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可以假设吗—南明帝国,从明末清初说起》
第31节

作者: 寒山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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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来,学术界对《四库全书》的评价似乎很高,认为它是继《永乐大典》之后,中国历史上文献整合的最伟大的著作。当然反对者也不在少数,认为《四库全书》只是清统治者欺世盗名的幌子,其恶劣的影响远比正面的影响严重的多。
  个人支持后一观点,修编《四库全书》是清统治集团欺世盗名,借修书而毁书,实际上是一场文化的大浩劫。清统治集团打着修编《四库全书》的幌子,要求全国的知识分子捐出图书以供编录,这个政策迷惑了不少人,民间私藏的书籍相继浮出水面,结果却遭到当头一棒。那些对清统治不利的书籍,像蕴含个性解放思潮的书籍、昭示民主萌芽思潮的书籍、宣扬华夷大防等民族意识的书籍,相继遭到禁毁。

  清统治集团的防汉、制汉心理已经近乎变态,不仅上述类别的书籍遭到禁毁,连带有“胡、虏、夷”等或“朱、明”等字眼的不相干的书籍也遭到禁毁。经典的例子就是《天工开物》,这本书乃是公认的十七世纪东方百科全书,中国传统手工科技的集大成之作,乃至于对西方十八世纪的第一次工业革命,都起到了不小的作用,而在清的治下,却因书中出现了“胡”“虏”等字眼而遭到禁毁,直到十九世纪,晚清士人在法国和日本才找到该书的完整版本。

  日期:2013-03-22 19: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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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仅是禁毁书籍,清还借修编四库全书来篡改中国的古籍,将那些对统治不利的字句尽数篡改,意图阉割中华文化。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对岳飞《满江红》中字句的篡改,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篡改为“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满腔血”,实属不伦不类,也可见满清的险恶用心。这只是一个例子而已,诸子百家那么多先贤圣哲的传世之着也被清动过手脚,后代阅览的所谓“伟大的著作”中的字句竟然都是被阉割过的,这不禁让人感到害怕。

  秦始皇也只是坑杀了术士,禁止民间流传六国史书,而科技著作却得以完整保存并在民间流行。而清做得更狠,不管青红皂白,只要有利于汉人的不利于满洲的一概禁毁篡改,比焚书坑“儒”狠多了,华夏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一次系统的全面的阉割,一次前所未有的大灾难。修了一部《四库全书》,禁毁的书籍却比四库全书收录的书还要多,而即便是四库全书,也只是为清的殖民统治服务而已,后人竟有奉之为宝的,岂不被后人耻笑,更岂不让后人寒心。

  日期:2013-03-22 19: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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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上述两点以外,第三点,恶名昭著的“文字狱”就要出场了。
  文字狱其实要早于修编四库全书,但鼎盛时期与修编四库全书同时,都处在乾隆时代。历来说起文字狱,都要连带起明朝,原因是野史传说中,明太祖也发起过文字狱。具体大概为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因为大臣文字犯禁,涉及到“僧、光、贼”等文字,伤及了朱元璋的出身,从而雷霆大怒掀起的几个案子。但鉴于明史是明末知识分子在清初纂修的,晚明“非君”思想盛行,再加上满清皇帝有系统性篡改史书的癖好,因而这样的案件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借此污蔑明朝开国之君的嫌疑,值得怀疑。

  此外,明初确实有四大案,分别为“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蓝玉案”,前两者是针对贪腐问题,后者则是为了打击明初崛起的官僚势力和武将势力,都与文字无关。野史观点认为洪武文字狱的一些案子,比如“徐一夔案”中徐一夔被杀,但是真实史料中徐一夔并没有被朱元璋赐死,而是安安稳稳退休并最后善终。其他一些被杀的人诸如宁元亮、赵伯宁、蒋镇、许元等,都是府县级别的教职人员教授、训导、教训等,在正史中也难以查到这些人,难道触犯文字都是底层的人,高层的官员和著名人士一个都没有触犯字禁?这些问题,早在南明时期,钱谦益就已经指出来了。

  如今,史学界关于洪武文字狱是否存在的问题,纷争不休,尚无结果,个人倾向于否定答案。但这些野史记载也不是空穴来风,毕竟朱元璋雷厉风行,用酷政治国,连续掀起四大案,牵连人数达到数万人,官绅阶层人人可危,可能其中的一些受到牵连的人就被官绅们加工成了文字狱牺牲者,以此达到破除朱元璋高大全形象的效果,疗慰官绅们受伤的心灵,这也不是不可能。
  这样来看,洪武文字狱首先是否存在就有很大的疑问。即便存在,按如上推断,这个文字狱也并非主动发起的文字狱,而是无意牵连出来的文字狱,不仅涉及范围非常狭窄,仅仅只对在朝文人,而且持续时间也非常的短,仅仅只有洪武一朝的其中十几年的实践,对整个明朝的文化发展没有严重的影响。
  日期:2013-03-22 19: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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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清的文字狱就不一样了,不仅实实在在有史可查,而且是主动发起的,持续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也是历史以来任何朝代都比不了的。
  在明代以前,也有过文字狱,如宋代苏轼的“乌台诗案”勉强算是。元代也仅有一例,余者寥寥。而清自顺治朝开始一直到乾隆朝,持续时间长达一百五十多年。顺治朝有两起文字狱,因此获罪有函可、毛重倬两人,涉及人数不多,但影响却极为恶劣。因为这两案导致了清廷下令:“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
  ,开了书籍出版必须要受到政府审查的先例,也就是开了限制出版自由的先例。
  康熙朝文字狱大案有三起,为“明史案”、“黄培诗案”、“《南山集》案”。虽然只有三起,但每次因此获罪的人数都达到三四百人,总计为千人以上,往往一人“获罪”,全家株连,亲朋好友一骨碌全算上,甚至连买书卖书的书商、帮着砍价的中间人都没有被方国,就连小孩也难以幸免。
  而到了雍正朝,短短十七年,文字狱的起数竟高达九起,在“汪景祺案”“钱名世案”“查嗣庭案”“谢济世、陆生楠案”“屈大均案”“裘琏戏笔之祸”之外,已经有了“清风不识字案”那样的荒诞的文字狱,涉及人数高达数千人,最著名的“曾静、吕留良”案中,已经死去数十年的吕留良竟然被刨出戮尸。
  到了乾隆朝,这个一向自负的“十全老人”在任六十年,却发起了一百三十多起文字狱,平均一年就有两起半文字狱,每次多少牵连数百人,总计达上万人,其中四十七案涉犯人员都被处以死刑,生者斩首,死者戮尸,亲族十五岁以上男子都要被处死。这些案件中,大到涉及政治,小到疯人言语,都遭到了严厉的处罚,整个士绅阶层人人自危,不幸出头的被杀戮,留下的要么是畏惧暴权的隐忍者,要么是屈膝谄媚的奴才。

  与尚有争议的明代“洪武文字狱”相对比,清的文字狱长达一百五十多年,不仅仅是文字狱,更是一次巨大的文化浩劫。如果说禁毁篡改典籍是对既已形成的华夏文化的阉割,那么这种严重的文字狱则是对汉族知识分子之尊严人格的腰斩,是对华夏文明的未来的毁灭,一切的优秀的思想和学术成果,包括实际上对清的统治无法造成严重威胁的科学成果也在这种文化大屠杀中销惨遭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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