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面的原因,所以我的弱点很难被发现,以至于很多人会认为我特别孤傲,是那种小姐身子丫鬟命,不知天高地厚的人。
既然我不想采取主动,不能采取主动,而季秋又忘了她的承诺,半点信用不讲,那么最后我只好将欲火强压到心底,当它不存在了。不存在当然是象征性的,自欺欺人的,无可奈何的,要想完全熄灭欲火颇有难度——季秋的魅力如果只能到此,那也就不值得我用“强压”这个词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转眼间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这样从我生命中划走了。时间总是这样被划去,它同时带去的还有生命和其它,对此谁也无可奈何。世间如果真有什么上帝的话,时间就是上帝,它制造一切又毁灭一切,而且总是那么有条不紊,铁面无私。
谁说的公正是最优秀的品质?公正代表了冷酷才是真的。
正当我自以为完全没了希望的时候,有一天下午,我的手机突然响了,电话里那个梦魂缠绕的声音在我耳边清晰地响起:“大侦探,想我了没?”我突然之间热血狂涌,几欲从我身体里冲荡而出,席卷四面八方。
日期:2012-04-14 08:13:55
四
我周身的血液因为这一句话熊熊地燃烧起来,在那一瞬间我费力设置的那堵貌似坚实的高墙很轻易地就崩塌下来,划为一堆碎渣。原来它只是个道具。
那堵墙一塌,我立刻原形毕露,显得那么滑稽可笑,原来在季秋的主动之下,什么都他妈的不成理由!
完全没有色胆包天这一说,那墙不是因为这个轰然倒塌的,我根本彻头彻尾就是虚伪之人,根本就是在作茧自缚,包裹自己,隐瞒自己,欺骗自己。虚伪且懦弱。
激情燃烧之下,似乎季秋的第N个姘头什么的也无关紧要了,我那时恨不得自己有特异功能,能够如“电话精灵”一样钻到电话里去,顺着声波一下子蹦到她面前去。或者如我佛如来一样,一伸手就能将她随便从什么地方抓过来。——如来是否使用自己的超能力做过这种事呢?我想他大概至少想过。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当时懒洋洋地说出的话却是:“哪位啊?”
日期:2012-04-14 08:37:01
我想我真是没治了,话一出口我立刻后悔不迭,在心里将自己骂了不知几千万遍(我大概是一千万一千万数的,这适合我的数学能力,而且不如此力道稍嫌不足,时间也不够用)。我猜想她这样的女人一定最恨别人忘了她,听不出她的声音(大概哪个女人都恨),最恨男人拖泥带水,拐弯抹角,因此急忙又换了很急切的声音说:“啊啊,是你!想,怎么能不想?我想得日子都不知道怎么过了,你这样的女人只有木头才会不想!”
说完了我再次后悔,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说这么肉麻的鬼话,这难道是我这样成熟有品的男人该说的吗?我真是为了自己的下半身什么都不顾了!这时候我特别羡慕古今那些可以从容游戏人生的浪子,所以说我这种伪君子最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也是八十后啊,为什么我身上就半点时代气息没有呢?这个肉食的时代,裸露的时代,快餐的时代是不应该有我这种怪胎的。我发誓将来有时间一定好好研究一下自己是如何炼成的,如果有某位专家对我感到兴趣,不嫌我鄙陋,我也甘愿将我自己贡献出去。我只求别将我如一只猴子般关在笼子里就行,那样我会很烦躁。
季秋咯咯地笑起来,像一只老母鸡,却是世上独一无二的那种老母鸡,足以靠她的笑杀死世上所有的公鸡,不管老少。她说:“那我是什么样的女人呢?”
