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野望》是王绩的代表作,全诗一共八句,每句五字,从形式上看,已经基本符合五言律诗的格律。中国古代诗歌,最早的是《诗经》里面的四言诗,之后又有了《楚辞》以六言为主的诗歌,汉魏、南北朝以五言诗为主,但是这些诗歌,在音韵、词性、句法上做严格的要求。而这首《野望》,第三句和第四句句式相同,词性一致,形成了严格的对仗,第五句和第六句也对仗,唐诗每两句称为一“联”,这种对仗的联就称为“对联”,后来春节时家家门前贴的春联就由此而来;其他没有对仗的,如第一联和第四联,就称为“散联”。每联末尾一个字称为“韵脚”,就是必须押韵的字,按照这种方式组织起来的诗歌,就叫“五言四韵诗”,后来称为“五言律诗”。而王绩这首诗,被公认为唐代最早的五言律诗。因此,称王绩为唐诗的开山鼻祖,一点都不过分。
这首诗是傍晚,作者在故乡东皋眺望有感而作。在官场胡乱地混了半生之后,王绩突然发现,自己竟无所归依,也许是无人了解自己的才能,也许是了解自己的人自己又看不上眼。于是,在这个秋天的傍晚,落晖映照着山林,作者静静地看着牧人们驱赶着牛羊,猎人们带着猎物回家。他们互相都不相识,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但是,这种彻头彻尾的孤独却又让诗人感到无可言喻的悲哀。于是,在这傍晚的余晖里,他想起了不食周粟,到首阳山采薇的伯夷、叔齐兄弟了。
为什么这样想啊?诗人对伯夷、叔齐兄弟俩不食周粟的傲骨是敬佩的,做人就是要有一些骨气。这是王绩的性格!
这首素朴的诗,读起来很有韵味,泥土气里夹带着玫瑰的花香。值得我们细细品读。袁行霈在《唐诗鉴赏辞典》中赞扬这首诗说:“从南朝的宋齐梁陈一路读下来,忽然读到这首《野望》,便会为它的朴素而叫好。”的确,受齐梁宫体诗和初唐上官体的影响,初唐很多诗歌都无法摆脱浓浓的脂粉气。英明神武如李世民,也写出“花生圆菊蕊,荷尽戏鱼通”“结伴戏方塘,携手上雕航。船移分细浪,风散动浮香。”之类的诗句,如上官仪的“芳晨丽日桃花浦,珠帘翠帐凤凰楼。蔡女菱歌移锦缆,燕姬春望上琼钩。”已丝毫看不出男儿气。而王绩的《野望》,无疑在这脂香粉浓的诗风中注入了一股清新之气,似乎是漫天的齐梁绮丽夜空中透出的一抹绚丽的晨曦,唐朝终于开始有了男人写的诗歌。
这首诗也就是一首属于未来的诗。它为王勃等人奠定五律诗的格律作出了示范;同时,我们可以发现,这首诗又与王维的作品十分相似,它上承陶渊明,下启王孟韦柳,是唐代田园诗的先声。因此,可以这样认为,不仅从形式还是内容上,唐诗最伟大的一页,都是由王绩这个酒徒揭开的。
三十多岁就开始隐居生活的王绩,644年卒于家。虽然他的诗歌在格律上还处于初创,不够完备,在境界上还欠壮阔,不过,在五言律诗的发展史上他毕竟有筚路蓝缕之功,这是不可否认的。多年之后,他的一个侄孙继承了他的衣钵,成为初唐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这个侄孙,就是在文学史上永垂不朽的王勃(王通的孙子)。
《秋夜喜遇王处士》是一首五言小诗,写得干脆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却有韵味盎然:
北场芸藿罢,东皋刈黍归。
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
王绩一生郁郁不得志,两次归隐直至终老。在家里,他总是喜欢和那些隐居山野的文人相交。这真是《秋夜喜遇王处士》这首诗,就是反映他归隐生活的一个侧面。处士,古代对隐居民间而有才学之人的敬称。傍晚时分,耕耘回来,与相知的老王相遇,不胜欣喜。此时,一轮秋月,正冲破夜空的黑暗,初显其明丽的光辉;萤火虫快乐地飞着。一个多么宁谧而又祥和的世界!
