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煎熬:我在川大南门外开火锅店的故事》
第5节作者:
雷立刚 九眼桥北桥头星桥街100号,有一座老成都人充满了感情的老电影院。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每当有“大片”上映,这影院就是一幅人潮拥挤、一票难求的火暴场面。但上世纪90年代末,这座老影院逐渐“门前冷落车马稀”了。仿佛一个被岁月遗弃的老交际花,满面沧桑,异常冷寂。
但这恰好给了我和夏潞谈恋爱最便宜和舒适的场所,有时候,整个电影厅不超过10个人,我和夏潞坐在后排,如同坐在黑暗中的城堡里,安全而又带着年轻的小慌张。
就是在那座破旧电影院里,我第一次让当时仅仅停留在接吻阶段的女朋友夏潞用手让我射精。
那应该是一部粗制滥造的香港枪战片,电影里的那个男主角转身离去,他的警察女友厉声说,“不准走,再走我就开枪打你的头。”
那是我永远记得的电影镜头——那个有些酷的男人,微微地转过来,说,“我有两个头,你打哪一个?”
也就是在那个时刻,我轻轻抓住夏潞的手,第一次按在我的某一个头上,我心如鹿撞,却又是多么大胆啊。
那天,距离我们高中快毕业的那天,距离我在盐市口远远地看着她,像一只绝望的蜥蜴远远地看着阴森城堡里仙子般的公主的那天,刚刚一年零四个月又八天。
就是在那天之后一个来月,我终止了处男生涯,而方纵也中止了对夏潞的暗恋。
他从高一就爱上了她,甚至是初三或者初一,甚至有可能,从小学起,他就爱她了。夏潞最初是劳动路小学的校花,而后是十二中的校花,再而后是川音的校花。
从劳动路小学开始,暗恋和追求夏潞的人无数,谁也没料到最后却落入我这么一个如同慧星般闯入他们“劳动路小学朋友圈”的外来人手里。不过这也正常,无数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地方最美丽的姑娘最容易被异乡人盗走。
可以确定的是,从高一开始,方纵断断续续给夏潞写了37封情书,夏潞对他采取的是置之不理的态度,她没有回过一封信。但或许出于少女对光荣与梦想的回味,她保留着所有类似的求爱信。
那些情书后来都碾转到我手里——看完电影的那个晚上,夏潞仿佛认定了是我的人,然后把一纸箱的信都交给我,说,你烧了吧,我大致看了看,约摸有700来封,其中37封是方纵写的,很多连拆也没拆。
我把其他的信都烧了,把方纵的信则捆成一札,退还给他。因为他毕竟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记得当时好像还说了几句话,大致意思是,我知道你喜欢她,但她不喜欢你,这是没办法的事,如今她已经成你嫂子了,你知道该怎么做。方纵说,不是嫂子,是弟媳。
那之后方纵好长时间没谈恋爱,这对于他这样的花花公子有些稀奇。不了解他的人都说他变成了少见的禁欲主义者,了解他的人都说他如今可以不需要女人,可以自给自足——他每天自慰三次是寝室里的兄弟半开玩笑地透露的,我们都比较相信,因为他越来越身体虚弱。
这引起了我们深深的忧虑,那时性知识还没有今天这般普及,我们还时常受到一些似是而非的民间传言的蛊惑,诸如在劳苦大众中流传颇广的“一滴精子抵十滴血”之类的说法,就令我们深信不疑。
因此我们十分担心方纵在某一个清晨因自慰过度而精尽人亡。于是我自告奋勇经常喊他去晨跑,我想拉他通过锻炼身体抛弃淫念、摈弃手淫。成都的冬天是阴冷的,那天,我又喊他一起去跑步,他想罢工不去,那是个星期天,他说还早。
“还早还早,还早着呐。”我就去揭被子。揭开之后,我看到方纵被单上沾着一些新鲜的液体。这,我前面已经说过了,但我没说另外还有一张照片——夏潞的单人照片,就在精液旁边。我当时感到一种类似于看到天文学老师秘密的厌恶,但那时我已经是一个男人,知道没必要对此小题大做,我冷冷地盯了方纵一眼,把那张照片没收了,然后很随意地吆喝他起床窝。方纵沉默不语,低着头看刚才照片跌落的地方,随后,他抬起头来,咧着嘴笑,像平时那般充满友情。
