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17 13:23:12
在这件事例中,甲乙两人从经理那儿获得的指示是相同的,换句话说就是接到的“法”是相同的,但是相同的“法”经过不同的主体后,获得的执行结果却差异巨大。如果我用“功率因素”这个指标去描述“法”的实现成效,那么相同的法令在不同的主体下,功率因素是不同的。
作为统治者,他希望他的指令能得到下层完全、彻底的响应,有时候甚至要求下属能洞察上级潜在意图,完成上级不好启齿或没有及时想到的事宜。所以功率因数的上限绝非百分之百,优秀的统治者可以将“法”的功率因数无限放大。而优秀的官僚层也能及时洞察统治者最隐秘的欲望,不漏痕迹地给予积极响应。
日期:2015-03-18 20:04:22
我知道很多朋友不屑于谈权谋,他们认为那是产生腐败的根源,其实这些人根本不懂什么是权谋。
权谋讲的是阴阳协调,讲究的是道德和利益协调,讲究的是欲望和使命协调。健康的权谋,应该是接受现实存在,不回避任何黑暗的角落,不轻视任何光明的可能,将所有能对输出有影响的因素尽可能完全地考虑进去,众横捭阖,长短不拘。
勾心斗角不是权谋,权谋是认识观,是给你开天眼,让你洞穿看似混沌的迷局,让你惊喜地发现身边很多看似平常的人和事,都是可以利用的珍贵资源。
日期:2015-03-19 14:25:02
正文更新内容:
吏治败坏的主要表现就是政令不畅,功率因素极其低下。所有的官僚阶层消极待命,欺下瞒上,所有的行事标准都是根据自身能从所行事宜中获取多少利益而动。所以统治者为保证政令得到有效执行,在“法治”以外,还要辅之以术。根据不同特性的人群,提高功率因素的常规方式有二:一曰“不对称恩遇”,二曰“可控性党争”。
日期:2015-03-19 14:25:38
不对称恩遇和可控性党争乃是长短互补之术,一牵一驱,见机而择。大凡世上之人,有重恩义,受滴水之恩则涌泉相报者,也有薄情寡恩、临危忘义者。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恩遇还是党争,都是作为法治辅助者的身份出现的,如果恩遇和党争反客为主,只会导致小人侍宠失控,国家生产瘫痪。
日期:2015-03-19 14:26:08
恩遇,或者可以称为“不对称恩遇”,之所以能跳出趋利避害从另一个角度调动人的积极性,其秘诀就在于“不对称”。
能用恩遇来促进功率因素的群体,在传统文化中有着独特的称谓,那就是“士”。
“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最初时期,士是封建社会的基础贵族。正是因为其基础性,于是在后来发展演变时,就有了区别于非士群体的概念。其后“士”又衍生出武士和文士之别,再往后衍生类则更多,像逸士、智士、志士、修士、策士,辩士等等。“士”在出现之初是和政治地位紧密相连的,但是随着历史发展,“士”逐渐成了基于人性意志和品格作为的人格塑造。即使远离政治的白身布衣,在面对抉择时也可以表现出“士”之精神,即使是平凡的百姓,在危机时刻也可以体现出“士”之勇气。
日期:2015-03-19 14:26:30
在我看来,凡是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人,就可成为“士”。
第一个条件叫做价值是非的定性。可以称得上“士”的人,也许其本身没有多少政治地位,事业也无多少成就,但是其价值观是明确的,其人格是独立的。寄生思想和独立人格相生相克,此消彼长。只有根除意识中的寄生思想,才能锻造独立人格,也才可以称作“士”。
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对自身价值有着深刻自信,甚至到自负的地步。正是因为其独立性,这类人重视自身价值是否获得社会认可而不大在意世俗道德,在人群中他们往往是孤独的行者。他们期望世人能看到他们的存在,肯定他们的价值,理解他们的孤独。具有这种人格的人,随着所遭遇的社会待遇的不同,渐渐地出现了分化。
那些处在包容度较大的社会环境中的“士”,开始靠近社会道德、走近社会规范,将他们独特的价值融入了社会体制中。但是其独立的人格仍将继续影响着他们,让他们在泥淖般的俗世中保持着“和而不同”的质感。这类人春秋有范蠡,明朝有于谦,清有左宗棠。
而那些遭遇社会冷遇,在世人嘲讽欺凌中成长起来的“士”,有的养成了桀骜不驯、任侠仗义 、快意恩仇的性格,而有的则变得狭隘偏激、恩怨分明、睚眦必报。前者有荆轲、郭解,后者有豫让、主父偃。
日期:2015-03-22 1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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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士”的第二个条件就是牺牲精神,或者叫烈士情节。
人格独立者,天生具有使命感,或者说他们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在他们眼中,生命的真义不是寿命,而是使命。所以为了他们所认可的价值和信念,他们随时可以牺牲财产、自由甚至生命。晚晴维新志士谭嗣同在临刑前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就是这种人生态度的真实写照。
日期:2015-03-22 19:23:46
人固有一死,死有何惧?所畏者,碌碌终生,茫然若失。
对于这样的群体,他们心中都有着独特的价值体验和生活目标,如果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能对这个群体表示理解和肯定,并将这群人的目标和整体目标适当融合,就能够极大的提高功率因素。
那么在赏识和肯定的过程中,我为什么要特别提出恩遇的“不对称性“呢?
日期:2015-03-22 19:24:26
孟子在儒家中虽有“亚圣”的称号,终其一生却毫无“中庸”的觉悟。其有名言曰:“君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君以路人待我,我以路人报之!君以草芥待我,我当以仇寇报之”。 在讲究伦理纲常的封建时代,在其后的统治者眼中,孟轲这段言论是相当反动的,但是这段话却赤裸裸地道出了“士”之阶层的价值标准。
日期:2015-03-22 19:25:04
凡是具有独立人格的群体,都有着众人平等的潜意识。而“等价交换”就是“士”这个阶层恪守的行事原则。在既定的体系中,虽然人人位置主从有别,但是人格没有高下之分,责任之内,我虽为从,却非奴。我所得到的源自我的价值和你的需求,凡是我价值以外的收获,皆是“嗟来之食”,虽死不受,既受必偿。
这种“既受必偿“的价值标准,就是我们用“不对称恩遇”来调控“士”之阶层功率因素的理论依据。
日期:2015-03-24 13: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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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整体上有着“重义轻利”的特性,所以“不对称恩遇”更注重精神赏识和价值肯定,恩遇中蕴含的情感投资要远远超过利益投入。
“门客家臣义莫俦,漆身吞炭不能休。中行智伯思何异,国士终期国士酬。”春秋时期,赵襄子灭智伯,然后分割智伯财产和国土,并将智伯头盖骨漆成酒器以泄恨。智伯家臣有叫豫让者,为酬智伯恩遇,漆身吞炭刺杀赵襄子,事败后,赵襄子询问豫让:“你侍奉智伯前,曾侍奉过中行氏和范氏,其后他们为智伯所杀,你不仅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托身于智伯,如今智伯为我所杀,你为智伯不顾性命几番刺杀我,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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