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从读书时代开始,就与剑结下了不解之缘。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说:“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结发是刚满十五岁的年龄,还不懂世道是什么样的时候,他就广交天下英雄,杀仇敌,诛强梁,“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简直就是一个快意恩仇的江湖义侠,行侠仗义,扬名立万。
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家看,为了学习剑术,他甘愿投在著名剑客裴旻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是哥们儿。而裴将军是李白的师父,是大唐第一剑客。唐人笔记小说里夸赞裴将军剑舞高明,说几个人在一起喝酒,裴将军骑着马,拔出剑就舞,舞到高兴的时候把剑往天上一扔,骑着马狂奔,拿手一接,那剑就到鞘里了。
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上说:
唐开元中,将军裴旻居丧,诣吴道子,请于东都天宫寺画神鬼数壁,以资冥
助。道子答曰:‘吾画笔久废,若将军有意,为吾缠结,舞剑一曲,庶因猛厉,以
通幽冥!’旻于是脱去糠舫J弊笆呗砣绶桑笮易澜H朐疲呤
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室而入。观者数千人,无不惊栗。遭子
于是援毫图壁,飒然风起,为天下之壮观。道子平生绘事,得意无出于此。
大画家居然要裴旻舞剑助兴,才能够画出绝妙画图,大概这就是艺术相通的缘故吧。
李白还有一个徒弟,有诗《赠武十七谔》为证。李白在诗前的序言里说:“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诗云:
马如一匹练,明日过吴门。
乃是要离客,西来欲报恩。
笑开燕匕首,拂拭竟无言。
狄犬吠清洛,天津成塞垣。
爱子隔东鲁,空悲断肠猿。
林回弃白璧,千里阻同奔。
君为我致之,轻赍涉淮原。
精诚合天道,不愧远游魂。
要离是春秋时期的著名刺客,帮吴王阖闾刺杀了力大无穷的庆忌。而武谔也是要离这样甘心为义献身的人,他听说安史之乱爆发了,就来找恩师李白,准备为国效力。李谪仙想到儿子伯禽在山东,自己没有办法去看他,而武谔一口允诺有本事把少主人救出来。谪仙在感激之余,就写下了这首诗送给武谔。
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他拜李白为师,是要学武艺,而不是学诗文。李白是性情中
人,没有名气的人他一般是看不上的,但他很自负,有一种惺惺相惜的心态,所以他会对投
到自己门下的杀手武谔这么敬重。
做侠客都非常讲义气。李白酒隐安陆时,曾经给安州裴长史写了一封《上安州裴长史书》,信里说了自己曾经做过的两件事:
“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此则是
白之轻财好施也。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服恸
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行路闻者,悉皆伤心;猛虎前临,坚
守不动,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骨尚在;白雪泣持刃,躬申洗削,
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故乡路遥,
魂魄无主,礼以迁窆,式昭朋情,此则白存交重义也。”
他从四川出来,顺江而下,到了维扬(今扬州一带)。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花了三十多万。怎么花的呢?只要有哪位朋友落魄了,没饭吃了,他就管吃管住——这就是我李白的“轻财好施”,说明李白还是很有心计的,是有领袖气质的剑侠。
而且他又说从四川出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蜀中朋友吴指南一起去楚地洞庭湖旅游,结果吴指南患病死了,李白这位老兄居然能够在大热天伏在尸体上哭。猛虎来了要吃他,他就跟猛虎搏斗,坚守朋友的尸体。因为我当时囊中羞涩,就在湖边草草地把他埋了。过几年回来,发现吴指南尸体上“筋骨尚在”,他就一边哭,一边用刀把尸骨刮干净,再用布裹起来,背着步行到鄂城之东,将他重新安葬。
就这两件事,我们就可以判断,李白是一个任侠仗义的剑客。
日期:2011-08-13 14:45:20
27. 杜甫的狂傲
杜甫自然也继承了杜氏家族的遗传基因。年轻时,他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 饮酣视八极,俗物多茫茫(《壮游》),喜欢饮酒打猎;在咸阳客栈闲来无事时,甚至敞开衣服与旅客一起赌博逞强, 凭陵大叫呼五白(《今夕行》)。长安求仕遇阻、心情苦闷时,依然纵酒狂喊:“儒术于我何有哉,孔丘盗跖俱尘埃!”(《醉时歌》)
杜甫晚年流落到四川成都,寓居城西浣花溪畔的草堂,得到坐镇成都的剑南节度使严武的关照。严武的父亲严挺之,与杜家有旧交,所以严武待杜甫很好,时常登门造访。但杜甫喜欢与田夫野老交往,不拘小节,简傲放达。严武来访时,杜甫不整衣冠相见,弄得严武很尴尬。有一次,在宴会上杜甫乘醉大叫: 想不到严挺之有这样的儿子! 在大庭广众面前直呼封疆大吏的父亲的名字,这是很不礼貌的。严武怒目瞪视杜甫,说: 杜审言的孙子,妄想捋虎须是吧? 在场的人都笑了起来,从中斡旋调停。严武说: 我和诸位饮酒,图的是高高兴兴,何至于羞辱到祖先呢! 事后,严武的母亲害怕严武心萌杀机,便用小船送杜甫一家离开了成都。唐代宗大历元年(766),杜甫沿江东下来到夔州(今重庆奉节)。这位五十六岁的老人,在一次参加宴会时,想重温一下青年时期裘马颇清狂的派头,执意驰马前往,结果坠马摔伤,但他仍然自鸣得意: 向来皓首惊万人,自倚红颜能骑射。(《醉为马坠,诸公携酒相看》)
至于在诗歌上,杜甫就更自尊自爱、当仁不让了。他说吾祖诗冠古(《赠蜀僧闾丘师兄》),夸耀祖父杜审言的诗前无古人;又说诗是吾家事(《宗武生日》),自称诗歌是杜家的专业。对自己的诗文,杜甫也自视很高,说赋或似(司马)相如(《酬高使君相赠》),说集贤学士如堵墙,观我落笔中书堂(《莫相疑行》)。或许正是因为有这种超强的自信自傲,才使杜甫成为唐代的诗圣吧!
日期:2011-08-14 16:55:19
杜甫的民胞物与
杜甫历来被人们称为人民诗人,我们不说他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不说他的“三吏”“三别”,读一读《又呈吴郎》就知道他是怎样地关心百姓困苦了。当然,这首诗同《宿五松山荀媪家》一样,根本不是与草根阶层的友情,而是出于一种民胞物与的诗人良心,为穷苦百姓深情呼唤:
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
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
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
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盈巾。
在漂泊到四川夔府的第二年,即大历二年(767),杜甫住在瀼西的一所草堂里。草堂前有几棵枣树,秋天,西邻的一个贫穷的寡妇常来打枣,杜甫还常常带着孩子们为她张罗拾枣。后来,杜甫把草堂让给一位姓吴的亲戚(即诗中吴郎),自己搬到东屯去了。不料这位吴郎一来就在草堂的周围插上篱笆,严禁打枣。这样就断了这位寡妇的生计。杜甫听说后便写此诗去劝告吴郎。以前杜甫写过一首《简吴郎司法》,所以此诗题作《又呈吴郎》。虽然吴郎的年辈要比诗人小,但杜甫用“呈”字既表示对吴郎的尊重,又表示自己对这事郑重严肃的态度,希望吴郎能够重视且易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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