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情》
第13节

作者: 七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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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到中午时,王大妮说:“我们别耽误时间了,再等今天就回不去了,还有40多里的路程呢!我们迎着我大的来路走吧!”
  于是,他们就步行着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后,看到前面好像有个人牵着头毛驴在东张西望,王五妮眼神好,一看是王老四,就大喊起来:“大!大!我们在这儿呢!”
  这天王老四一早就借了生产队的毛驴到牛坡村火车站来接他们,但因为他好久没有走这条路了,而这条路已经几次重修改道了,而又赶上他正在感冒发烧,一路晕晕乎乎、歪歪斜斜的,所以怎么也找不到牛坡村了。
  全家会合后,王母骑上毛驴,回家的速度加快了好多,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回了刘庄。

  从省城回来后不久,王大妮生了一个女孩,取名叫刘咏梅。
  刘咏梅出生后没有多久,王大妮就把她交给母亲,继续参加到生产队的劳动中去了。
  就在刘咏梅快到一周岁的时候,王母摔了一跤,把骨盆摔坏了。这一来,不但不能看孩子,反而还得让别人来伺候她。王大妮顿时就着急了,自己要是在家看孩子,伺候母亲的话,就不能去挣工分了!于是,她当机立断,决定不让王五妮再去上学,而在家带孩子和伺候母亲。
  当她把这个决定告诉王五妮后,爱学习的王五妮当然不同意。
  第二天王五妮照样背着书包去上学。
  当他刚刚走到校门口时,就被气呼呼的王大妮追了上来。她二话不说,就用手里正好下地时带的镢头照着王五妮的臀部就是一镢头背,王五妮顿时就被打得两眼直冒金星,倒在地上半天才爬起来。

  “给我回去!”王大妮命令道。
  “就不!”王五妮忍着痛,瞪着眼说。
  “不回去就打死你!”王大妮喊着,又举起镢头。
  “打死我也不回去。”王五妮也气呼呼地说。

  姐弟俩的打闹声惊动了田老师,他赶紧跑了出来。
  “怎么回事?”田老师问道。
  “老师!她不让我上学了!”王五妮委屈地哭着说。
  “为什么不让他上学了?”田老师赶紧问王大妮说。
  “我娘摔了,躺在床上不能动,我要下地,他得在家伺候我娘,还得给我看孩子。”王大妮理直气壮地说。
  “噢!那就让他请几天假吧!”田老师想了想说。他知道王大妮怕耽误挣工分,才不让王五妮上学。而他也知道王五妮几天不上课,也不会太多地耽误学习。
  “行!那就等我娘好了再让他来吧!”王大妮说。
  “行!”田老师答应说。他以为王母几天后就会好起来。
  一看老师也同意了,王五妮只好无奈地回了家。
  和田老师一样,王五妮也以为母亲几天后就会好起来,自己就可以再去上学。谁知道两个星期过去了,王母还是不能动。这下他可急了,又嚷着要去上学。
  “不行!没有看见娘还不能下地嘛!”王大妮说完后又说:“我再给你去请假。”
  “不用去了!老师肯定不会再同意了!”
  王大妮哪听他的,照样去给他请假。

  一听王大妮还要给王五妮续假,田老师果然急了。
  “你这要耽误他学习的,他今年就要上高小了,怕到时跟不上!”
  “跟不上就跟不上呗!跟不上更好,就不用再上学了!”王大妮说。
  “这叫什么话!”田老师不高兴地说。
  “实话!”王大妮翻了一下白眼抢白说。

  “你——”田老师被她抢白的说不出话来,半天后才忍了忍说:“五妮是个好学生,将来肯定有出息,不上学会耽误他前途的!”
  “不耽误挣工分就行!”
  田老师一看和王大妮“叫花子遇到兵,有理讲不清”,就想了想说:“我看这样吧!要不让他带着孩子来上课吧!”
  王大妮一听,觉得这样倒可以。只要孩子有人看了就好办了。再说母亲也好点了,只要早晚给她弄口吃的就行。于是便说:“行!”
  第二天,王五妮就把小外甥女带进教室,开创了刘庄第一个带孩子上学的先例。
  上课时,他把孩子放在旁边的凳子上,给她玩具和吃的东西。好在这孩子从小就不怎么闹,所以不怎么影响大家上课。

  孩子是不闹,但拦不住她拉屎撒尿呀!她时不常地就在上课时搞得教室里臭烘烘的。
  虽然同学们很有意见,但由于老师不说,谁也不敢说什么。
  后来,王母虽然好了,但为了让她也能去挣工分,王大妮还是继续让王五妮带着孩子上学。
  就这样,王五妮一直带着外甥女完成初小的学习。
  读完初小后,王五妮、刘五、史楚生、刘小亮四个同学就到兴坪镇上的完全小学读高小了。
  高小班里有个女同学叫兰丽华,不但长得漂亮,学习成绩也非常优秀,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
  兰丽华在家排行老三,父亲是公社卫生所的所长,母亲也是卫生所的医生。其实在卫生所,她的母亲才是水平最高的医生。
  人说父亲聪明,聪明一个,母亲聪明,聪明一家。由于聪明母亲的遗传基因,再加上她对女儿们的后天正确教育,家里的“四朵金花”个个都很聪明、懂事。她的大姐和二姐在几年前就分别考上省城的高中和县里的初中。
  王五妮非常崇拜兰丽华,并以她为榜样。通过努力,在六年级时,王五妮在班里的学习成绩已仅次于她了。
  六年级那年冬天的一个白雪盖地、寒风刺骨的早上。当王五妮和刘五去镇上上学刚走到村口时,就听到有小孩的哭叫声,他们顺着声音望去,看见一个灰乎乎的“大狗”正叼着一个小女孩往南河滩的树林方向跑去。他俩一看不好,就一边喊,一边追,并不停地捡起路边的石块等东西向那只“大狗”砸去。那只“大狗”因为叼着孩子,跑的不是很快,跑了一阵后,一看甩不掉他俩,就不情愿地放下孩子跑了。他俩跑到孩子跟前一看,发现那孩子是刘云生不到3岁的女儿刘灵灵。

  由于追“大狗”追得急,王五妮把右脚上的棉鞋跑掉了,当他返回来找到鞋后,脚早已在雪地里冻得没有知觉了。
  有人从“大狗”在雪地上留下的蹄印认出,那是狼的蹄印。
  原来,那天早上小灵灵闹肚子,她哥哥把她送到厕所的小茅坑上后,就自己回屋去了。孩子拉完后,并没有回屋,而是从栅栏里钻出院外玩雪去了,结果就被冒然进村的狼叼走了。因为天气很寒冷,街上正好没有其他人,所以谁也没有看见。直到狼把孩子叼到村口时,才被一早上学去的王五妮和刘五发现。

  到了学校后,史楚生和刘小亮就把王五妮和刘五“狼口救人”的事情告诉了老师和同学。
  第二天,刘云生把对他俩的表扬信送到学校,并送给他俩每人一只钢笔。
  很快他俩就被评为学校“见义勇为”和班里“学王杰,做好事”的优秀少先队员。
  过了几天后,王五妮发现右脚的大拇指上的指甲开始变黑,指甲缝里往出渗着脓水,而且每走一步都钻心地疼。王母让他请假,但他怕耽误学习,执意不肯,坚持每天一瘸一拐地去上学。从刘庄到兴平镇五里的路程,他要走上近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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