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手》
第37节

作者: 吴钩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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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认为,学习了解历史最大的困难并不在于文字的障碍,而是在于如何读懂那些文字的真实含义,或者是如何透过文字,看清它们背后的历史真相。在这方面,非专业的作者往往拥有自己的优势。他们会根据自己的阅历和见解,对史料作出自己的解释,或者从不同的角度提供自己的视野。吴钩的《隐权力》一书就提供了这样的解释和视野,无论你是否赞成,都值得一读。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张鸣:
  走社会科学的路径,研究历史,而且制造新名词,这是吴思的研究路径。吴思之后,又有吴钩。话说得明白,道理讲得透。“潜规则”无独有偶,“隐权力”也许不久将风靡于世。
  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秋风:
  “隐权力”概念为理解传统中国的政治现实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观察和解释工具。借助这一工具,传统乃至当代政制中的诸多现象,可以得到连贯而有效的解释。

日期:2009-09-19 00:14:49

  以现代目光看来,裙带关系是一种腐败形式,但放在古代官场,与其将搞裙带关系视为腐败,不如承认它是维持权力的必要手段,因为在传统官场,科层制(正式权力结构)所传递的权力往往是不足的,身在其位,未必能谋其政(胡林翼不讨好官文,同城督抚可能就会斗下去,老胡就可能拿不到足够的权力).这时候,一条裙带就是一条管用的权力管道,从房闱直通公堂.

  因此,与其批判裙带关系,不如检讨正式权力结构之不足.打个比方,自来水管堵塞了,水务局不去疏通它,用户就只能私接水管.

日期:2009-09-19 00:45:58

  裙带关系:比喻妻女、姊妹的亲属。指相互勾结攀援的妇女姻亲关系。出自宋·赵昇《朝野类要》卷三:“亲王南班之婿,号曰西宫,即所谓郡马也,俗谓裙带头官。”
  

日期:2009-09-19 15:35:00

  推荐几本谈人情关系的学术著作:
  <大公司与关系网>:本书研究了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西方、日本和中国大公司在中国市场上遭遇“关系网”的经历。
  

日期:2009-09-19 15:37:40

  <礼物、关系学与国家>
  笔者沿着古代关系学的谱系,追踪到清代之前对建立国家官僚权力的法家形成抵制的儒家伦理制度。二十世纪,关系学在掀起密集的关系学网络并阻止和切断国家机器垂直运作中扮演了相似的角色。
  

日期:2009-09-19 15:47:39

  <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作者认为,只有从人情、面子与权力的运作过程出发,关注个人权威、道德品质、利益往来及血缘关系等因素的配合方式,才可能揭示出中国社会的运作机制与规则,并建构起相关的理论模式。
  

日期:2009-09-19 15:51:04

  <面子>:本书中讨论“脸”和“面子”的篇幅居多:丢脸、长脸、不要脸、脸皮厚、没脸见人、体面、给面子、留点面子、要面子、看我的面子等诸多概念,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和日常交际的基本概念。而这些概念也正是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人深层心理结构的一种反映,从而揭示“人情与面子”在中国历代官僚体制中的突显地位。

  

日期:2009-09-19 15:57:14

  我将人情面子关系网络当成一种影响权力的变量,乃至就是一种隐权力,上面列出的几本书,并没有明确提到"隐权力"的概念,不过对于我们理解"隐权力"的内涵,不无启示.

日期:2009-09-19 19:13:16

  今日偶然发现了陈兆肆先生的一篇论文<清代衙役群体的隐性权力及其运作方式>,与我对隐权力集团的观察有暗合之处,我摘录陈文最后几段文字,与诸位分享陈先生的观点——
  衙役周围的诸多群体,有着极为相似的原生经济处境和社会地位。他们或困于经济收入之低而生活毫无保障,或因法律地位低下而长期不为官方和基层社会接纳。若要达到养家糊口和办案经费自理的状况,胥吏少量的工食银乃属杯水车薪;地保无一丝俸禄,惟有免交赋税特权;晚清众多旗民日益贫困潦倒,为生计一筹莫展;讼师多源自壮志未酬的监生、乡约、地保、文武生员等。可见在原初阶段,他们都过着相似的并不宽裕的生活。

