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身博弈华尔街 -- 写给不甘贫穷的男人和女人们》
第36节

作者: 税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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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9-20 15:05:46
  二。“塞翁失马”
  纳斯达克股指在1999年11月初突破历史新高3000点之后,在随后的4个月中井喷般的暴涨到2000年3月10日的盘中最高点5132,4个月中,在不断创下股指历史新高的同时,创造着月增长率20%的历史奇迹。但是这之后,股市变得十分诡异了,首先是在和没有明显理由暴涨一样,没有任何明显理由的情况下,仅在股指破5000点之后的3天之中暴跌近10%到4580点,反弹一两天,随后是更大幅度的暴跌,到4月中旬股指竟然跌去近2000点,跌幅40%,破斐波那契回调的“黄金分割”线;其次,暴跌频繁,跌幅扩张,4月14日,在连续暴跌4个交易日之后(总跌幅近20%),再暴跌近10%;此外,近年股市的“宠儿”“雅虎”之类的公司也明显“失宠”-- 和股指同行但暴跌幅度更大;这些均属股市“没落”的不祥之兆。

  中国有句俗话,“不见棺材不落泪”,主要是指人类的固执。人类的认知主要是从现实的经历中感悟的,经过各种外来因素,包括理论知识,媒体宣传,周围人的行为比较等等的修正,成为个人行为和决策的范式。而当这种范式因为引领成功而重复使用,渐渐的成为“习惯”,也成为人们不由自主的自以为是,进而变得固执,以对过去的痴迷,来解读现实和未来。在股票交易中被套,通常的原因就是自以为是和以过去来判断未来,认为亏损的股票一定会象过去一样扭亏为盈。虽然这是炒股之大忌,也是学习炒股以来学到的基本道理,但自己一旦置身其中,就当局者迷了。当然,当时股市的运行也让人被误导。虽然股指在一月暴跌近2000点后,5月底开始强力反弹,也是在几天之内暴涨15%,夺回4000点大关,而华尔街很快有了取代“雅虎”之类公司的新宠,网络设备和生物科技股,这些股票步“雅虎”等后尘,一天价位暴涨两位数,几天内翻番。因此让股市参与者们很难察觉出股市趋势的质变。

  此外,在行为经济学中,有个“心理帐户”理论,基本的意思是说,对于绝大多数“有限理性”的人而言,同等数量的金钱的心理价值,可以因为来源的不同而不等。比如,在大街上捡到100元,和发工资领到的100元的心理价值不相等,所以通常我们对捡到的钱的“珍惜”程度,远低于自己的工资。捡到的钱不小心丢了的心理感受,远比把100元工资丢了“痛苦程度低”。在股市上很多人把辛辛苦苦赚到手的钱,又很快在不经意中亏掉,就有“心理帐户”的原因。当时我也不例外。由于自动止损,大多“任其牛奔”的股票先后被踢出局,跟着“金大师”学买“买权的期权”(CALL)也因为股票价格大跌而归于零。两个多月中,我股票帐户上30万元的资本(不计8万买房定金),已经减少到25万元,但我心里总算的是另一本帐:我最初只有6万本钱,付出8万买房定金后,帐上的钱全都是赚的,因此对于两个月20%左右的亏损不以为然。

  在华盛顿签下买房合同后,我们回到学校,一方面准备着我们的搬迁,一方面继续着在股市上的搏傻,虽然胜算远比几个月前低,但依然习惯性的不放弃交易,只是被“止损”踢出局的频率越来越大。“牛妹”去了纽约似乎因为“牛弟”的强烈反对而收山了,但“邻家小妹”还时常发来邮件通报战绩交流心得,她和我一样,继续交易,相信股市将再创辉煌。
  日期:2013-09-21 18:45:45
  根据和房产商的合同,我们的新房将在8月15日交接。美国购房的交接也是由专门的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办理的,而中介一般是房产商选定且作为房产商的代理,到时购房者及其代理(房产中介)带上银行签发的房贷批准文,自付部分的支票,交纳各种税费和收费的证据,到中介所在地,在几个法律文件上签字后,就能拿到新房的钥匙和“产权证”。寄望于股市能象近年这么兴旺,我们选择了借贷60万。但临近交房不到一月,承办我们房贷申请的代理打来电话,说是银行拒绝了我们60万的借贷申请,理由是我们的工资收入水平,没有能力承担每月5000元的月供。

  由于房产市场开始兴旺,美国的房贷中介也愈益活跃,他们一般只挂靠房贷公司,全靠办成贷款后按贷款总额提成获取收入。由于入门的门槛不高,参加一个培训,通过一个资格考试,就能拿到经营执照。随着房价上涨,房市兴旺,从房贷中提成的收入相当可观,吸引了很多的新人加入。而房贷公司几乎是无本生意,从其旗下中介的提成中提成,所以挂靠公司的中介就越多越好,对于中介们的能力并不太重视。然而,在任何行道从业都是以特定的经验为基础,而所谓经验主要是指知道,熟悉能办成事的运作方式和渠道。当时市场上甚至有只首付5%的房贷,但我们支付近10%会被拒绝,是因为代理是新手。

  没有经验的新手不知道贷款银行的“喜好”,事先“功课”没做好,在上报我们贷款申请时,没有强调我们“潜在的资本收益”。作为不成文的条款,银行房贷最高限额是家庭总收入的38%,据此,我们两人工资总收入75000元,月供5000元是绝不符合银行规定的。这样,银行开出的批准贷款条件,是我们必须首付30万,月供就减少到2500元,约占我们总收入的38%。美国的公司,银行在经营决策上大多很“死板”,在执行现存的规则和制度上没有多大的灵活性,而一旦作出决策,能够推翻或修改的概率很低,所以,我们通过申诉来改变银行决策的可能性很小。而因为临交接日期不到一月,再找其他的房贷中介已来不及完成申请的手续。

  美国的法律法规大多偏心消费者,比如,在买房上,签署了购房合同后,一周之内不需要任何理由,买方可以撕毁合同,全数收回交纳的定金(也叫“诚实的表示金”(Honest Money)。而且还规定,倘若买方如房贷被拒绝,那么毁约的责任不在买方,交付的定金也应如数退还。但我们签订的合同,因为是新房,房产商的市场营销成本很高,因此在合同中关于房贷的条款被删除了。这样,我们如不能拿到房贷,在交接时出现在律师事务所,我们就是违约,我们交的定金就归房产商了。我试图和房产商销售人员通融推迟交接日期,让我们有时间去换一个贷款公司,但被断然拒绝。因为在证明我们的购房能力时,我们向房产商提交了股票帐户的细节,所以销售人员认为我们有几十万现金,而要推迟交接是“存心赖账”。

  我们的股票帐户上有一半是用于交易的现金,仅持有2个“任其牛奔”的股票和几个过去因一念之差而被套的股票,所以要从帐上再拿出22万现金,只需要将“任其牛奔”股卖掉,再把被套的几个高价位股票清仓就可以凑足,不过,这样一来,我基本上就算退出股市了,很难继续象前一段时间那样搏傻了,因为交了首付后,帐上只有3万元不到,还需要1万元左右买家具。人生中我们有时就会面对这样的情况:“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只此一举,别无他法”,被迫的去做出“唯一”的决定,或是接受“唯一”决定,面对“唯一”的后果。而因为是唯一,没有选择,因此感觉很不爽。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当被告知“只有”时,时常有被迫接受的压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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