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时,我干了她。22岁时,她干了我》
第29节作者:
剑之晶 开始的时候,老大还装模作样地和人家聊聊孩子的学习,一本正经地问问人家收成什么的,慢慢地他就是找人胡扯闲聊。
他告诉我,阿诺,你不知道,寂寞有时真的能让人发疯。当夜晚天黑下来的时候,四周一边安静,开始的几天你还能以听到几声夜猫子的叫声感受一下什么叫诗情画意,后来的晚上你居然特别渴望阎王派个牛头马面的什么来收尸,省得我被象钝刀一样的岁月一点点放血。
我怎能不知道呢?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我何尝不是?
老大晚上坚持了一段时间的跋山涉水,就又觉得索然无味了。因为那些家长要么真的是闭塞久了,对他的话不能理解的只有附和,要么就是太尊重他是老师,一言不吭地倾听。老大想了想,伟大都是寂寞逼出来的,作家都是孤单熬出来的,那我就挥斥方遒吧。也不知是人家编辑体谅他在深山沟里苦行僧式的生活,还是真地发现了他藏在大脑袋里的学问,有几家小报发表了他的无病呻吟。这一点,不要说老大,就连下乡视察的副乡长都感到惊奇,他知道这些支教的大学生是什么货色。
不过,老大仍是无聊,仍是寂寞,最后他下定决心,情愿这半年白待了,出去哪怕再苦再累,就是学我和索方搬砖也不后悔。
老大的心思没有逃过学生和家长的眼睛,因为这已屡见不鲜。前面支教的老师跑得接二连三,一般性周期就是半年。有一次午后,副乡长又来视察了。他先是客气地说了一番感谢、辛苦的话,然后话锋一转,说小万同志,你一个人开火不热闹,以后到学生家吃去吧,大家轮着来。
老大一听也有理,反正一个人吃寂寞得要死,老是借着家访的名义也有点心虚,现在乡长发话了,那我就可以名正方顺地找人搭伙了。但老大只吃了一个星期就不想再去了。他发觉吃前两户时,人家对他还挺热情,全家人陪着,饭桌上一个劲地招呼他。后面几家显然就冷淡得多了,户主无精打采地坐着,一顿饭下来,眼也不抬一下,屁也不放一个,户主的老婆还早早睡了。老大窝心,教育乃国之根本,陪吃个饭就给脸色看,第七天他又自行开火。当他做好饭正在吃时,他的学生小草跑来叫他。今晚轮到去小草家吃饭。小草这个女孩子,真是人如其名,都13岁了,还象个10岁左右的女孩,细胳膊细腿,瘦的吓人。
老大先是执意不肯再去吃饭,可小草劝着劝着,竟然给他下跪。老大一看这伎两,以前上学时大街上多得是了,本想闭门了事,又想,毕竟人家是来叫他吃饭的,没法,就放下吃了一半的饭,跟着小草走了。
到了小草家后,一切照旧,女主人用睡觉这方式明确表示不欢迎,,小草爸爸则沉默寡言地干坐,也很明白地说明不乐意。老大嚼蜡地吃了一半,实在郁闷,他把碗筷一丢,说“你们不愿我来吃饭,可以直说,别摆这个臭脸给我看。”说完起身就要走。小草爸爸,那个朴实的汉子刚还死气沉沉地脸上,瞬间恢复了生气。他很是惶恐地看着老大,慑懦着嘴却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老师”小草的眼里挂着泪珠,声音象蚊子的叫声“我们没什么好招待你的,只想着能让你吃饱。妈妈已三天没吃饭,爸爸也是两天没吃饭了。”
老大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看看这些孩子,这些山区的孩子,她们是真的渴望知识。她们的父母,大字不识几个的山里人,也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让孩子和自己样做个睁眼瞎。他们哪怕是自已饿一点,苦一点,也要让老师吃好喝好,让老师开心。他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在尽最大的能力向老师谄媚。老大知道,也许他们每半年就会这么做一次,他们自己也应该很清楚,这么做基本上没有什么用。感动只是一时的,而利益则是永远的。但他们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在努力着。有努力,有尝试,就有成功。
老大在茅草屋里愁肠满结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下定了决心,一定要离开这里。再待下去,那些山民会待他更好,而他心里则会更加不安,良心上更会过不去,那就极有可能头脑一热把自己的青春给埋葬在这里。这样的故事,老大知道得不比任何人少。许多应该大有所为的青年,就是因为山民极其厚重其实廉价无比的深情挽留,才一拖再拖,迟迟下不了决心离开。最终再让哪个整天山珍海味的地方官或吃香喝辣的媒体,以奉献山区、伟大人格什么的一报道,你就想走都不可能,只能留在山沟里继续喝西北风。到时别说工作,就是你动一下离开的念头,那唾沫星都能把你淹死,还带着你的家人呛口水。凡事当断则断,否则反受其乱。老大爬起床把包裹打理好,准备白天教完课后,趁着夜深人静,脚底抹油。
这一天,老大坐卧不宁。他把中、法两国的《最后一课》在头脑里复述了一遍又一遍,希望自己多少能有点老师的样子,在最后一节课时把自己相对丰富的知识多留些给这些学生。可复述归复述,老大的目光隔个三分五钟就要盯着外面看一看,这天怎么还不黑。老大满腹心事地在教室里晃了一圈又一圈,说些不知所云的话。而学生也出奇地乖,听着老师的前言搭不上后语,也不象以往那样热情踊跃地发问。老大心下疑问,难道他们都知道我今晚想逃跑?所以都表现得乖乖的,想留我?不,他们不会知道的,他们不会知道的。老大心虚地安慰自己。
好不容易放学了,待学生一走光,老大一屁股坐在张木板搭的课桌上,呼呼地喘着气,好象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老大并不开心地想,他知道自己多少有些舍不得。舍不得归舍不得,离开还是要离开的,而且再也不回来。这个鬼地方,没有网络,没有马路,没有高楼,连吃个包子都得跑个几十里的山路去集镇上买。但老大终究是有些舍不得,现在还没天黑,不能露了马脚,老大决定出去转转,这儿的花花草草也陪了他有半年了,他得去道个别。
老大就在附近的山岗上转起了圈。闻着熟悉的山川清香,看着无名的花草枯色,老大匪夷所思地希望太阳西坠地慢点。他是真有点舍不得这个地方的。凡事只要和伟大或崇高扯了边,人就会多少沾点傻气。老大这样告诫自己。走,一定要走。太阳没有因为老大痛苦的思想斗争而放慢脚步,它象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一样,迫切地早退了。
走,一定要走。老大嚎叫着,象一匹被抢了配偶的公狼,一路狂奔地跑回学校。
快跑到学校时,老大突然清醒了过来。镇定,要镇定,要装做没事人一样,喜怒不形于色。因着奔跑的卖力,血液的炽热,以及劳累的主导,老大的小儿女之态一扫而光。他努力装做若无其事地走着,心里则在呐喊:都市,我来了,文明,我来了,现代的社会,我来了。
老大进入自己的房间,灯也不开就伸手摸行李。他摸到后,把行李往身上一背,转身就走。这时,自己的腿突然被人抱住了。这一惊,老大的三魂六魄跑了一半。好半天他才大着胆子问,谁?
“是我,老师”茅草屋里回荡着好几个声音,好象是他的学生。老大魂魄归位后,摸索着点燃煤油灯。
昏黄的煤油灯下,四具光溜溜的小身体立在他的床前,那还没有发育的身体白花花地耀眼。
(二十六)
老大一阵晕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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