她这话却把我问住了,她是什么样的女人呢?她喜欢或者希望我说她是哪种女人?这事我可拿不准。
日期:2012-04-14 09:36:19
所幸季秋并不急于寻求答案,她接着又说:“你啊,跟块木头也差不多了,简直是朽木一根,不可雕也!说你是块木头还是照顾你,你货真价实就是那种想当婊子又想立贞节牌坊的人。”
她的话真是一针见血,我握着电话愣住了。
“怎么?”她说:“生气了?这么小气!开玩笑的。下班后给我电话,我一定好好抚慰一下你那颗容易受伤的玻璃质的小小心灵。没办法,也许正因为你是那样的人才喜欢上你的,这个世界上连牌坊不要的人多了去了,你已算得上优良品种。”
转眼间我的卑劣又成了某种优点,我被这个巧言善辩的女人弄得不辨真假。
握着电话,一时间我的心中滋味难辨,但她中间那句话却使我非常受用,我不想再去表演自己的笨拙了,于是我赶紧回答她道:“哪能呢?我生气不是太吃亏了?何必等到下班,我反正无事可做,现在就可以过去。”
她大笑,说:“这才像话!男女之间不就那点破事吗?人生苦短,爱咋地咋地!”
她看来是破罐子破摔了,我不妨先在自己身上弄条硕大的裂缝再说。她说得不错,男女之间还真就是那点破事,何必忸怩作态!人生苦短,爱咋地咋地!我一把将手机摔倒沙发上,狠狠说道:“去他妈的,老子以后再不那么矫情,那么虚伪了,几十年后一堆黄土压身,干嘛非要给自己设置那么多障碍呢?”我这时特别恨孔夫子,中国的很多事都是他们几个闲着没事搞出来的,我希望自己能回到原始社会。
我此后一头扎进洗手间洗了把脸,然后就义无反顾地走出了我的办公室,我那个样子不像是去赴一场约会,倒像是要去参加一场征服摧毁世界的大厮杀似的。
我以前难道就没赴过约会吗?我听到父亲在我耳边说:“都是那个娘们弄的!”但是我说:“不,不是,不是任何东西弄的,也可能是任何东西弄的。”
季秋需要我去征服吗?谁杀谁还不一定呢!
得了,下面的事还是以后再说吧,季秋在我的故事里不只是我情感的导师,我的情人,她不只是为了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不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插曲,我下面有的是时间说她。
我现在对信封里的东西感兴趣了,这才是我现在该干的事。
日期:2012-04-15 08:10:30
第十二章 作家夫妇
一
那个信封很普通,从外表看上去里面空无一物,我很奇怪方十一并未使用胶水,他只在封口处用了两个常见的书钉。
他不是把他的秘密看得比天还大吗?不是尽可能不想让第三者知道吗?他难道如此信任他的信使,自以为绝对能够使他畏惧到,或忠诚到连好奇心也不敢有不能有的地步吗?如果真是这样,他的书钉似乎也多此一举,那么此人一定比我更适合做这项工作了,我却至少已经将这件事告诉了两个人,我的父亲和陈晓明。
我在打开那封信的时候很仔细地观察了一下,我相信那对书钉如果动过的话,我一定能够发现,但它们的确没有被动过。
这使我对方十一越发感佩起来,那么他找上我是的确确有坚实的理由的了?除了他解释的理由,和我能想到的理由,那么送信之人大概唯独缺乏的是我这种“偷窥”的本领了,除此而外别无他说。
孟尝君以鸡鸣狗盗之徒由秦国顺利脱身,并声名大噪,哈哈,看来方十一有孟尝君纳士的心胸,完全不嫌我之鄙陋。
鬼才知道这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呢!我暂时不能期望一下子将所有的答案找出,我只有先去看看那封信了。那里面是一张薄薄的纸片,看样子是从某个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上面只有寥寥的三行字。
看了那寥寥的三行字,我对方十一的佩服先烟消云散,后重新升起,原来那三行字所透露出的信息有等于无,对于那些毫不知情的人来说直比天书还要难解。它们即是有意义的,也是无意义的,既可当做垃圾扔掉,也可翻译成万国文字,做千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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