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第6节

作者: 曹三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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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重极有经济头脑,他白手起家,一边种田,一边做买卖。生性节俭,物无所弃,又善于管理,课役童隶,各得其宜。多年下来,开荒加兼并,拥有田地已多达三百余顷,合今三万多亩。财富也是越积越多,家资亿万,一跃成为湖阳首富,即使在南阳郡,也是有数的富豪人家。老头子如今已过古稀之年,精神依然矍铄得很,事必躬亲,肩挑背扛起来,连很多小伙子都不是对手。
  但是,刘秀从小就不待见这个严厉的外祖父,他觉得老头子不仅不可爱,反而很变态,在家中立下众多森严的规矩,子孙后辈早晚都要恭敬地向他请安致意,像在官府办公一样。如此压抑的环境,也难怪不讨小刘秀的喜欢。
  老头子在家中有着绝对的权威,所有大权都揽在他一人之手。秦汉时代的家庭,一旦儿子结婚,往往会从家中分得一份财产,然后离开父母自立门户。这也就决定了,秦汉时代的家庭,一般只由两代人组成。譬如刘秀和他的亲叔父刘良,事实上就是两家人,并不住在一起,而是各过各的生活。①
  但樊重一家,却是很罕见的三世共财,即从樊重到他的儿子,再到他的孙子,都未曾分家,而是始终在一起共同生活。在秦汉史册上,这是有关三代人同丨居丨共财记载的仅有的两例之一。②
  可以想象,在父子分家乃是当时社会常态的情况下,要保持三世共财,老头子一定要足够强硬,同时摆得平家里人,尤其是那些希望单过的儿媳妇和孙媳妇们。老头子不肯分家,除了情感上的考虑,更有经济上的考虑。韩非子曰:长袖善舞,多财善贾。老头子当然明白这个道理。财富的集中,有利于更快更高效更游刃有余地攫取更多的财富,而一旦任由儿子和孙子将家产分去,财富化整为零,规模效应将就此失去。
  当刘秀的父母结婚时,严格地说,是樊家高攀了刘家。樊家虽然有钱,终究只是平民,而刘家虽然钱不多,却是大汉宗室,而且代代仕宦,拥有平民不可企及的地位和权力。
  时过境迁,刘家也变成了平民,而且家产也被刘縯糟践光了。一贵一贱,亲情乃见。也许,老头子风度好,并不后悔为女儿结了这门婚事,但架不住樊家其他人态度起了变化,开始对刘秀一家冷眼嫌弃,总怀疑他们要么不来,要来就必定是要图他们家点什么。因此,刘秀就更不乐意上姥爷家玩。
  他从萧县返回南阳,出于礼节,这才特意陪母亲拜访过一次老头子。老头子和刘秀也不亲昵,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伯升这个败家子怎么没来?”
  对于刘縯的所作所为,老头子是很不以为然的。在全国,老头子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在湖阳这个小地方,他可是一个呼风唤雨的大人物。而且,他能有今日的成就,全凭自己的智慧和努力,这让他更有理由感到自豪和骄傲。当然,和绝大多数白手起家并获得一定成功的人一样,他对自己的成就有着过高的评价,对自己的能力也有着超乎实际的夸大。而这也让他想当然地认为:由于他是如此的成功,别人都应该毫不迟疑地向他学习,走他曾经走过的道路。

  因此,老头子对外孙刘縯的堕落格外地痛心疾首。他像孔老夫子一样,无比惆怅地感叹道,“何莫由斯道也?”为什么不肯走我给你指出的阳光大道?
  老头子的意见很明确。识时务者为俊杰,刘氏已经丢了天下,就应该认命,别梦想着再夺回江山,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而老头子所谓的阳光大道就是:像他那样吃苦,像他那样赚钱,像他那样发财。虽无官爵封邑,而富比封君,乐如公侯,人生如此,亦可无憾也。
  刘秀的家境并不宽裕,这老头子当然知道。可老头子非但知而不救,而且还对着刘秀耍嘴皮子,讲大道理。换一个忤逆的外孙,一定在心里头暗骂了:我这边都快破产了,你却还在那边给我画饼充饥。你不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吗?不仅赈赡宗族,恩加乡闾,而且还搞资本运作,光外面的放债就达到数百万之多。怎么到了外孙面前,就变得一毛不拔了?口惠而实不至,煞是可恨。
  刘秀不会这么想。他很小就懂得了,姥爷家再有钱,那也是姥爷家的,是姓樊的,不是姓刘的。