从诗描写相遇时的情景来说,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是朋友相遇时的激动与快乐。“天下之快莫若友,快友之快莫若谈”,在劳累之后,老朋友意外相遇,一定会席地而坐,抽袋烟(当然,那是还没有烟呢),喝口水,然后互相询问庄家的长势,家人的情况,甚至谈到社会上的种种问题,倾吐对家国的忧虑……
更可能的是,家里如果有一瓮好酒,就邀请老朋友去喝一杯。所谓“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即是如此
诗里面没有具体写两人相遇后所作的事情,但是,从它所表达的感情里我们就可以想象出各种画面,但是,作者却没有写,给读者留下了极大的想象空间。这就是它的艺术魅力。
王绩的独特之处还在他也像陶渊明自己做挽诗那样,自撰墓志铭:
王绩者,有父母,无朋友,自为之字曰无功焉。人或问之,箕踞不对,盖以有
道于己,无功于时也。不读书,自达理。不知荣辱,不计利害。起家以禄位,历数
职而进一阶。才高位下,免责而已。天子不知,公卿不识。四十五十,而无闻焉。于
是退归,以酒德游于乡里。往往卖卜,时时著书。行若无所之,坐若无所据。乡人
未有达其意也。尝耕东皋,号东皋子。身死之日,自为铭焉。曰:
有唐逸人,太原王绩。若顽若愚,似骄似激。院止三迳,堂唯四壁。不知节制,
焉有亲戚。以生为附赘悬疣,以死为决疣溃痈。无思无虑,何去何从?垅头刻石,马
鬣裁封。哀哀孝子,空对长空。
把生死看得很平常,可见他人生观是何等洒脱!
日期:2011-05-22 09:19:00
3.王梵志“土馒头”论
王梵志约生活在六世纪末至七世纪中下叶,这个诗僧的作品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朴实的语言里,包藏着一颗愤世嫉俗的心。如果生活在反右或者文丨革丨中,早就被斗个死去活来,不判个死缓才怪哩。为什么他生活在大唐初期,国力强盛,政治宽容的情况下,却有如此多心境?大概与他的出生有关。冯翊《桂苑丛谈》里说: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之时,家有林
檎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撤其皮。遂见一孩,抱胎
而出,因收养之,及七岁,能语。向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告:
“因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喜。我家长育,可姓王也。”作诗讽人,甚有
意旨,盖菩萨示化也。
这段话是一派胡说,,说王梵志无父无母,是树桠里蹦出来的,但从中透露出王梵志刚从娘胎里出来就被抛弃了,是一个可怜的弃儿,所以,连父母是谁也不知道,被有些怜悯心的王德祖收养。然而,这个王德祖也不负责任,没有尽心尽力,让他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却等他长大了一点,就送到庙宇里当和尚去。这样,王梵志就尝尽了人世间的种种炎凉,哪怕社会在进步,生产力大幅度地发展,但他的心却已经冷透,冷眼看世界,把这个世界彻底看穿。因此,当他学了文化,会写诗后,就毫不客气地抨击这个不合理的社会。
他的诗绝大部分内容都是讽刺以说理为主,重视惩恶劝善的社会功能。某些诗篇具有讽刺世态人情的积极意义,如:“造作庄田犹未已,堂上哭声身已死。哭人尽是分钱人,口哭原来心里喜。”诗的风格浅显平易,甚至有些口语化,而往往寓生活哲理于嘲戏谐谑之中,寄嘻笑怒骂于琐事常谈之内。如《诗》(二首):
我有一方便,价值百匹练。
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
他人骑大马,我独跨驴子。
回顾担柴汉,心下较些子。
第一首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的无价之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是古代社会里穷人普遍具有的“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我们直到现在还常常听到,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斗,那些财大气粗,威势烜赫者,你即使有理,也千万不要与他们争斗啊。诗中人用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告状,打官司需要人民币,你有吗?你有本领对付他们上下其手,左右逢源的人脉关系吗?所以,宁愿吃亏,不要上告。“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几千年来穷苦人民的教训总结,因此,最好的办法是“相打长伏弱”,学学阿Q,等事情过去后,你再心里说,“老子被小子打了”,这样也就取得精神上的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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