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妹妹》
第39节

作者: 秋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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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爸爸妈妈离异,小的时候就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这么多年,直到长大,直到爷爷奶奶离开我们。
  她叫岑魇,是我的妹妹,是我最爱的人,也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我们都清楚的知道,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了任何一个,那另一个人就注定是孤独,孤独的发痛。
  还记得没了爷爷奶奶以后,岑魇坐在乡下老家的青石街上,就那样拉着我的手说,姐,放心啦,有我呢就不会让你一个人孤孤单单一辈子。
  我对她最多的就是微笑,因为我不会说话,我天生是个聋哑的女子。

  我喜欢画画,喜欢写文,喜欢在有着最美黄昏的青石街道上用一个傻瓜式的老相机照下妹妹在上面欢快的崩跳着,我只想告诉她我爱她,可每次都只能听的到她在对我说,姐我爱你,你就是我的世界。
  有的时候我真的很羡慕她,她长的漂亮,而且性格阳光,一天她在我闷头画画的时候坐到我的身边告诉我,“姐,你真的很漂亮,我要让你成为完美的女孩,让你可以开口说话,要你亲口对我说,魇儿,姐爱你……姐,你说好不好……”。我当时微笑的使劲的点了点头。
  她开始进入社会了,在深圳里过的不错,于是也把我接来了,她告诉我说她遇到了一个很爱她的男孩,她很帅,有一双棕色的眸子和一头亚麻色的长发,帅气的像一个混血儿一样。我在心底祝福她,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要对着最美的星空祈祷。
  也许是因为我的祈祷没有声音惹怒了上帝,他把全世界最恶劣的玩笑开再了岑魇的头上,那个混血儿一样的帅气男生突然的死掉了,死于先天性的疾病……
  魇儿哭了好多天,我也跟着难过了一个夏天。
  当雨季里最后的一场大雨谢幕,她又坐到我的身边安静的说,“姐,让我们想办法治好你的声音吧……我开始有些孤单了……”。
  高科技的医疗都是很贵的,那一堆长长的天文数字只能让我们这样普通的女孩仰视,去了医院,再回到住的地方,我们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就算现在的科技能治好我的声音,可那一堆数字相当于给现实直接判了无期徒刑。
  “姐……没关系的,再多的钱我都给你凑,相信妹妹!”……“姐……我突然觉得好孤单,小海走了……我真的好孤单……”。
  “姐……你明天就可以去做手术了……”。

  第二十四章
  妹妹和我最后一次说话的时候,她的嘴唇已经白的没有任何的血色了,我哭了,用拳头使劲的锤着她的肩膀,可是已经无用了……
  我叫岑然……
  这个季节里最寂寥的颜色几乎都被大雾覆盖了,夏天过后,开始在秋初对着满城的迷雾回忆,那个夏天,深邃的像裂缝间阴影笼罩一样的夏天,除了悲伤和整片灰色的天空真的不剩下什么了。

  岑然抱着一束刚刚剪摘下来的玫瑰,走到了城市郊区的墓园里,走到最深处,在一个不大的白色墓碑前停了下来,守墓的老人正在拿着一条干净的白色毛巾擦着小墓碑。
  “张大爷,谢谢你了。”,说着岑然从兜里掏出了一百块钱递到了张大爷的手里。
  “哎,这姑娘生前一定是个不错的孩子,可惜了,可惜了啊……”,老人接过钱,叹了口气转身离开了。
  岑然把花放在了墓碑前,蹲坐在前面。
  “魇儿,姐爱你,姐真的很爱你。”

  岑然伸手摸了摸墓碑上那张小照片,照片里岑魇微笑着,仿佛她真的能听的到,听的到……“魇儿,姐爱你,姐真的很爱你。”
  眼泪,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东西,它永远都是透明的,可它又是最复杂的东西,因为其中参杂了太多的说不清的感情因素。
  大滴大滴的眼泪砸落在了墓碑前的青石板上,岑然忍不住的哭出了声,她曾也是个孤单的孩子,现在更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孤单的人,而且这孤单似乎带着诅咒的力量会衍长到下个十年,二十年……直到老去,死去……
  葛潍在深圳已经快两年了,到现在他都不知道是谁的器官救了他,医生说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但每次他半裸着上身站在镜子前的时候,看着胸前那一道长长的疤痕,就知道自己恐怕永远也康复不了了,有一种严重的创伤刻在了灵魂里,有一种淡淡的悲伤的味道。
  夏季阴雨,秋日迷雾,这座城市的天气和大城完全的不一样,一连一个多星期了,早上起来的时候都没有看到太阳,那久违的阳光的颜色到底被哪座迷城笼罩住了。
  在深圳,葛潍生活的很简单,市中心买了一个小房子,旁边有一个大公园,公园里有个大湖,湖水清澈见底,里面有许多的鱼,每天早上起床后都要去公园里散散步,然后在湖边的凉亭里和那些老大爷们一起钓鱼,老大爷们每次钓到大鱼都带回家,而葛潍不管是大鱼小鱼都放回了湖里。
  像是最寂寞的人在最寂寥的季节里迷失了自己,那些潜伏在体内最孤单的悲伤开始呻吟起来。每当看到黑色长头发披肩的女孩从眼前或身边经过的时候,自己内心都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悲伤,那种悲伤中带着隐约的疼痛。
  葛潍又站在镜子前,用手摩挲着胸前那道长长的疤痕。
  “你还有生命吧,你还活着吧,你到底有怎么样的故事继续停留在我的身体里……”。
  从出院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葛潍徒步的把周围的地方将近走了个遍,偶的一天他在网上看到了一篇帖子,‘走吧,流浪去吧,在你最熟悉的城市里。’
  那是一个团体组织的活动,每一个论坛里的成员都可以参加。
  葛潍坐到窗边看着满城的夜色抿了一口酒,掏出电话打了过去。

  “你好,请问你是”
  “我在论坛里看到你的帖子,流浪在最熟悉的城市。”
  “哦,你好,你好,要参加吗”。
  “这个周末上午八点半,在集合。”

  “恩,好的,周末见。”
  夜色如纱,轻妙若绸,丝丝绕饶,那万朵千山般的朦胧。
  周末的阳光总算露出了一角,街头巷口才不显得那么阴闷。葛潍按照论坛里留下的地址找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巷里,两边是高立的老墙,墙上砌着的土砖被时间的累积呈灰褐色,而且零星的长满了许多青色的苔。
  连日的阴雨完全将这座城市笼罩成了发霉的味道,即使现在有了阳光,也驱散不尽那些积聚在空气里水分子与尘土混合发霉的味道。葛潍抽吸了一下鼻孔蹲在了墙角下,斜的一束光把影子歪歪扭扭的打印在了潮湿的地上。
  时间如细水,没有声音,一分一秒的潜逝,阳光像是来了一个滑步,从一座高墙的左边滑到了另一座高墙的右边,再抬头一望,璀璨的阳光已变成蔼蔼的黄昏了。

  那是浓重橘黄色的一笔,是天地间最柔软的一缕忧伤,拖长在巷口里。
  葛潍几乎在这里等了一天,没有人来,甚至连路过这里的人都很少,巷口另一侧的不远处有一个稍矮些的水泥墙,完完全全被水泥包裹着,看不出里面是用什么东西垒砌起来的,也呈土灰色,几棵浓密的梧桐从上面探出头,浓密的直接朝着阳光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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