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第八副面孔》
第10节

作者: 悬疑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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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兄弟。在继承刚开始的时候,大约有两类;第一类,是王与后(凤与凰)的儿子,其中的嫡长子是大宗(宗子、宗主),除此之外的弟弟都是小宗,嫡生的除嫡长子继承大位之外,其他嫡出次子,统称为“叔”,他们是大王的同胞弟弟,是国家的“大叔”,他们是失去做大王资格的人,倒不是因为血缘——他的血缘仍然是大王和王后的结合,完全是凤与凰产下的正宗王子,其问题在于,他们晚于嫡长子来到凰的肚子里,“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是他们命运的真实写照;第二类是王与妃(凤与鸡?)的儿子,他们可能是嫡长子的兄,也可能是弟,他们是“庶出”,毫无悬念的全部都是小宗,没有继承王位的资格,是因为他们的血脉没有嫡出的纯正,他们也被称之为国家的“叔”或者“伯”,“投胎投偏了一点点”是他们命运的真实写照。

  天下人为了将嫡出的叔和庶出的叔有所区别,又称嫡出的叔为“别叔”。“别叔”们的血脉,比庶出的“叔”们的血脉要“纯正”,因为他们很有可能成为大王的继承人,实际上他们是王位的第二继承人——如果嫡长子早夭,他们就会顶上去成为大王。在周王朝几百年的历史中,“弟承兄位”的史例有两次,第一次是大周王朝第八代懿王驾崩后,懿王的叔叔直接坐了王位,成为第九代孝王;第二次是第二十一代匡王去世,其弟姬瑜直接就坐了王位,就是定王。所以,嫡出的王子比庶出的机会要大得多,他们很有可能在哪一天不小心成为天下的大王--就像他们出生得晚一些,曾经一不小心与大王的尊位擦肩而过一样。宗族内,凡是嫡出的人,应该是“贵族中的贵族”,是宗族内的一个专门派别,非常特殊,所以才有这样一个奇怪的称呼,称为“别子”(别叔)--大约是“有别于其他同血脉兄弟”的意思。

  在正常情况下,周王以嫡长子继统,众嫡弟和庶兄弟被分封为诸侯。
  比如周王朝分封的诸侯中,绝大多数都是同姓的;作为周王来说是“大宗”,而诸侯——比如被封的鲁国君主周公旦(周武王的弟弟)、被封在晋国的君主唐叔虞(周成王的弟弟)就是小宗。然而,诸侯在自己的封国里也是以嫡长子即位,比如鲁国,它的始祖是周公旦,周公旦的嫡长子继承鲁国君主的权位,成为第二代鲁国君主,而嫡长子生下的嫡长子,又继承鲁国的第三代地位,这样一直到N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也称为“大宗”。而周公旦的嫡次子以及众庶子将被封为大夫,这些大夫相对于国君来是小宗,而诸侯国君又成其为大宗了。接着,大夫在自己的封邑里,亦以嫡长子即位,同样的是封邑里的大宗,众庶子成为士,即是小宗……在宗法系统里,除周天子之外,每个角色都有双重身份,对于上一个层次而言是小宗,对于下一个层次而言,又是大宗。在西周初年,宗法制首先在周王和诸侯间实施,以后,随着贵族等级制的形成,宗法制也扩及中小贵族以至士、庶民之中了。

  所以,《吕氏春秋﹡慎势》说:“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疑:比拟,僭越)……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嫡孽(庶)无别则宗族乱。”如果谁不按照“先王之法”,即宗法社会的嫡长子继承制办,天下就会出现大问题——天子不照办,天下大乱;诸侯不照办,诸侯国大乱;大夫不照办,采邑大乱;士不照办,家中大乱。

  所以,宗法制对于周代社会结构中的等级秩序的形成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此《左传》里面有明确的论述:“故天子建国(指分封诸侯之国),诸侯立家(指分封卿大夫之家),卿置侧室(嫡子外的儿子),大夫又贰宗(大夫受封于诸侯,其嫡子为小宗,次者为贰宗,犹如卿的侧室辅佐嫡室),士有隶子弟(士的地位卑下,只有以子弟充当的仆隶)”。
  依照血脉确定地位、定制尊卑,在当时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
  西周之后的春秋时代开始出现动乱,进而到了战国时代,社会出现极大的政治动乱,说到底,就是西周建立的一整套血脉等级制度遭到严重破坏,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等级关系被逐步的打破(新的秩序没有建立起来),天下人处于无序的错位状态,除了利益和厉害之外,人们已经丧失了传统的道德和是非观念。孔子后来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呼吁人们,请大家回到各自的位置上去,也就是回到原来的等级关系中去,是国君的做个好国君,是大夫的做个好大夫,是士的做好士;大家都各就各位,站好自己的原来的位置,于是整个社会才可以恢复过去的秩序了。

