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威宗在明朝国力军力都不可能支撑两线作战的状况下,采取的政策一直是“攘外必先安内”,具体说就是“平辽必先剿贼”。因为他的判断是:“辽”的目的不过是“割据”和“劫掠”,不过是严重的“癣疥之疾”而已,“贼”却一定是“腹心之疾”。两害相权,只能取其轻。安宗继统之后,一方面只有维护威宗的基本国策才能获取基本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仇人”也确实是李自成而非满清。
古代知识分子特别注重“以史为鉴”。明朝之前,“天下大乱”大抵有九次:秦末农民起义、新末农民起义、东汉末黄巾之乱、西晋八王之乱、隋末农民起义、唐朝安史之乱、唐末黄巢之乱、北宋末金人入侵、元末农民起义。其中秦末、新末、隋末、元末的变乱,也包括黄巾之乱都是由于朝廷暴政引起的,并无外敌。明朝士大夫当然不可能承认威宗是秦二世、王莽、隋炀帝、元顺帝那样的皇帝,也不可能承认李自成、张献忠会成为项羽、刘邦、刘秀、李渊或者朱元璋(倒是把他们视为樊崇、张角兄弟、窦建德、杜伏威、陈友谅、张士诚一类人物)。北宋末金人入侵时没有内部变乱,崇祯朝廷灭亡时也没有八王之乱那样的宗藩之间的内战(弘光朝灭亡后倒是有),可比拟的也只有唐朝安史之乱或者是黄巢之乱的景象了。既然环顾朝野找不到郭子仪李光弼(马士英史可法都有自知之明,而且明朝的最精锐部队或是被李自成消灭,或是被满清消灭),又不太可能出现朱温,更何况唐朝的历史,无论是回纥还是沙陀,也确实没有危及社稷(沙陀甚至还表现得非常“忠义”)。弘光君臣确实难以作出“满洲意在入主中原”的判断,就必然只能“借虏平寇”了。顾诚先生列举的史料中河南山东官员的彷徨两端,确实反映了“借虏平寇”是朝廷上下的共同认识。
马士英史可法确实都缺乏战略眼光,对河南山东的无所作为就是明证。不过,顾诚先生在指出史可法并非旧时宰相的同时,也应当看到他的窘境。平心而论,史可法的“忠”、“纯”、“廉”都是没问题的,顾诚先生指责他“一味苟且贪安”、“一味以‘通好’为上策”,有过苛之嫌。
二十八、关于吴三桂的封爵
顾诚先生经过分析史料认为南明朝廷对吴三桂的封爵有一个升格的过程,也就是说存在一个平西伯→平西侯→蓟国公的顺序,而非一开始就直接把平西伯晋升为蓟国公。这种判断应当是正确的。明代封爵十分严格,在此之前没有过伯爵直接升为公爵的先例。弘光朝的封爵并不泛滥:对四镇的叙封都算是正常,文臣马士英坐拥“定策”大功,经廷臣议叙,终未得封爵(可参考钱海岳《南明史》)。即便是在封爵泛滥的永历朝,对吴三桂的封爵也在名义上经历了汉中王→济王的过程。
日期:2011-01-19 23:16:20
二十九、多尔衮-史可法通信
皇太极多尔衮兄弟的志向是入主中原一统中国,不过并没有对“一统”的具体步骤和进度做出具体的、乐观的预测。从历史的经验来看,江淮以南并不那么容易征服——西晋、隋、元都经历了比较长时间的南北朝对峙,而且在此之前还都经历了攻占巴蜀之地自西向东居高临下进攻的态势。前秦、北魏、辽、金都只做到了南北朝对立。从满清的力量来看,初入关之时虽然嘴硬,但很可能也是只做好了南北分治的准备。多尔衮致史可法的书信就体现了这一点。
满清入关后为崇祯帝上庙号“怀宗”,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举动。固然可能是以多尔衮为首的对儒学还不是很精通,不知道庙号除了评价已故帝王的一生功过外还代表子孙后代在宗庙祭祀的意义,因此如果不是本朝的皇帝,不宜上庙号。但这个道理至少范文程、洪承畴应该懂,降清的贰臣叁臣们进士众多,不太应该把这个问题一直拖到顺治十六年才解决。或许这和“联虏平寇”、“为明报仇”之类的策略有关——这很容易令人想起后唐为唐哀帝上庙号“景宗”,虽然性质根本不同。
史可法致摄政王多尔衮的书信中引用了汉昭烈帝、晋元帝和宋高宗的典故,绝不等于这代表“苟且偷安的心理”,否则不能解释书信中同样引用了汉光武帝和唐肃宗的史事。史可法考虑到南明力量不济,绌于应对是实际情况,但不能违背事实说他的书信也“措辞极为软弱”。从辞令来看,史可法的书信抓住了安宗继统的合法性的大问题,在局势完全不明时做到了不卑不亢、有理有节,不失为一份“激励人心的佳作”。至于对待吴三桂的称谓,可以说史可法的态度代表了整个南明的“联虏平寇”政策,而且坚持称吴三桂为“大将军”,正是否定了满清对其封王的合法性,明确指出吴三桂不过是“借兵报仇”的明臣而已。
顾诚先生对史可法的评价,太为苛刻。
日期:2011-01-22 00:45:09
三十、关于左懋第使北,以及史可法的战略分析
左懋第使北,其实实际意义并不大,或者说唯一的实际意义就是让安宗君臣知道了满清的目的既不是入关劫掠也不是割地纳币,而是灭亡明朝入主中原。在对方战略意图完全不明晰的情况下,使团无实力可恃,无谋略可施,惟有“气节”二字而已了。
不过,顾诚先生说史可法“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在是很没道理的。应当指出,史可法是在预料最坏的情况。“联虏平寇”固然不是合适的政策,这种情况下,不仅弘光朝廷内外毫无共识,也没有可能一厢情愿地与最直接的仇人李自成合作“联寇平虏”,而且李自成的情况完全不明,唯一能判断的就是清、顺皆与明朝为敌,更何况多尔衮曾经有过致书李自成之事。这种态势下考虑清顺联合的可能性,应当说是完全在情理之中的,并不“荒谬”。
日期:2011-01-23 00:49:19
三十一、引用“学生效劳三日矣!”的不严肃性
顾诚先生在书中旁征博引,当为后学楷模。不过引用李清《南渡录》中“学生效劳三日矣”的记录,实在谈不上严肃。一方面,史可法不是闭目塞听之人,而四镇的跋扈,甚至已经到了为争夺财赋而火并的地步,何必要“微行至淮上”才能知道?另一方面,史可法在扬州日理万机,“治文书往往夜以继日”,他人无法替代,大有可能一日不在衙署就将导致江北防务组织完全瘫痪,一日不见就会有人禀报四镇协同查找(总会有人知道他是向北去的),哪可能无缘无故失踪三日。“学生效劳三日矣”的记录大约只是一种“微服私访”的民间传说,实际上是明显不可能发生的。
三十二、关于弘光朝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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