  在当时,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樊重的钱,刘秀的母亲是没有权力分的,因此,樊重的钱,确实跟刘秀一点关系也没有。
  《尔雅》概括出人的四种亲缘关系,分别为宗族、母党、妻党、亲戚。一般来讲,宗族优先于母党,母党优先于妻党,妻党优先于亲戚。举例来说,樊重的儿子樊宏,也就是刘秀的舅舅,娶的妻子却是刘赐的妹妹,而刘赐又是刘秀的族兄。如果按照宗族的关系,刘秀要管樊宏的老婆叫族姐。如果按照母党的关系,则刘秀得管樊宏的老婆叫舅妈。由于宗族优先于母党,所以刘秀并不会管樊宏的老婆叫舅妈,而是只能称呼她为族姐。
  正因为此,当某一个家庭陷入困境,首当其冲具有援助义务的,通常是其宗族,然后依次类推。而在实施援助上,也是同样如此。对樊重来说,他如果要进行救济的话,也是要先从自己的宗族开始,然后再到母党,依次类推。外孙在这个亲缘序列中,排在末后。即使到了今天,可能还是会有很多同学有过这种感受:姥爷更疼的是他的孙子孙女,而不是你。面对现实吧,因为你跟他不是一个姓的。外祖父,外孙,顾名思义,彼此终究只是外亲而已。
  再说了,樊重的外孙,并不止刘秀兄弟三个,还有何氏兄弟。何氏兄弟不团结,争夺财物,樊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一县称美此举,推举樊重为县三老,主掌教化。
  由此也可以看出,从财物上救助外孙,并不是作为姥爷必须尽的责任。心情好,救助一下,那是值得称赞的美意。心情不好,不救助,也绝不会有人因此而加以责怪。
  樊重不救助刘縯,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从风俗习惯上,他本来就不必救助,刘縯也不归他救助,该救助刘縯的,是刘縯所属的刘姓宗族。二是他根本就不赞同刘縯的作为。三是他作为一个商人,深谙救急不救穷的道理。刘縯好手好脚的,却不事生产,游手好闲。一旦给了他钱,让他不劳而获,反而是在纵容他继续浪荡下去。
  综合以上,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刘縯傍着这么一位富得流油的姥爷,却依然要铤而走险去盗墓劫道,以解决生计问题。

  另一方面,刘縯也根本就懒得向老头子求助。他已经多年不登老头子的门了。他讨厌听老头子的唠叨,更讨厌老头子逼着他分享他那些所谓的人生智慧和成功经历。在壮志凌云的刘縯眼中,老头子就是一区区田舍翁,何足道哉!
  ①秦汉时期的家庭规模如此之小,当时的法律制度是一大关键因素。秦国自商鞅主政,立法有:“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这样的法律,在西汉和新朝得到了继承。更详细的分析,请参见瞿同祖先生的《汉代社会结构》。
  ②另一例见于《后汉书•蔡邕传》:" (蔡邕)与叔父、从弟同丨居丨,三世不分财,乡党高其义。"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8:

  姐夫

  每回刘縯出门,只要不是奔干坏事去的,一般都会带刘秀随行,带他结识人物,教他应对事件。刘秀也知道,这是刘縯在蓄意培养他,刘縯在未来的事业中,已经给他预留了一个重要位置。
  刘秀陪同刘縯最常去的地方,是新野的二姐夫邓晨家。与其说刘縯是去串门,不如说他是去串连。因为,要实现他那宏伟的计划,邓晨将是他极其关键的一个盟友。
  邓晨,字伟卿,乃是名门之后,三世仕宦,皆官至二千石,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连续三代人都做到了部级高官。曾祖父邓隆,官居扬州刺史;祖父邓勋,官居交阯刺史;父亲邓宏,官居豫章都尉。虽然有如此显赫的家庭背景,邓晨却没有像先辈那样踏入仕途,而是闲居在家。继承邓家仕宦传统的重任,自有长兄邓让承担。邓晨则安心地做着新野王,在新野的地盘上,他也确乎有实力称王。
  邓晨和刘縯一样,也开门养客,纠集有数百之众。刘縯来拜访邓晨,其实也是顺便来拜访邓晨所养的这些门客,他一边拜访,一边在心中暗暗盘算,一旦造反起来,这些门客都能派些什么用场,嗯,荀彧可使吊丧问病,荀攸可使看坟守墓;程昱可使关门闭户,郭嘉可使白词念赋;张辽可使击鼓鸣金,许褚可使牧牛放马;乐进可使取状读招,李典可使传书送檄;吕虔可使磨刀铸剑,满宠可使饮酒食糟;于禁可使负版筑墙,徐晃可使屠猪杀狗……刘縯就这么幻想着,仿佛部众已然汇聚,粮草已然齐备,正在他的号令之下,浩浩荡荡地杀奔长安。
  邓晨何尝不知刘縯在打他门客的主意,但他是一个很开放的人,对此并不介意。他早看出刘縯绝非平庸之辈,他一定会干出轰轰烈烈的大事来,他注定为一场伟大的命运而诞生。邓晨没有刘縯这样的霸气和自信,但他毫不迟疑地选择站在刘縯一边。尽管不能伟大,至少也要与伟大同行。
  邓晨的门客们也同样被刘縯征服。这个从舂陵来的汉子,大汉皇室的后裔,龙行虎步,形貌伟岸,一看就非同等闲,日后必将兴风作浪,扰乱乾坤。跟着邓晨,有肉吃。跟着刘縯,却能出将入相,马上封侯。于是纷纷归心,深相结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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