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索隐》
第37节

作者: 于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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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干办、李虞候道:“放着我两个跟着太尉,定不致差迟。太守,你只管教小心和气,须坏了朝廷纲纪,小辈人常压着,不得一半;若放他头起,便做模样。”
  瞧这事有意思不?这边说那边装,那边说这边装,到底是谁在装?莫非是两边都在装?
  我觉得,关键还是朝廷这边的人没有把事情搞好。代表朝廷的人名义上是代表国家,其实他既没想着要代表国家,也没想着要代表皇帝,他就是想着用钦差大臣的身份给自己捞一些好处,包括那些“面子”之类的虚好处。换句话说,这些朝廷来人实际上已经辜负了皇帝交给他们的使命。他们把皇帝给予的权力当成了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在他们的心里,皇帝并不重要,因为他们自己就是皇帝。他们享受了皇帝的权利,却把皇帝应尽的义务留给了远在京城的皇帝本人。权利义务一分开,还有尽心尽力的人吗?不尽心尽力了,事情还能办好?有了成绩是他们的,有了问题则是由皇帝担着。或者说,有理的事都是他们办成了,没理的事由皇帝操心去吧。所以说,当权利义务不统一的时候,有理的事也就能办成没理的。

  有人问了:“照你这么说,犯错的都是皇帝手下人,皇帝本人是不犯错的了?”我的说法是:皇帝也犯错,但相比之下,皇帝犯的错确实要少一些。这主要是有两个原因。第一,皇帝说的话都是些原则性的指示、批示、指导意见,也就是说,都是些放之于四海而皆准的话。比如“要关心群众”什么的,这种话哪能有错?第二,在古时候,皇帝把全国的人、财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浜,莫非王臣”。皇帝把天下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可并不是单纯的说一说而已。一个人再糊涂,也会爱惜自己的财产,我们常见到破坏公物的,而破坏己物的就很少有,皇帝也是这样。他只要不傻,就会知道把天下的普通人都搞坏了就等于是把自己的财产搞坏了,让自己的财富增加好呢还是让自己的财富减少好呢?我想,任何一个正常的皇帝都应该有一本账。有一句话叫做“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地方官们总是抓一把就走,为什么?原因之一就是他和这些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关系。他就是不抓一把,也不会得到什么好处,顶多来个“留取丹心照汗青”。问题是,如果自己穷困潦倒一辈子,就算是照了汗青又能怎么样呢?何况还未必能照上。说来说去,还是一个权利义务的不对等问题。如果各级官员都有各自的权利义务的话,大概大家都会把有理的事往有理处办。因为在那种状态下,为普通人办事就相当于为自己办事。为别人办了事,别人高兴,自己也有好处,何乐而不为?

  三、哪儿有好处就上去插一脚,插坏了走人。
  皇帝要招安宋江一帮人,第一位担当重任的是陈姓太尉。这陈太尉刚刚接受了任务,两位实权人物——蔡太师和高俅——就介入进来。都做了重要指示,而且最重要的,都派出了自己的手下人给太尉做参谋。这两位为什么忽然都对招安热心起来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觉得这次招安有可能成功。一旦招安成功,这可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这件好事是谁做成功的,那个谁也就是为国家立下了大功一件,必然会得到好处。现在,陈太尉有可能做成这件事,也就是有可能为国家立下大功,也就是有可能得到好处。既是有好处,为什么不分一下呢?所以老蔡和老高都要介入到这件事中来,为的就是到时候分一些好处。这也就是封建统治者的另一个特点:哪里有好处就到哪里插一脚。

  我们先来看看两位大人是怎么说的。
  蔡太师问道:“听得天子差你去梁山泊招安,特请你来说知:到那里不要失了朝廷纲纪,乱了国家法度。你曾闻《论语》有云:‘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使矣。’”蔡京又道:“我叫这个干人跟随你去。他多省得法度,怕你见不到处,就与你提拨。”
  高太尉道:“今日朝廷商量招安宋江一事,若是高俅在内,必然阻住。此贼累辱朝廷,罪恶滔天,今更赦宥罪犯,引入京城,必成后患。欲待回奏,玉音已出,且看大意如何。若还此贼仍昧良心,怠慢圣旨,太尉早早回京,不才奏过天子,整点大军,亲身到彼,剪草除根,是吾之愿。太尉此去,下官手下有个虞候,能言快语,问一答十,好与太尉提拨事情。”

  看他们两人的语言,当时商量招安的时候都不在朝堂,都是事后听说的。但两人听说的速度不同,太师快而太尉慢。当然也许是反应的速度不同,太师反应快而太尉反应慢。两人对待招安命令的态度也不同,太师无反对意见而太尉有反对意见。当然也许是太师有意见但没有表现出来,而太尉有意见就表现出来了。从这些我们都可以看出,太师的水平要比太尉高一些,毕竟,姜还是老的辣。皇帝已经做出招安的决定来了,为什么还要反对呢?你看人家老蔡,皇帝的决定是机会,皇帝的任何一个决定都是机会,机会来了,老蔡抓住了,机会都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啊!高俅就差了一点,非要反对皇帝的决定,而且还要让别人知道自己反对皇帝的决定,这是何苦?当然,小高同志最后也还是反应过来了。

  他们俩都做出了自己的决定——插一脚。
  插一脚必然就插坏了。何以故?本来是一个人或一个集体的人做这件事,插了一脚之后,就变成了二个人或两个集体的人做这一件事。两个人必然就会因为利益分配问题发生矛盾,最后的结果大概就是谁也不愿意真正的出力做事,只愿意到最后捞好处。哪有那么多的好处让两个人分?就像一个童话故事说的,几个老鼠一起种地瓜,地瓜快熟的时候一个老鼠就想:“我先吃上一点吧。”于是它就扒开土吃了一点地瓜,又把土埋好。其他那几个呢,也都是这么做的。于是地瓜就死了。老鼠们都很得意,心想:“幸好先吃了一点,要不一点都吃不着了。”这插一脚的事,和老鼠们差不多。

  这些人喜欢插一脚,原因可能是官员的数量太多。数量多了之后合法的报酬就少,就吃不饱,吃不饱就要想办法多吃点,想来想去就想出了遇到好事插一脚的办法。所以,插一脚通常也可以叫做“分一杯羹”,意思也是多吃一点。
  不可逆转的变革
  关于儒家思想及先秦时代的一些猜测
  本文和《水浒传》的关系并不大,只是回答前文说到过的一个问题。
  前文书说到,孔子创立了儒家思想,儒家思想被后世定为官方思想,孔子本人也被尊为“圣人”,但是孔子在世时却是个不得志的人,根本就是个要饭的,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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