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语边缘情事录》
第9节

作者: 合欢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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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纷纷各显其能地跑马圈票,那热情程度直逼备战期末考试。有一次柯彦峰把眉头皱的跟两条打架的蚯蚓一样,坐在宿舍里研究列车时刻表,嘟嘟囔囔地说:“妈的,这K呀T呀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他以前一直是坐飞机的,今年脑瓜一热说要视察沿途风物,所以选择火车。但是我知道他是不想再和莎莎一起去机场。
  阿达很认真地,一字一顿地说——这是他平时的说话风格。女生们纷纷猜测,如果他不幸翘了的话,最先僵硬的一定是舌头,因为平时运动量太小,以至升华出来另一个推论,就是周星驰、周杰伦、潘玮博他们死后最后僵硬的是舌头。

  不过从我这样爱看武侠小说的男生角度来看,书中人物这么说话的时候,往往都要杀人了。
  阿达说:“K是快车,T是特快车。”
  “噢!”柯彦峰应了一声,突然又问,“那Z是什么?”
  阿达一愣,这个还真没什么研究,因为他也是坐飞机的主儿。
  这时躺在床上一直没说话的王子以东北人特有的思维说了一句至今仍让我们喷饭的话:“贼快呗!”
  日期:2011-10-16 14:46:14

  平安夜那天下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
  柯彦峰说这是给莎莎庆生的。因为那天就是莎莎的生日。我不到五点钟的时候就被派到餐厅占座儿去了。
  本来说是要去对门儿地大的家乡菜.com吃的,那里环境比较好。但是柯彦峰不同意,说是怕那里粉份嫩嫩的男服务生抢夺女生的眼球。大家看他正处在挥剑斩情丝的当口,也都没什么意见。
  其实他的建议是相当正确的。由于北语男生资源严重赤字,导致女生们对异性的审美标准急转直下一日千里,一进地大的门儿看见大把大把的男生统统给带上“虽然一般,但是比咱学校强多了”的标签,搞得哥儿几个甚是不爽。真是不敢想象她们要到了北航、北邮甚至北影、中戏那种地方是不是要抓狂!
  莎莎开始不同意放弃家乡菜.com,不过看在郭林酒家离蛋糕房很近的份儿上,也就欣然应允了。

  那天去的人很多,不过大部分都是流水式的,来了寒暄几句就便又杀向自习室了。阿达很有推广头脑地在礼物中夹送了一本他排版的《文音》杂志,女生们大多送的不是玩具就是化妆品。王子最为搞笑,抱着吉他来弹了一首半生不熟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其实我很想说得他弹得颇有莫斯科郊区风范,之后就赖下来准备吃饭了,并且明目张胆地宣称“我就是来蹭饭的,怎么地吧”。

  柯彦峰一直很低调地喝酒,也没拿礼物。我猜他是准备单独送吧!
  我不能领悟他当时的心情。那想必比柳永的“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更唏嘘?
  看看时间很晚了,就连服务员也开始了闲聊,我示意王子跟我一起走。然而他刚站起身,我却后悔了。
  因为我看见杜澜走了进来。
  当时我想都没想便一头钻进了厕所。王子这厮眼明脑快身体棒,估计是喝雅仕利精装婴幼儿奶粉长大的,他没有傻等我。等我看到杜澜只是来买一份菜的时候,心想我终于有了和她单独相处的机会了。

  由于在一个学院里,混到期末我们也算是见面打招呼的“熟人”了,她并没有拒绝和我一同回学校。
  雪花在路灯下静静地飘着,地面上闪着碎银般的光亮。我一直认为和心爱的人手牵手在飘雪的路灯下安静地散步,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虽然现在我还不能牵她的手,但是心里已经忍不住怦怦跳了。
  我抬眼看她,正巧与她看我的的目光撞个正着。
  电光石火。
  男人和女人走在一起如果对望了一眼之后还保持沉默,那么气氛就会变得很尴尬,所以我只好开口说话。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杜澜说话的情景,甚至暗自排练过很多遍,总是觉得经典电影台词太肉麻,而流行俗语又太埋没了中文系学生的身份,我一直想找到一句简洁个性而又不失水准的话来,好给她留下难忘的印象。但是当时我脑袋还来不及思考,就说了一句最最庸俗的话:“你去上自习么?”后来想想,这也从一个角度证明了陷入爱情的人智商为零这句话。

