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可以假设吗—南明帝国,从明末清初说起》
第7节

作者: 寒山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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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仅政见不和、既得利益相冲突、信仰理念不同,就会有党争吗?不一定,在英宗朝之前,压根就没有党争的影子,连个人之间的斗争也得小心翼翼,像刘基与李善长之争,使得后人不细心研究,压根不知道这两位仁兄还斗争过。为什么呢?因为在那之前,皇权是比较强悍的,文官集团的力量,尚处在皇权之下,无法掀起大风大浪。后来,随着社会超长期的安定,科举制度培养出一个大阶层,士绅阶层,成为官员的后备军。但因士绅人口过于众多,所有的职位即使安排满了,也有一大批人处于“失业”状态,必然要想方设法挤到朝廷中去,采取的唯一的方法,只有党争。

  说白了,党争是文官制度的发展的必然产物。

  如何避免党争,或者采取什么方法让党争不对朝政不对国家产生危害呢?上面说了,皇权强悍,则无党争,或者皇帝英明,善于协调各个集团之间的矛盾,也没有党争,再或者各个集团领导者深明大义,大公无私,也不会有党争,但是,这样的情况毕竟是太少了,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争得你死我活。
  在今天的西方国家,他们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像英国的两党、美国的两党,放在专制制度下,也会产生激烈的党争,但他们没有,因为他们有民主制度,他们可以用民主竞选来化解党争。说白了,竞选就是将党争搞得公开、净化、合法、透明,将党争的最终决定权交到公民手中而不是皇帝手中,这样,党争的危害便降到的较小的程度。
  政见的不同,利益的冲突,文官制度的完善和文官势力的强盛,官员预备军士绅阶层的过盛,以及皇权的专制性,专制制度的阴暗性,最终成就了党争并使之危害最大化。但不可否认,党争也反映出,皇权受到了冲击,万历朝二十多年的国本之争,实质就是文官集团与皇帝集团的斗争,而最终,文官集团获胜了,虽然代价是巨大而惨重的,但如果没有外敌的威胁,也许继续斗争下去,随着复社、几社、匡社等民间党派等的不断涌现,皇权的进一步萎缩,斗出个一二三四出来不是没有可能,英国走得不就是这条路吗。不同的是,英国挑战王权的战斗者是贵族集团,而我们的战斗者是文官集团罢了。在一定程度上,文官集团比贵族集团更具有可变性和先进性,但文官集团面对的挑战难度却远远大于西方的贵族集团面对的挑战难度,这一点也是需要承认的。

  但是,在皇权还没有充分萎缩的情况下,民主的观念又仅仅是在萌芽中,又因为我们的科举制度培育的强大的文官集团,所以,党争是必然的,党争产生的危害也是必然的,这样说来,袁崇焕的死,孙元化的死,在一定程度上,也带有某种必然性了。

  这是我说的第一点,党争与明朝灭亡的关系。
  日期:2013-02-28 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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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说第二点,财政危机与明亡的关系,先从一连串数字说起。

  万历四十六年,神宗皇帝朱翊钧下旨加征辽饷百余万两。崇祯三年腊月,朱由检下旨加征辽饷153万两,合原先加征辽饷共680余万两。崇祯十年闰四月,朝廷加派剿饷280余万两。崇祯十二年,朝廷加派练饷780余万两。崇祯十二年,皇帝朱由检下旨,诏群臣纳捐助饷,勋戚李国瑞等拒不捐助。
  崇祯元年,袁崇焕出任蓟辽总督时,山海关士兵因为军饷不济而哗变。崇祯二年,杨鹤为陕西三边总督,请求朝廷拨赈灾银百万两,最终户部只给出了几万两,还是皇帝从内库中拨出十万两,结果第二年,农民军再次造反。崇祯四年冬,孔有德一军前往辽东支援,途中军饷不济,抢劫百姓,最终造反,影响极为恶劣。崇祯十四年,洪承畴在辽西松山与清军长期对峙,国库财政不支,朱由检催促加紧援救,速战速决,最终导致松锦大败。

  举了这么多例子,应该有所发现了。自崇祯年间以来,国库拮据,军饷不济,赈灾无银,说到底就两个字,没钱。
  一个政权就像一个公司,没钱,肯定混不下去。明朝的情况就是现在这样,没钱了,混不下去了。
  为什么会没钱呢,原因有两个,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所谓自然灾害,相信都知道,崇祯元年一直到明亡,甚至直到南明永历年间,陕西、山西、河南三省连续灾害,不是大旱,就是寒潮,反正没几天好日子。但是有疑问,明朝的赋税中心在江淮和荆湖两地,这两地未有大的自然灾害,而西北历来环境艰苦,非征税重地,即便有灾,也不至于对财政收入造成那么巨大的影响。
  既然自然灾害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那么就应该归结于人为灾害了。
  何为人为灾害,其实更合理的说法应该是历史规律灾害,但因为有人的参与,姑且称之人为灾害。

  我们都知道,在工商业经济没有足够发达到压过农业经济时,中国大部分时间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并不是说就把农业放在重心地位,而是征税的重点放在农业上面,宋朝例外。明朝的开国君主朱元璋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小农思想浓厚,立国之初本该农商兼顾,结果因为观念问题而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商业,将国家经济收入重点放在了农业上面。这样一来,土地就成了国家的命根子了,大部分的财政收入,都要从土地中得来。

  据明实录记载,明万历年间有耕地1161万顷,明崇祯年间的耕地面积是783万顷,即7.8亿亩,平白无故少了三亿多亩。这些耕地那里去了,不可能全部荒废了,荒废的只是一小部分,九牛一毛而已,大部分的土地,都变成了隐瞒不报的土地了。
  日期:2013-02-28 17: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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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唐朝均田制崩溃以来,历朝历代,都实行土地私有,不管是谁,只要有田地,就得缴税,田少的是自耕农,人口占大多数。地主即是拥有土地较多的,而实行租赁生产方式,赋税加在地主身上,但地主却可以将赋税转嫁给佃户。在君主制时代,文官多出自富庶之家,因而有权势也有能力去想方设法避税逃税。
  明初,基本上人地矛盾比较少,尤其是中原一带荒田甚多,为了恢复生产,朱元璋制定垦荒则免税三年的政策,又对这些新垦土地实行三十而税一的低税政策,使得中原荒地得到开垦。与此并行的是,具有功名的知识分子也就是士绅阶层无需缴纳赋税,也就是说,士绅阶层拥有的土地虽在朝廷鱼鳞册的记载,却无需缴税。这就造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江淮、江汉一带,自耕农为了逃避赋税,纷纷携土地投入官宦士绅之家,从而只需向户主缴纳比朝廷赋税更低的“租金”,史称投献,这是明朝土地兼并中特有的怪像,其投献之风,胜过前代很多倍。土地越发集中,本来只需缴纳轻税甚至不交税的官宦之家,又将投献而来的土地隐瞒不报,使得朝廷的税源越来越少。新开垦的几百万顷田地,尚不足矣抵消日后土地兼并所消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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