他的嫂子告别,好像在送自己的情人一样。人家跟他说,叔嫂关系不是这样啊,你这么做有点不合礼仪了吧?这家伙白眼一翻,说,我靠!这些俗礼难道是为我设的吗?他家隔壁有个酒店,酒店的老板娘是个美媚。他就经常去酒店里喝酒——如果光喝酒,然后色迷迷地看美女老板几眼,响亮地吞下几口唾沫,那也是人之常情,算不了什么。可我们的阮籍同志却不是这样的。这哥们一喝就醉,而一醉就在美女老板的身边睡下去,醒来以后,什么话也不说,夹着尾巴就走。那个老公一来知道,阮籍就是这样的人,二来,知道这家伙口袋里有钱,得罪了他可就少了一位常客,而且他又是皇帝的红人,因此也没说什么。有个才女还没嫁人就突然挂了,阮籍一听,什么也不顾,跑过去对着死美人,大哭特哭一场,比情人还悲痛呢,弄得很多人都以为这哥们原来跟小美女有一腿——而且这一腿情深意重得很,弄得美女的老爸和哥哥的脸上一点不好看。他却一点不管,把悲痛的心情表达完毕之后,就跑他娘,找几个酒友喝他个痛痛快快,这才罢休。

  你想想,做人做到这个份上,就是放在今天,也还会有很多人看不惯,不骂他几声疯子才怪,何况在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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