  此外,他们的社会地位或因法律的重重限制,或因官民的有意疏远而日益卑下化。幕师为官倚重,但始终被排斥在体制之外,清廷为防幕府结党擅权,采取一系列防范打击措施;地保或许能在民间擅作威福,但始终是半官员身份的“在官之役”;旗民身份的尊贵,渐因经济上的窘状而成昔日黄花;胥吏不准捐监报考,世为贱民;讼师为官方贬称讼棍之余,始终从事着如履薄冰的高风险职业。这些群体有时为官方倚重。但又为官方拒绝进人体制之内,他们成为官民之间沟通的枢纽,但又始终生活在官民心外。

  他们在法律的规定中近乎无权,然而凭借着手中掌握的现有资源,为自己的权力运转搭建了广阔的舞台。他们擅长利用官方所认可的资源,使用卑伎,玩转权力。刑名幕友娴于利用“申韩家言”的智识资源,从而获得了一份“佐治官员”的隐性权力;胥吏“与清朝共天下”,“官虽至暴,必由胥吏助成其虐;官虽至仁,必籍胥吏施行其惠”;地保因熟悉一方民情风俗,为地方正印官“不或缺,乃至清中后期形成“唯保甲是赖”的局面。由于民间对讼帅需求量之大,其权力一度发展至“民间不怕官怕讼师”、“官方欲结而讼师不允”的地步。至于衙役,如前所述,其直接以班房等工具为资源,通过对羁押者的时空路径操控,辅之以酷刑,获得一份操控在押者生命的权力,这种权力通过“演示”等方式散至民问,深入社会。

  事实上,以班房为据点,以衙役为中心,以利益为纽带,以社会地位为认同中介,出现了囊括幕师、胥吏、讼师、地保、没落的旗民等群体在内的较为庞大的、自发、松散的衙役群体。这一群体的形成,不仅由利益的驱动,也有其相似的社会经济地位、相似的社会观感和内心体验等因素造就。他们利用手中的资源发展出一份实实在在的隐性权力,虽然“处在政治队伍的边缘,但影响却甚大”。

  清人韩振曾以“显政”和“隐政”来界分当时的两种权力类型。笔者以为衙役群体的隐性权力正与显性权力相对应,既与官方的法定权力有别,又与主宰基层社会运行的士绅精英权力不同。衙役共同体的隐性权力,往往游离于合法和非法之间,并具有强烈的暴力色彩;官方的法定权力本质上是皇权的分割,合于法统;主宰基层社会运行的绅士权力源自习惯,合于传统。傅衣凌先生曾提出中国传统社会权力“多元结构”的概念,笔者深以为是。但其“二元社会控制体系”回之说,笔者并不赞同,至少衙役群体的隐性权力就很难归人其中的任一类型。


日期:2009-09-19 20:36:35

  什么是隐权力者?清人韩振《幕友论》中的一句话可以拿来做注脚: 
  “自天子至庶人,未有不求助于人者也。上者辅德,次辅事。天下之事谁為政?曰二显二隐。何谓显?曰三公统六部,六部各统其曹,是谓内之显治;以司道察守令,以督抚察司道,是谓外之显治。何谓隐?曰内掌曹郎之事,以代六部出治者,胥吏也;外掌守令司道督抚之事,以代十七省出治者,幕友也。是皆上佐天子以治民事,而其跡不见者也。”

  随便翻译一下:
  一个篱芭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上至皇帝下至庶人,都需要人帮衬打理。那么天下的政事,是什么人在打理?有“两显两隐”四类人。
  显,即正式的权力代理人。在中央政府层面,宰相、宰相统率的六部、六部所统各曹,是显权力者;在地方政府层面,督抚领导司道,司道领导府县,这也是正式权力。此合称“两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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