  她没有说话,只是低头“嗯”了一声。
  我内心狂喜。
  接下来我们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大多数时候她只是表示肯定或者否定,我不清楚她内心是不是感到厌烦,所以也不敢深谈,生怕给她留下不良印象。于是长长的甬路上除了两串寂寞的脚印以外,便什么也没有留下。
  原来男人在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时候,是最最拘谨的,平时就算伶牙俐齿也会变得笨嘴笨舌。可是,难道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该是轻松愉悦的事情吗?
  我回想和沈精在一起的时候,她说我很有趣。我知道我自己只有在绝对放松的状态下才能变得活跃一些。所以,我一直弄不清楚那个住在我心灵深处的人,到底是谁。又或者,哪个也不是,那只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完美的、百分之百适合我自己的阿芙罗狄忒?

  只是,我常常后悔那个时候没有牵她的手,也就无从验证她是不是我心里的爱神。
  任何事情,做了就有成功的可能,而一味地计划往往只能收获惆怅。
  日期:2011-10-16 14:51:38
  有时候我认为复习纯粹是一种无用功。因为每每考试过后,人们都会发出“早知考这些,我就不复习了”的喟叹。可是我们不得不复习,就像人人都去买四级资料,你不买便觉得通过的把握不够过硬。即使那些资料也许连一眼也不曾看过。
  人一辈子,从众而做的事情大概要占到百分之八九十吧,否则广告还有什么意义!

  下午睡觉的时候突然接到沈精的电话,她说她刚从考场出来,要我去北大找她。反正期末考试过后,我也算进入了四九年,就答应了。
  从北大东门进去,老远就看见了她——她一向是个很显眼的人。那天她穿了一件短款的粉红色翻领风衣,上面的双排水钻扣在惨淡的冬日阳光中熠熠生辉,下摆露出了一截白色的呢裙,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兔毛长靴。上衣暖暖的颜色衬得她的脸色灿若桃花。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她不再是个妖精,而是个得到心爱糖果的孩子。
  她笑着对我说:“今天我请你吃饭。”
  我已经隐约猜到她考得可能不错,于是很配合地说:“今天你很漂亮。”心里却盘算着晚上可能又要去开房了,尼玛老子最近很累啊。

  她眯起眼睛笑了笑,像一只刚睁开眼睛的小猫,还不习惯自然界的光亮:“我们晚点再去,现在附近能吃饭的地方都被考研的人挤满了。”
  我点头答应,说:“好。那现在干什么?”
  她指了指前面的路:“浪漫一下啊,浪费时间慢慢走一会儿。”
  我看着她冻得通红的鼻翼有规律地一张一合,就像一只刚啃完胡萝卜的小兔子,忍不住轻轻捏了捏她的小脸:“你不怕冷啊?”
  她摇摇头,说:“没见我胖了一圈啊?穿了好多衣服,刚才在考场里热得我直擦汗。”
  我“哦”了一声,很自然地牵着她的手,顺着甬路漫无目的地走。

  北大虽有百年历史,但是道旁树却不像北语的法国梧桐那样积累了足够粗的腰身。冬天没有了树叶的陪衬,更加显得瘦骨嶙峋了。
  空气中有股清冽到肺底的味道。沈精一直小心翼翼地在路上跳来跳去,更像一只兔子了。我说:“怎么跳得像个兔子似的?兔肉吃多了?”
  她皱着眉,冲地上一滩滩化开的积雪融成的泥水努努嘴,说:“脏兮兮的,我这靴子可是纯白色的呀!”
  我突然想到一个关于雪的争论,于是对她说:“对于雪,人们有两种看法。一种说雪是伟大的,因为它使世间一切变得洁白无瑕;另一种说雪是阴险的,因为它掩盖了世间一切污秽……”
  她打断我说:“胡扯!雪无所谓善恶,这完全在于评论者的主观态度么!”说着,她跳到路边一块还未经碾压、也没有化开的雪地上接着说,“你看,在这儿我就不担心会弄脏靴子了。”

  我笑:“你还是喜欢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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