  在这样的真实历史背景之下,我们来观察孔子的家庭,就能够看出一些问题来了。
  (本节未完)
  日期:2010-05-21 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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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宗法与嫡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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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接前面)
  孔子的家庭是春秋时代的一个“士族”家庭,肯定是离不开宗法制度的约束。上一章中,我们详细的介绍了孔子的血脉关系,介绍了孔子父亲孔纥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孔纥作为“士”,他的家庭也会存在一个问题——由谁来继承。换句话问:孔家谁是宗子?
  孔家的实际情况,大家在前文中已经有所了解,孔纥的正妻施氏,生育了九个女儿,没有男丁,即没有嫡子。在宗法制度下,没有嫡子的事情是时常会发生的。一般来说,有两条处理原则,第一条,谁是庶出的老大,谁就是合法的继承人;第二条,谁的母亲地位尊贵,谁就可以成为合法继承人。
  根据当时的情况观察,孔子在男丁中属于老二,是第二个男孩,这是毫无疑问的,按照第一条原则,庶出以大小论继承权的原则,孔家的新家长,继承孔父地位的人应该是孔子的哥哥孟皮。如果按照第二条原则,以母亲的身份来看,孔子的母亲属于第二个妾,而且,因为有“野合”之说,其地位应该是最低下的,所以孔子并不能够以母亲的身份获得继承的权利。

  而且,孔子的母亲应该非常明白这一点,在孔子父亲去世之后,她非常无奈的,当然也是非常凄惨的从陬邑的住处搬了出来,搬到了阙里,搬到了既不是孔子父亲的家,也不是孔子母亲的娘家,因为孔纥死后陬邑(应该算是孔纥在邑宰的低级官位上居住的家)是不能够容许娘儿俩人居住下去了。孔子和母亲,其实已经成为宗法制度的受害者。假如是后世,即使是后来的封建社会,他们应该分到部分财产的。

  前面介绍了孔子父亲孔纥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尽管孔纥的“士”被后人证明是没有世袭的“士”,即属于“食禄官吏”(人在官位上有俸禄,人死俸禄取消,待遇收回)——现代人仍然继承这个说法,都认为是没有遗产可以继承,我也想这样接受,但是,总觉得说不过去。估计,孔纥死后,他多少应该有些财产,即便是没有多少真金白银,总有一套房子,有几亩薄田吧。这些东西该由谁来继承,或者更客观的说,谁有资格成为这个家庭的新家长呢?所以说,孔子的家庭,毫无疑问的也会存在这个回避不了的由“宗法”引起的继承问题。

  事实上,孔子跟母亲离开了与父亲共同丨居丨住的陬邑,从表面上看,他没有能够继承到。
  后来,孔子在阙里长大以后,大约了解到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士”,于是他做了两件事——这对于他自己来说,是两件大事。第一件,孔子在他在母亲去世之后,并不下葬(有的资料说是浅埋,似不可信),而是将棺木置放在一个叫做“五父之衢”的地方,即《史记﹡孔子世家》记载的“殡于五父之衢”,其目的是要将自己的母亲与父亲合葬在一起。

  可是,孔子不知道自己父亲的墓地在什么地方;后来,通过一名叫做“輓父”(牵引灵车的人;“輓”同“挽”)的人的母亲才打听到自己父亲的墓地,知道父墓在防山以北的某处(防山,又名“笔架山”,位于山东曲阜城东20多公里处),于是将母亲与父亲合葬。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是的,孔子父亲死时,孔子才2岁(实岁),他不可能记住父亲的墓地;可是,孔子的母亲为什么不把情况告诉给孔子呢?——孔子母亲去世时,孔子已经十六七岁了呀,她是病死的,至少不是暴死,所以她有时间告诉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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