(老成都人难以忘怀的星桥电影院)
日期:2012-03-05 14:47:02
7
所以,对于友情,有时我真的无言以对。
友谊就像一个竹篮,可以装很多锦上添花的东西,比如美酒、鲜花、青城山老腊肉、广汉缠丝兔……但是,却不可以装水。
尽管多数时候我们不会觉察到水的重要,但水确实是我们生命中最需要的,然而,竹篮打水却从来只能是一场空。
也许正因如此,从很早以前开始,在多数时候,我总是强调自力更生。能自己解决的就自己解决,尽量不向任何人寻求帮助,这已经是我的习惯。
同时,我还习惯于不与任何人商量就做出决定,尽管,我知道这样并不好。
我开小煎熬火锅店,就没有与任何人商量过。没有做任何市场调查,也从未考虑自己毫无做火锅店的经验,仅仅一时冲动,靠着盲目的自信,就砸了进去。而必然地,我在后来不得不为此承受损失。
年轻的时候,人们总是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不去想这种判断到底是否站得住脚。多年之后,回望已经消逝的小煎熬,我明白那就是年轻的代价。
记得当时,为节约开支,也由于个人兴趣,装修几乎全是我亲自操劳:画设计图、找工匠、买材料、监工……极其琐碎,而且累人。那些天,我每天都累脱一层皮。
体力劳动很累的时候,我就用书和音乐来做调剂,为此,我特意到九眼桥旧书市场,用50元钱买回一堆廉价旧书和二手音乐碟。
实不相瞒,我这人素来高雅不起,以听音乐为例,从来只听流行歌曲,如果叫我听歌剧,简直会出人命,剧还没完,我势必已经急死。但是,二手音乐碟里,流行歌曲碟要贵一些,为了用同样的钱办更多的事,我买回的多数是滞销的老柴、肖邦之流。
书也如此,尽量买那些没人要的,比如诗集之类。有趣的是,我居然用5毛钱买到马前进自费油印的一本诗集,标题就叫《马前进八年》。
我知道,从中学起,马前进的理想除了当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之外,就是出一本个人诗集。
如今看来,他的后一个理想终于实现了,只是,我没想到他是用自费出书这种方式。
我悄悄拾起地摊上满是灰尘的这本薄薄的书,就像拾起我们将近八年的友谊,我打开书,扉页上是一行字:“请诗坛前辈猛将兄指正”。
在成都,就连我这种几乎不读诗的人,也是听说过“猛将兄”名头的,他的笔名就叫“猛将兄”,“兄”字是个后缀,不可欠缺。
据说,猛将兄固然学历只是初中,但凭着天赋异秉,自学成才;固然本是诗人,业余写点音乐剧而已,却因剧本而坚挺。
有一年,陈凯歌拍了部电影《霸王别姬》,猛将兄借助东风,写了个音乐剧《霸王别鸡》,居然还很是火了一阵。据八卦人士透露,差点上了央视戏剧频道,虽说终究没上,却被本地媒体一阵热炒,一不小心就成了成都文化名流。
从此,猛将兄如黄河之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经常在成都本地的市民报上写点狗屁文章,偶尔还上上成都本地的电视,逢到酒楼开张,还应邀写点对联牌匾,很是风光。
此外,猛将兄广交天下客,任何时候,哪怕是夜晚十二点,只要有文化名人来成都,猛将兄总能不失时机地向记者透露:
“我的好朋友史泰龙要来成都见我,可我很忙,就不见了”;
“我的好朋友汤姆汉克斯据说要来中国,可惜这次不能来成都,只好下次把酒言欢了”;
“我的好朋友乔丹前一阵悄悄来趟成都,还到我家赴家宴,但他不想让更多人掺和,这次家宴,只好恕不接待记者,就没告诉大家了,现在他人走了,可以向大家公布了”……
哎,想不到,一年多不见,马前进竟然攀上了成都名人猛将兄,我不知道是该为马前进庆幸还是惋惜。也许,还是应该庆幸的吧,“小马哥”总算找到文化界了呀,其意义,简直不亚于地下党找到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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